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天殺的男生】

從開始看穿越小說起,幾乎每個故事都是女主角穿越到古時候,歷經幾番波折,然後過著自己滿意的生活......真是舊戲演不膩阿(翻桌

不過我還是一邊罵,一邊啃穿越小說......因為我喜歡看那些穿越女被反派角色「訓練」。(好吧我承認我可能是S)

不要懷疑,我是個有工作,有身分有地位的人,不過,我蠻懷疑有工作的自己,到底是哪來的時間去看那些東西=   ="

其實我也不確定這份工作算不算工作,因為我是個部落客,也許這就能解釋為何我有時間啃小說和玩網遊。

(謎之聲:明明就是不務正業

芽雲:我是用正業餘時間......業餘!)

咳......離題了。話說一個部落客能賺到足夠支付日常生活所需的錢實在不容易,除非是很出名的......(囧

......對,我靠寫部落格吃飯的,而且吃很飽。因為我是美食評論部落客,Rose,叫我玫瑰就好,今年...歲......喂喂!哪時又扯遠了!

由於平常工作的關係,我常常要去許多美食餐廳試吃和評論,而那些老闆為了給我方便寫部落格,通常都會提供免費的Wi-Fi和充電的地方。而我呢......人家都釋出善意了,怎麼能好意思不答應呢!於是我放心的大吃大喝......試吃,然後打開電腦,動動手指把照片放上去,想一些心得和評語,最後附上餐廳的資訊,這樣就差不多了。

接下來的時間,我就用來看小說和玩網遊。看看我在網遊上的等級有多高,就能知道我有多閒了。(誤

像現在我就在一家名叫「歇客小棧」的輕食店裡在宮廷掛網、看小說。

會接觸到宮廷是出自偶然,之前本來在美眉玩得好好的,每天在上面打屁聊天,好不快樂。但因為某件令人倒胃的事情發生後,我就跳槽了。

在和第一任「網公」認識以後,雖然沒有和那些年輕男女一樣在夜店不過一晚,就可以愛到天雷勾動地火那樣轟轟烈烈,但是也能算是單純的小情小愛......原本以為。

沒想到相處久了,他終於露出了他的狼尾巴。在一次深夜,美眉的世界頻只剩下我不認識的夜貓兩三隻在聊天,所以我心血來潮的密他聊天,聊著聊著,他忽然沉默了一下,然後提出了一個令我畏懼的請求。

「可以和我網(消音)嗎?」

我瞪著螢幕,如果螢幕可以穿透到他那邊,而目光可以實體化為箭的話,他早就被射穿N個大洞了。

他媽的,我錯了......我不應該相信男性本善這種亂七八糟的宣言的......超後悔。

於是我果斷的把美眉列為拒絕往來遊戲,接受了其他網友的遊戲邀請。

因為發生了那種鳥事,剛進宮廷,一看到主打戀愛的功能,我直接畫了個叉叉,決定除了我原本就認識的人以外,其他人我絕對不要再有任何交集,以免自己都入了狼口還沒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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