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彩虹〞支持與反對的選擇權

開記者會的現場人潮擠滿、水洩不通,許多記者紛紛準備齊全的採訪工具,爭先恐後的進場,但還是遵守公定的亮出證照才被允許進場。

都是我惹的禍...

這場意外的採訪應該是我所犯下的過錯的懲罰吧!

我帶著明星出外怕被民眾認出而偽裝作用的太陽眼鏡,禁不住得全身發抖,最後還是硬著頭皮下禮車面對那些我這輩子恨到底的記者。

『同性戀,彩虹議題』的幾個字公正清楚的印在紅布條上,諷刺的高掛大門口的正上方。

我的右腳才剛採進場內假惺惺布置鋪在地上好讓人看起來很高雅的紅地毯上,所有記者仿佛一致被下了指令般,靈活的直按下快門,喀擦喀擦,毫不擔心底片的耗損,閃光此起彼落的照射,我整個人像是暴露在陽光底下,沒有隱私。

我忍住快要發火的怒氣,僵硬的走上台,走道採訪的講桌的麥克風前,霸氣的拿掉太陽眼鏡,隨手一扔,就扔在一位面容猥瑣的中年記者前,他眼神閃過一絲的爽感,以為自己很神不知鬼不覺地撿起那副太陽眼鏡,當成寶貝的湊近嘴前親吻,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收藏在口袋裡。

我都看在眼哩,真是噁心的行為舉止...

我故作輕鬆的清了清嗓子才朝著麥克風說下第一句話。

「各位辛苦跑大老遠來做採訪的記者午安,對於這場記者會或是討論議題的原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我,莫里娜,在社群網站寫了關於對同性戀的想法,受到許多網友的關注,開始有人進一步的猜測,我,是否贊成同性戀。對,台灣目前同性戀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有人舉手發言打斷我,「我看過你的文章,我覺得你寫的內容並非草率地用個人主張的想法或是隨意地想要引起注意,而是你是真的對同性戀這種...嗯...怎麼說?這種事情吧!你對此事非常的了解,是嗎?」

我面帶微笑地回答那位記者。「我不敢自己說我很了解同性戀這種事情,我是以每個立場與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再以最實際的例子舉例,所以,我只能說那篇文章,是經過細微的調查產生的,而非自己親身體驗或實際去了解的,這樣的回答,你滿意嗎?」

他看起來有點受到驚嚇,慢了半拍才點頭表示,該不會是我的口氣不好吧?

陸續有記者發問,對我而言,都是一些屁話。

有新聞指出質疑我的文章在與法律對峙,甚至有人提出我是否是位同性戀,在法律上的委屈受害者?

我的耐心漸漸被侵蝕,面對那些令人厭惡的牙癢癢的記者,終於忍無可忍。

脫口而出:「難道你們在場的都是同性戀支持者?」

氣氛瞬間凝結下降,所有人啞口無言。

從側門走出一位穿西裝打領帶的男子,看上去只有二十幾歲來頭,留著少許的鬍鬚。

他已先傳出拍手的響聲入場,他的笑容莫過於發自內心的愉悅,是一種得意的狂妄。

「我在次感謝妳的配合,莫里娜小姐,你很聰明,只是被利用了,這些採訪主要是向政府宣戰。對!是的,我們都是在演一場戲,卻想不到在你認同同性戀之前就被揭發啦!我們不僅是同性戀支持者,我們正是受到外面惡言謾罵、侮蔑、嘲諷、被說違反大自然原則的......」

「同性戀。」我順口的接著講完他的話。

「既然你都知道事實了,那請你在鏡頭面前,大聲地回答,妳到底支不支持,同、性、戀的婚姻合法?」他的語氣像是獲得勝利般的雀躍,又像是逼迫人的威脅。

我愣了一下。

「說吧!你的話是我們最大的致勝關鍵武器。」

我冷靜慌亂的心情,深呼吸來沉澱面臨攸關很大的抉擇,我反覆思想。

在我說完話的那一刻,全體的反應有如從天堂墜入了地獄。

『也許那麼聰明的我居然被你們耍得團團轉,但我這樣的回答絕對和你們沒關係,是我內心最澄澈最誠實的答案。我,莫里娜,在此向眾位人士表示,我...反對同性戀...』

我注意到某個人臉色勃然大怒,差點要摔壞手上的相機。

『稍安勿躁,我向各位解釋。我之所以寫了那篇文章發表在社群網站上是因為,真正的同性戀不是我,是我姊,從小,同性戀就是造成我們家十分困擾的議題,我姊因為喜歡上一些對待他很好的護理師姊姊們,與爸媽的爭論衝突不斷,對我而言,我也許是在性向正常的人裏少數了解同性戀的感受或想法的人,並不代表我讚成通性戀的婚姻應該合法,我說的反對,而不是厭惡,是覺得...那是一個痛處,希望各位將心比將,我告辭了。』

說完,我衝出現場,一律不理會後頭友人的追趕,直接上了禮車。

『回家!』

不出一天的時間,那段騙局的採訪變上了新聞頭條,那有啥好報的。

「妳坦承的很多。」奈爾撫摸我的頭髮,好友療癒感。

「是嗎?我很過分對不對?」我可憐兮兮地問。

在奈爾面前,我馬上變了個人似的,變成嬌柔的小貓咪。

「自己認同自己的想法、理念,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禁想起以前的英國,同性戀被世人發現都不會有好像場。」

「判刑猥褻罪之類的...挺可憐的。」他說著說著嘴唇貼近我的雙唇,親吻著。

喜歡一個人或愛一個人的性別是自由的,是男是女都沒有差別。

但支持與不支持的想法也是自由的,重點是,認定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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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5 08:03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