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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豬肉仔,喜歡飲可樂,不過已經忘記幾時飲第一樽可樂。我父親是個沉默的大老粗,在地盤做判頭,高不成低不就,總算能維持生計。我父親對著我跟妹妹時總是無話可說的,只常常側著身盤腿坐在沙發,左手拿著一面方形小鏡子,右手持著小鉗子拔鬍子,不時斜著眼看鏡中的臉。老實講,我從不覺得他鉗了一個下午的鬍子後臉有變得乾淨一點。我母親叫他用電動鬚刨,他搖頭   ;   我妹妹有年送他一把精良的剃刀,他自己用了一次,便在左臉劃下一道幼長的淺血痕。從此,每當我父親休假,我母親才會叫我父親枕著她大腿,由她為他操刀。

很小很小的時候,我的夢想是找一個讓我枕著大腿、替我用剃刀刮臉的女子,如我母親。後來,那變成我父母的夢想。現在,我盡量說服自己拾回這個失落了十多年的夢想。

我父親與我唯一的交流,是給我買東西。吃的、喝的、文具、一些我不太喜歡但仍會假裝很喜歡的玩具如小皮球或籃球——我如果是愛運動,又怎會被我父母叫做豬肉仔呢?   但我有種脾性   :   別人對我好,我必定照單全收,我無法忍受在我講出真相後、對方那張委屈的臉。我選擇委屈我自己,因為有人說過我即使不笑,我天生兩邊微翹的嘴角、卡通化的圓臉、肉呼呼的耳垂跟一個大肚腩,看起來還是像一樽含笑的彌勒佛,既然沒有人能看出我的委屈、不影響到什麼人,那就由我去承受一切的委屈吧。

我父親與我雖然都是男人,可惜他從來不懂我,或許因為我們感情取向太不同了,而他是愛女人的。

不過,至少有一種由我父親買回來的東西是我喜歡的。可樂。

我最喜歡飲可樂。別的孩子常被父母逼迫他們飲涼茶,我飲的是『鬼佬涼茶』(也就是老外的涼茶)——我父親是這樣叫的。鬼佬涼茶跟中國佬涼茶某些地方很相似,如那種黑褐不見底的色澤,但二者的分別更顯著   :   鬼佬涼茶從瓶罐倒出來時,液體表面會冒一層厚厚的泡,白泡散去後就是一個個必卜必卜爆破的氣泡,最好用茶餐廳式的透明高身膠杯盛起來,就能看見棕色由底部至杯口間那種深至淺的漸層變化,杯外冒起一滴滴汗珠似的水點,幾滴小水珠交集成一條水痕,滑落到杯底,濕了桌面一小灘。中國佬涼茶要趁熱飲,鬼佬涼茶要趁冷飲,不然放暖了,沒了氣泡跟冰塊,飲起來就不過是稀釋了的糖漿。

長大一點,小學時上課讀了一篇英文課文,講到可樂這品牌的誕生,原來可樂最初是一種藥水,後來不知怎的弄了一條方程式出來,就將藥水調成一種刺刺甜甜的飲品,流傳至今。我回家跟我父親說了這些,他自豪地說   :「所以老爸才管這叫『鬼佬涼茶』,中國佬涼茶都是用來調理身體的嘛,可見也是一種藥水。」我當然知道我父親不可能得知可樂的典故,可這也給他蒙對了。從此對我父親多抱了一份尊敬。

不知道中國佬涼茶飲得多會不會使人發胖,但我的經驗告訴我,鬼佬涼茶飲得多,是必定會肥。我不只喜歡可樂的味道,還愛收集——收集膠樽上的膠招紙。可樂膠瓶的外表像女人,有胸有腰有屁股,那張薄長條狀膠紙便是貼在可樂瓶豐滿的胸部,作用好似胸圍之於女人。我小時候就是愛儲起那一張張紅色的長膠紙。

