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喬木稿件大募集

眼前的黑不是黑--4

   「小姐,這是我的名片。」

      張珂,畫家。

      張珂?

      孟嘉瑋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前來搭訕的男子遞過來的名片。

      名字叫張珂的畫家,全台灣應該只有一個。

      那就是以「我們的故事」一系列創作紅片全國的名畫家。

      「你好,請問有什麼事嗎?」

      孟嘉瑋將名片收進自己的包包裡,看著張珂一臉疑惑地問著。

      「請問妳有空嗎?我想聽聽妳的故事。」張珂看著孟嘉瑋笑了笑。

      「我的故事?」

      「沒錯,我想畫出每個人的故事。」

      孟嘉瑋看了看錶,現在是下午的三點鐘,而公司派她出來採訪回報時間是到五點,這兩個小時,足夠說出一個完整的故事了。

      五天後,張珂發表了新的畫作。

      畫的是一個在機場穿著連身洋裝的少女背影,看著一架剛離開跑道,正要離開的飛機,作品名稱是「我們的故事──最後的23:18」。

      而畫中是偏灰黑色調的配色,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壓迫感。

      「請問一下,您的畫作都有著背後的故事,那這個故事呢?」

      在發表之後的記者會,眾家媒體開始採訪著張珂。

      「這個故事是在說女子的心上人出國留學,而女子到機場送別,但命運總是愛開人玩笑,女子的心上人坐上的飛機,竟然在23:18發生了空難,機體在空中解體,機上無人生還……」

      「我想請問一下,你所創作的這些畫作裡面的故事,都是真實的嗎?」張珂才剛說完,又有一個記者舉手發問。

      張珂聽完之後沒有立刻回答,望著記者笑了笑。

      「你覺得呢?」張珂反問記者。

      「這……我就是覺得分辨不出真假才問的。」記者搔了搔頭不好意思地笑著說。

      「信不信,由你。」張珂笑著說。

      「我想請問一下,您畫了這麼多的故事,您自己最喜歡哪個?有沒有哪個真的是發生在您身上的?」張珂看了看發問的記者,露出了一個訝異的笑容。

      是孟嘉瑋,這幅畫的主角。

      「我最喜歡的故事,我還沒畫出來,那就是我的故事。」張珂看著孟嘉瑋說著。

      「那為什麼不畫屬於您的故事呢?」又一個記者舉手發問。

      「這位小姐,那妳可不可以跟我用一個畫面,說出你的故事呢?」張珂反問記者。

      「這……」記者沒辦法回答。

      「這就對了,畫出別人的故事很簡單,但畫出自己的故事很難,如果某一天我做到了,我此生無憾。」

      記者會結束了,張珂特別私下約了孟嘉瑋吃頓飯。

      「我畫的如何?」張珂在用完餐之後,笑著問孟嘉瑋。

      「很棒啊,可是……」

      「可是什麼?」張珂望著欲言又止的孟嘉瑋問著。

      「這跟我腦袋中的畫面,有蠻大的差距,不過你真的畫得很棒。」

      「每個參與我畫作的人都跟你有一樣的想法,妳想知道原因麼?」張珂大笑了兩聲說著。

      孟嘉瑋點點頭。

      「因為這是妳的故事,不是我的,或許我畫出來的東西可以感動那些沒有參與過這事件的人,包括我;但是身為主角的妳,我的畫卻無法打動,代表這幅作品空有華麗的外表、充實的內涵,但是還是沒有靈魂啊!」

      「我好像懂了。」孟嘉瑋思考了好一會說著。

      「所以我才想畫出自己的故事,我相信能感動故事主角的畫,才是有靈魂的。」

      「你會成功的,我相信。」孟嘉瑋看著張珂說著。

      過了兩年,張珂難得高調地給媒體一個資訊。

      我們的故事這系列的畫作將要展出完結的最後一個作品。

      而這作品也將是張珂的最後一個作品。

      那幅畫的名子是「狗的世界」

      畫的地點是一座公園。

      但是配色竟然只有三種顏色,黑、白、灰。

      這幅畫,是用素描畫出來的。

      「請問一下,這幅畫背後的故事是?」記者會上,一如往常地都是由這個問題開頭的。

      「我是色盲,你們看得我所有的畫作,我都是請助理配好顏色直接畫上去的。」

      這句話引起了在場所有記者的驚呼。

      一個畫師,竟然是色盲!

      「這是我眼中的世界,你們信嗎?就跟狗一樣,不,甚至比狗還嚴重,在我的眼裡只有黑白灰三種顏色,在我眼中是用黑白,構成了你們眼中的色彩。」張珂一如往常的帶著滿臉笑容告訴著在場的所有記者。

      「這作品,你滿意嗎?」孟嘉瑋舉手發問。

      「這是我最滿意的一幅作品,我從以前到現在的畫,或許感動到了很多人,但是就是感動不到我自己,而這幅畫,我被感動了,這幅畫裏頭有我的靈魂。」

      「我就說相信你會成功了。」孟嘉瑋笑著說。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