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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地球的西元2001年。

全世界進入了網路的時代。

台灣才剛剛從撥接網路進入了ADSL的時代。

每個家庭、只需要月繳1000元左右的新台幣,就可以在家裡無限上網。

但是實際上在這個時候的台灣,ADSL並沒有很普及。

然而也開始有廠商從日本引進了最新的網路遊戲。

網路遊戲與以往的遊戲不同,主打可以在網路上直接互相交流。

這無疑開始打破了台灣的遊戲市場的平衡。

畢竟ADSL這個東西並沒有普及到每個家庭都夠擁有,然而絕大多數的人家裡都會有一台能夠透過撥接網路上網的電腦。

撥接網路上網的費用跟市話撥打電話的通話費一樣。

換句話說、使用撥接網路上了多少時間的網路,就等同於講了多久的電話。

如果用這樣子的計費方式來判斷。

用「上網」來玩「遊戲」無疑是一個非常龐大的花費,更不用說撥接網路的網速非常不穩定。

於是「網路咖啡廳」(以下簡稱「網咖」)也應需求而生。

這個故事開始在2001年。

「網咖」與「網路遊戲」的全盛時期。

而我是一個網路遊戲的工讀生。

跟所謂的「測試員」或是「代客練功」或是「開發人員」之類的職位完全不同的性質。

我的工作內容是只玩一個遊戲。

而且只作一件事情:就是負責擾亂玩家。也就是所謂的『白目』。

舉凡到玩家練功的場所搗亂、引怪屠村、殺人撿骨這類的事情都是我的工作內容。

只要惹得玩家不爽,卻在實力與裝備上完全不如我,激發玩家們不肯服輸的精神,讓玩家透過不管是正當還是非正當的途徑來購買遊戲裡的流通貨幣、道具、魔法書甚至是角色。

炒熱玩家的買氣還有熱血。激發玩家們的腎上腺素,就是我這個工讀生的任務。

我沒有正式的職稱。

我這種『工讀生』的存在也只有幾個銷售部門的主管知道。

也因為我是工讀生,所以遊戲公司的內部資訊我完全不了解。

我的代號叫做「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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