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這人,討不討厭?
- 作者
- 類別
- 生活風格
內容簡介
習慣一件事情需要二十一天的時間,到時候就真的不痛、不癢和無所謂。儘管如此,怔怔然的靈魂,掙扎地向我抓握著過往,渴求著那張忘了差不多的泛黃。
我是該忘記了,該忘記如何惦著這種人,且讓惦念隨時間逝去,不一絲脫泥帶水,灑灑脫脫、乾淨俐落,最好能讓該在哪兒的事物,通通回到原本應有的位置上。畢竟物歸原處這道理,我還能夠理解。
再說,時間這玩意兒不是普通的無情,在深夜裡的幾次睜眼閉眼後,他就乾脆走了,連頭也不回。而隨著他走的,是青春、是現狀、是一個人無邊界的糾結。等到意識過來,什麼都變了。
與此相比,習慣一件事需要二十一天,那真的是太長的額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