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This is me 2

我接過杯子,「靠,林致齊,你可以在沒品一點沒關係。」,往杯子裏頭一看,忍不住謾罵出聲。

那個死沒良心的,明明有特別交代過他的,此時的杯子內卻一滴也不剩。

「怎麼了?」林致齊故意挑起半邊眉毛,露出驚訝的表情,看在我眼裡是如此的白痴,如此的欠、打。

「明知故問。」我忿忿地將杯子放在書桌上。

「再去倒呀!」他說。

不得不承認,我和他一樣懶得再去倒水,但我仍嘴硬的說,「我又不會渴。」

他微笑,我立刻明白他知道那是我隨便找的理由。我就是知道他明白,就像他能不費吹灰之力及拆穿了我的藉口一樣。

「喔,忘了回答妳,」他再度勾起那專屬於他的那抹微笑,「是沒甚麼好開心的啦,只是看著一個白痴被耍著玩,覺得很可笑罷了。」他莞爾,嘴砲的個性展露無遺。

「我懶的理你了,不要來吵我練琴。」我趕緊停止我們之間沒甚麼建設性的對話,腳跟一旋,轉身背對他,大步的走向被月光映照而閃閃發光的鋼琴。

和他說話簡直是在損我智商嘛!那我又何苦委屈自己?

「又要去砸你的那些『嫁妝』呀?小心砸壞了,你就嫁不出去了喔!」雖然我背對著他,但依舊能想像他那令我火氣飆升的笑容。

我火大的扭頭回身,不過他一說完,倏的關起窗戶、拉起窗簾,熄燈,前後不到兩秒鐘。

該死!怎麼連給我回罵的時間都沒有?

「靠腰喔,我嫁不嫁得出去關你屁事呀!」我對著窗口大罵,管他聽不聽得見,這樣我心情也會比較爽。

我反倒不大擔心被客廳那對神仙眷侶聽見:他們的女兒練琴練到一半,正對著窗子大罵粗話。因為方便我練琴,我房間的四面牆皆是完全隔音,如果有甚麼意外,那他們更不應該罵我,而是該去罵當初做隔音牆的師傅。

至於林致齊剛剛提到的「嫁妝」,就是我房裡那些大大小小的樂器,我媽才向我表示,我未來的嫁妝也只有它們而已。這也是那些已有十幾年歷史的樂器至今仍被我保存的像新的般之一大原因。

其實我父母都是靠樂器吃飯的人。據我那天才媽媽的說法,她就是看見我爸拉小提琴的帥氣模樣,而立志去學長笛。

雖然很不想認同,但我媽真的算是個大美女,而且是彷彿連歲月都無視她那種的美女,由今日明亮大眼,小巧五官,白皙皮膚,高挑身材。

我甚至還聽我媽說過,她被街上的星探詢問要去拍廣告。

「然後呢?」年幼無知的我興奮地問道。

我媽不以為意的說,「還有甚麼?我就回他,『老娘的時薪你買得起嗎?』,然後甩頭就走了。」

......就這樣,我的幼小心靈的慘遭傷害。

有了星探的證明,不難想像當年的帥氣小提琴手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敗在美女長笛新手的石榴裙下。

自然而然的他們便將他們的女兒----我和我妹,設定為走音樂路線。我是沒有甚麼差別拉,反正我也不討厭音樂,但我妹卻在他四歲學琴時,以手太小為由,偷懶不學琴,直到十年後的今天,她仍不認為自己的手能大到足夠練琴,我爸媽也沒有強迫她,所以她除了一些基本音階外,她幾乎一無所知。

如果有人認為從小學音樂的人都嬌滴滴、弱不禁風的,那請你幫我大聲轉告他,他---大---錯---特---錯!

好吧,至少我不是。經過了剛剛的事件證明,我在短短的十分鐘內,就小心脫口而出的幾個單詞,我僅存的良心告訴我,那似乎是不怎麼好聽的樣子。

但如果少了那白痴的刺激,平常的我並不會那麼常罵……不過我也不否認平常我不會罵。

這也是我打死都不去音樂班的原因,真的不是我討厭他們,只是有一些小偏見(這是廢話嗎?),再加上依我的個性實在和他們太格格不入了。

我這樣每天活的很自由,不受任何拘束,才像最真實的我。

反正我媽也不是音樂班的呀!她現在還不是當音樂家當得好好的。不過,我想唯一不同的是,我這輩子可能都不可能倒追音樂班的人。(=     =)

「叮咚!」我的手機簡訊聲響起,低頭點進去頁面幾行大字映入眼簾:你真的確定對鄰居大罵粗話是一位音樂家該有的「氣質」嗎?

我整個面抽。

不大想再搭理他的我決定暫時採用「LET     IT     GO」的政策。

這就是我,一個沒甚麼氣質卻異常拿手音樂,天天都要和嘴砲對罵,即將升上國三的「平凡」女學生。

回書本頁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