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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愛-關於你/妳,我不曾後悔:別後,永生不相見

要形容一個男孩如水一般,似乎是件很失禮的事。

但「政」就是這樣的一個男孩子。

因為他澄澈、純粹、溫和,相處起來總讓人感覺到舒適恬淡。這樣的他,還有著細白的皮膚﹞、大大的眼睛,纖細的腰與手腳,我尤其喜愛他提筆書寫時優雅的指尖,自成一格的好看。我總覺得,政不算陽光帥氣的男孩,但是勝在耐看,勝在這些需要仔細觀察才會喜愛的細節。

但這些細節很少人知曉,實在是他太低調,如水一般單純的生活,除了學校,放學了就是回家,沒有特別在意的人、沒有非常有興趣的事,就像一汪潭水,波瀾不驚。對什麼都澹然的他,讓十二歲到十八歲之間的我瘋狂迷戀。

我想要讓如水的他染上一些顏色,屬於我的顏色,這或許是自負青春無敵的女孩,特有的偏執吧?

讓我說說自己做了哪些現在想起來,就像小變態大花癡一般的蠢事吧!

首先,我自薦成為學藝股長,說要製作壁報,自選了組員留下電話,特別抄下他家的電話號碼,反覆背誦。往後的五六年,每個假日我都會猶豫要不要撥電話給他,只是「22113......」撥到第五個數字,就失去勇氣掛下電話。

放學時,我會甩掉所有的好友,只為了當他的跟蹤狂,走在距離他十步之遙,一路目送他回家,才去搭公車上補習班。

當老師要分配同學換位置時,我在心裡祈求千回,希望能再靠近他一些,能有一些時光是朝夕相處。於是我真的坐在他周遭兩次。一回是我在他正前方的座位,上課的時候我都必須拚命忍住回頭找他講話的衝動,然後故意讓自己的文具用品失蹤,找藉口跟政借;一回是他坐在我的正前方,這樣真是太好了,因為我可以肆無忌憚看著他纖細的後頸,不專心的聽每一堂課。

而在政擔任班長的時候,我特別開心有升旗這件事。身為全班身高最高的女孩子,我能正大光明的,站在他的身邊,聽校長和學務主任碎念,直到天長地久.......

還有還有,我買和他相同牌子的球鞋,同一個款式的便當盒,一樣的文具用品,自以為我們越來越相似,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更靠近他一些。

直到班上同學說:「嘿,你的字和政的字怎麼這麼像啊?」

不是說一個人的字能反映一個人的靈魂嗎?

那麼,政的一切,就像是水磨功夫、一點一滴,溶蝕了我的心骨,再也抹不去了。

將他染色前,我先變成了他的模樣。

然後,他看見了我。

他似乎喜歡上我,但還是懵懵懂懂。

我心裡非常焦急,為什麼青春期的男孩這般晚熟?為什麼荷爾蒙要催的女孩早熟得多?同齡的他不是對我不好,而是太像太像朋友。

於是我們「巧遇」上學的路途〈當然是我埋伏的〉,此後他等我一起上學。

在那條上學的道路,共撐一傘、牽手,還有擁抱與如蜻蜓點水的吻,我耗盡了所有的心力,花了六年的時光,才進步這麼一點點。

他還是淡如水的模樣,所以我撐不下去了。

我們分手一次、兩次、三次。

第三次分手,中間間隔了六年沒有見面,我又交了另外一個男友,感情很好。他也不打擾,直到我的感情再次出了問題,政才現身,用他冷冰冰的手,擦去肆意流淌在我臉上的熱淚。

「怜,我愛妳,真的愛妳。」

「當我發現我愛妳的時候,我們竟然沒有在一起。」

他沉痛的說,然後吻了我,再發起誓言:「這一次,把妳的手牽起來,我不會再輕易放手。」

我又哭又笑,告訴他:「可是我們都長大了,和以前不一樣了,我沒辦法像以前那樣愛你,我的愛被你,被別人耗盡了。」

政的眼睫毛很長,輕輕的顫動著,黑暗中他的眼睛還是蓄滿光芒,他說:「怜,那我們約定吧?這次我會好好對妳,假若、假若要再分開,我們此生,永不相見。」

原來水面下,是有著漩渦的。

就這樣被攪動著,生命。

我們這次很珍惜彼此,但長大後的政和我,已經不復單純。

我還是喜歡他穿的球鞋牌子、筆跡還是像他,一切都有他的影子,而他染上了我的顏色,在他的心裡也溶蝕了許多痕跡,他開始模仿我喜歡吃的飯菜,開始試著讀我愛讀的書。越是不分彼此,卻越感覺到對方和自己有所差距。那或許是楚河漢界,跨不過的線。

當我愛你,你不愛我;當你愛我,我已不愛你。

這是命運開的玩笑,美其名是「宿命」。

交往三年,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

那一天晚餐,我告訴政想要分手的事,政顫抖著,像是激晃的水流。

「對不起,怜。原來我真的愛妳,我愛妳十五年了。」

政哭了:「可是我尊重妳,所以要放開妳的手了,我食言了。」

在這個幾乎是無限的分手、復合、分手再復合的迴圈中,十二、三歲的我和政,現在已經二十七、八歲了。

我們都知道這個年紀代表什麼。

「這次的分手,沒有下一次。」

而後的歲月裡、茫茫人海裡,我一直啜飲著他來過的痕跡,還有他確實愛我的眼淚。

縱然我多麼想見你,但我知道,不要讓這個無限迴圈繼續下去的辦法,這個決定我不曾後悔過,正如我不曾後悔愛過你。

親愛的政,就讓我們此生永不相見吧!

永不再見你......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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