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殘缺的溫柔

從四年多前到現在,我沒有再跟她說上任何一句話。

能想像嗎?一個普通的狀況就好,卻是能痛一輩子的。

一個深愛好幾年的女人,走進教堂前給妳搞失蹤。

四年後突然出現在你眼前,還挺著個肚子,多尷尬?

好久不見,就順勢把記憶拉回最初。

 

班上不過四十個人,班長卻永遠是妳,我是永遠的康樂。

妳是個很規矩的女孩,老師眼中的好學生、好班長,男生們眼中的校花。

而康樂不僅僅是最有號召力,運動神經最好的那個。

也是最讓人頭痛的那個,多痛快。

我們的世界照理說碰不在一起的,但人生很有趣。

我很喜歡家附近一家體育用品店,除了能挖寶,裡頭還有個小球場。

特別的地方有特別的故事,妳是老闆的女兒。

每天放學,我盡可能以最快的速度衝進店裡,把妳念夜校的哥哥挖起來打球。

妳總比我慢數分鐘才回來,整理好作業,蹲在球場的一角念書。

我不懂念書的樂趣,妳也不懂打球爽在哪哩,相對的。

或許,我們互看不順眼的關鍵,在”浪費時間”上。

不過,漸漸的,我覺得妳背單字的樣子,還滿可愛的。

 

一個後衛,視角必須廣,要清楚知道隊友的動向。

我專注在每一個投籃,但總會不經意對上妳的眼睛。

通常,妳會裝成暫時休息的樣子,說是視力保健。

但我知道妳在看我,用一種奇怪的表情。

“欸,妳幹嘛一直往我這裡看?”我忍不住問妳。

妳給我一種”關你屁事”的表情,然後低頭背起英文。

突然的,我覺得妳很無趣,但那是最令我感到有趣的一點。

因為我好想搶走妳的課本,看看妳有什麼反應。

但我承認我沒種,我不想沒事去耍一隻母老虎。

 

高中同班三年,球也打了三年,也看妳在場邊坐了三年。

同時也覺得妳可愛三年,但我們說不到三句話。

直到決定期末聚餐,我們第一次跟彼此說這麼多話。

我開心不起來,因為我們在吵架,因為無聊的啤酒。

我說:吃飯就是要開開心心的,當然要選可以喝到飽的餐廳。

妳說:那是正式場合,不能亂來,更不能喝。

就算我再怎麼渾蛋,那天,我輸了。

我沒想過矮我一個頭的妳,罵起人來那麼有力道。

不過,妳罵起人來也很美,我輸的很甘願。

即使有點可恥,我依然去打球,心情卻不一樣。

場邊的妳,突然哭了起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走過去試著安慰妳道個歉,妳卻拿球丟我的腦袋。

那天,是距離升學考不到三天的日子。

我不多說什麼,只是提早結束,如此而已。

 

一直以來,我在課業上唯一贏過妳的,只有國文,剩下的放棄。

升學考那幾天,只有國文讓我認真想了好幾回,接下來睡死。

考完最後一科,我笑得很開心,妳卻大哭了起來。

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拉著妳,一路走回店裡。

一路上妳又哭又叫又咬的,我堅持把妳給拖回家。

應該是累了,妳不再抗拒,慢慢的也不哭了。

到球場,我把籃球丟給妳,妳又丟了我一次,但,是笑著丟的。

妳說,太過於緊張,胃痛,所以好不甘心。

我說,做差了,就再試一次,就像投籃一樣。

因為這句話,妳才笑著丟我,要我教妳打籃球。

我又道了一次歉,妳笑著點點頭,然後把球神奇的丟進籃框裡。

我和妳到底是如何成為朋友的?老實說,好玄。

哭起來也很美的妳,個性卻奇怪的的很,我始終不懂,不像以前規矩的妳。

 

記得嗎?妳跟我上同一所大學,還是妳決定的。

其實妳就算考差了,成績還是好我一大截。

但妳填了我填的學校,還要我不准改。

儘管嘴上說不想再同班,但心裡卻開心得很。

中文系男生不多,女生不少,妳依然是最亮眼的那個。

妳從來不去聯誼,說是想考好研究所,就算我硬拉妳去也會偷偷跑掉。

我不住宿舍,妳跟著不住,堅持要跟我合租房子。

妳從什麼時候開始黏我的?我不知道。

不過不得不承認,我越來越在乎妳的一舉一動。

上大學之後,妳最大的改變,是頭髮。

原本的長髮全剪短了,那是極度不甘心下做的決定。

妳說是俐落不浪費時間整理,我卻覺得比以前活潑多了,而且,好看。

妳也不再堅持某些原則,說是堅持了也沒用,讓自己隨性點比較快活。

於是我們像哥們一樣,找的到我,就看得見妳。

看的見妳,我大概也在不遠處,這真的很奇妙。

久了,自然會有一些謠言,我跟妳似乎真有點太親近。

不過,共同的默契,我們會為對方闢謠,把對方保護好。

 