我有很多怪癖,漸漸成癮,其中一種便是收集。不收集,我就很容易忘記自己做過什麼、而又擁有過什麼。我每儲起一張膠紙,撫摸著上面的紅底白紙,便常常想學寫那優美的字體,可惜寫不成。我數著自己一個月飲十枝可樂、三個月飲廿五枝……如此類推,可惜在我計到自己一年飲了幾多瓶可樂前,我母親便在替我收拾書桌側邊的抽屜時,把我辛苦儲起的幾十張膠紙給丟了。

「豬肉仔,不可以再日日飲可樂了!   你看你!   快胖得像只小肥豬,校服又要年年買大一個碼!」講到底我母親之所以不許我再飲可樂,是不許我再發胖下去,終歸只是不想年年破費替我買新校服。

從此我愛上紅色。因為膠紙是白底紅字的。因為可樂瓶蓋是紅色的。因為紅色與可樂的深棕色很相襯。但我不愛看見紅燈,我不喜歡等待,也沒有耐性。如果有那麼一個人——即使我好愛好愛他——但他不能夠陪在我身邊,叫我等他,那我一定不會等他。我會用一枝紅色筆,一張白色的信紙,給他寫一封絕交信。

「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天涯何處無芳草?   不要為了一棵肥胖的樹木而放棄一個森林。」

多浪漫,紅色是浪漫的顏色。但其實我只是不知要跟對方說什麼,才剽竊前人的詩句,胡亂填滿一張信紙。我是一個喜歡紅色的人,斷斷不能無情無義、一句話也不說就拋棄那個真心真意叫我等他的人,所以,我至少查一兩本書,抄幾句我自己也覺得很浪漫的句子送給他。

希望他不要怨恨我。而我也從不會怨恨他,因為他到底是叫我等他——不需要講什麼愛或喜歡,單是講一個等字,就夠了——盡管我不會等他。但我從這個字得到滿足。

我身上有不少紅色的物品,不包括衣服。有人說過我穿紅色一定很好看,因為我皮膚白花花的像煮熟之前的脂肪,紅白相映,從來都是絕配。但我始終沒有買過紅衫,不是怕人說我穿上女人的顏色,而是我不想被任何人知道我喜歡紅色的事實。我既然喜歡一種東西,便要杜絕任何人知曉我愛它或他的這件事——哪怕只是談論,我都會這是他人對愛的一種褻瀆。

但我從來不要求我愛的東西只屬於我——甚至很多時候,我所愛或愛過的東西都被人擁有過、而到這一刻都不屬於我。我在乎的,只是有沒有人知曉我對它或他的愛。最後,連我愛的對象都不知道我愛之。再到最後,或許因為我從來沒對任何人談論過我的愛,就連我自己都懷疑   :   我是否愛上它或他。

愛情到最後便成一種空洞的象徵。我為它或他做某件事,如我為他或它買東西、我口頭上跟它或他說甜言蜜語,我跟他上床,在床上我被他壓在身下佔有而不反抗——那就代表愛情。是否「真的」愛,沒有人知道,你只要讓他們「感受」到愛,事情就美滿了。

直到現在,我也不知我母親是否愛我父親,但看見她讓他枕在她大腿上   ;   我也不知我父母是否愛我,但只有他們會親熱地叫我「豬肉仔」。

「食飯啦,豬肉仔。」

「趁阿媽不在家,阿爸請你飲可樂,豬肉仔。」

「請你食糖,要白兔糖或可樂糖,豬肉仔?」

在我被家人叫做豬肉仔時,我內心就好似飲了可樂般   :   習慣了的、甜刺的興奮,兒時的記憶。飲完可樂後,胃裡有一股飽漲感,慢慢積聚成一肚氣,一口一口的,嗝嗝嗝,那些氣逐口逐啖從我胃湧到食道湧到口腔,空氣炮的噴發出來。然後,胃裡又再次空蕩蕩的。

人的胃口是沒有填飽的一天的。無論吃喝過幾多,最終都會排出來,又要再吃、再喝,再喝、再吃,直至死那天才能解脫。到時人不用再吃再喝,是否就意味著得到真正的飽足?

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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