大三那年,妳教了第一個男朋友,但依然和我一起租房子。

自己的兄弟感情穩定,我應該要開心才是。

不過,我沒有特別的感覺,我反而覺得自己像缺了角的拼圖。

對方的條件很好,我相信除了打球,沒有一點能勝過他。

比我高,長的帥,成績優秀,家裡多的是錢,根本是王子。

和長相一般,身高一般,家裡又窮的要死的我一比,簡直是兩個世界。

這讓我有點不是滋味,於是我拒絕幫妳洗衣服做飯。

妳從小就不用做家事,自己洗衣服洗了四天便開始哇哇叫。

我當然抵擋不了妳撒嬌的樣子,只好繼續替妳賣命。

不到四個月,分手了,妳又哭又鬧的,差點把家給砸了,還每天買醉吐得一地。

害我連工都沒辦法打,天天要聽妳訴苦,被妳整的死去活來。

我突然慶幸跟妳不對盤過,”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妳。

之後,馬上有了第二個,比上次好一點,四個月又十三天。

這次比上次更過分了,甚至說不考研究所,氣的我直接呼妳一巴掌。

我氣的是妳太容易放棄,那不是妳該有的樣子。

妳嚇呆了,哭了一整晚,但不再說不考,只是哭了累了。

其實後悔的是我,不該打妳的,雖然能打醒妳,但好心疼。

 

畢業後,每天看稿件成了我的工作,可以過日子就好(我是抽到幸運籤的替代役)。

而妳如願考上研究所,企管,妳真正拿手的工作。

妳念妳的書,我看我的稿,交集很少,儘管仍在同一個屋簷下。

妳說家裡太方便,念書會分心,大部分時間我都看不見妳。

於是我們的餐桌開始覺得好寂寞,我開始習慣少放一副碗筷。

冰箱慢慢變空,我開始少買菜,反正吃不完。

看不見妳的人,只看得見衣服,代表妳還在,只是衣服不會說話。

這樣過了幾年,我漸漸發現,我習慣生活自理,但不習慣沒有妳。

終於念完研究所的妳,看起來好開心,抱著我又叫又跳的。

我沒有多說,只是煮了一整桌菜,然後做我最習慣的事。

妳知道嗎?好久沒有和妳在一起吃飯,我好珍惜這次。

那天晚上,多了一個人的聲音,好安心。

 

我們二十九歲那年,房東把房子賣給了我們,價錢非常低,令人難以相信。

他說:你們都租了十年了,要買下來也夠了,收你們最後一次租,就送給你們吧。

“條件是,你們哪天結婚了,要記得親自送上帖子”他說,然後把鑰匙交給我。

我想要說明,但妳摀住了我的嘴,然後答應了房東。

我瞪大眼睛看著妳,妳只笑了笑,然後從我手中拿走了鑰匙。

那是我見過最美的笑容,很溫暖。

 

三年之後,我們三十二歲了。

我出版了十本書,而妳是一間娛樂公司的人力資源負責人。

第十一本書,我出了一本散文集,然後送給你們公司一人一本。

最後一篇是我最有”愛”的作品,串通好妳可愛的同事們,一人一段發進妳的信箱。

慢慢的,一段一段,妳慢慢的讀,慢慢的妳笑了。

而妳不知道的是,我偷偷學過咖啡拉花。

我請助理端了三杯咖啡給妳,上面有不同的拉花,提把則用布包了起來。

“Will   you   marry   me?”   “Yes”   “No”

當然,咖啡是有心機的,只有”Yes”是妳愛喝的摩卡。

太了解妳喝咖啡握提把的習慣,當妳提起了”Yes”,戒指正好能套進左手無名指。

妳笑著哭了,我輕輕走進辦公室,妳看著我,不說話,只是輕輕打我的手。

我抱著妳,妳在耳邊輕輕說感動,好安心的感覺。

我才知道,十多年來一直的喜歡有了結果的感覺,多讓人溫暖。

但這樣的溫暖,只存在了兩個月,房東也只高興了兩個月。

這兩個月,妳一句話都不說,什麼也不說,我不知道原因。

最後,我找不到妳了,再也看不見妳。

我發了瘋似的找妳,但沒有半點消息,四年來都如此。

 

一直到現在,妳出現在我眼前,以讓人難堪的形式。

和四年多前一樣,妳仍然不說話,只是交給我一封信。

四年來妳沒變的,除了令人心動的樣貌、短髮,還有令人難以摸清的個性。

妳要我拆開信封,我照做了,然後,我撕了它。

信上的字不多,中間夾了一張照片,是我從來沒看過的男人。

"只有命運,是我永遠也沒辦法掌握的,如同你無法掌握我的行蹤"。

這時我才知道,我不是最好的控球後衛,妳父親才是。

難怪妳什麼也不說,無言,妳只是喝掉了”Yes”,卻從沒真正說過一次。

原來我們,都只是一場夢,只是我睡得太沉。

如果可以,我想選擇的,是逃出這裡,逃出這場命運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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