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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即地獄

      L'enfer,   c'est   les   autres.

      我很不喜歡跟別人對上目光。

      也不曉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忘了是怎樣的契機,印象中至少在國中時,就因為沒有好好看著老師的眼睛說話,而在下課後被叫去訓話了好幾次。

      好在,歷經幾次之後,老師們大多也習慣、不再為難我;因為我還算是乖巧聽話的學生,唯獨在「不看著別人的眼睛說話」這一點上不夠禮貌──而他們把我的這種表現解釋為「內向」。

      「抬頭挺胸,自信一點。」

      當年的導師時常如此叮嚀總是把目光落在對方胸線以下的我:

      「總是低著頭,看不到妳的表情,其他人就很容易誤會妳。而且對頸椎也不好。」

      她知道我在班上與其他同學格格不入。

      不至於到被霸凌,但就是任何分組活動時,三十一名學生的班級就是會落下我一個沒有伴。

      在校的那三年期間我也不曉得吐嘈過多少回:班級人數不是雙數也就罷了,居然還是質數,用怎樣的人數為基準分組都不可能平均分配。

      顯然校長或是學務主任的數學不太好,大概只有在計較有多少應屆畢業生考上高中名校跟計算學生參賽帶回來的獎牌數時才會想起加減乘除。

      而且明明學生是自己報名參加的比賽,沒出一分力甚至一毛錢交通費的校方還會忝不知恥地在校門口前拉起紅布條。譬如,在我自己報名並拿到縣內的體育比賽項目第二名時。

      ──畢竟,只要是在籍學生,學生的任何行為都歸屬於學校。無論是為校爭光,還是惹事生非,沒有人會去在意「學生本人」,只會問「是哪一個學校的?」

      在進入校園的時候,「我」的存在就已經被置換成了「我們○○國中的學生」。

      其他人都不再認識「我」,而是根據我身上的制服先認識到「我是○○國中的」。

      然後它們再根據自己對我們學校的認識,對甚至還沒有開口自我介紹的我,便已經先標上了評價。

      「妳得嘗試抬頭挺胸,看著別人的眼睛,這樣對方才覺得妳有自信。」導師如是說。

      但那真的是「我的自信」,抑或是「在這所學校藉由屬於校內一份子的我,體現出這所學校的自信」?

      總之,我後來慢慢習慣可以抬頭挺胸;縱使我知道,身體發育相對較好的我一但挺起胸膛,那兩坨掛在肋骨外恣意生長的脂肪就會引來許多男性的注目。

      大多數同齡的女生習慣駝著背,理由也無非就是這樣目光:好奇、驚疑、未知、猥瑣……或,只是基於不用通過大腦思考的生物本能,自然而然且理所應當地凝視我們發育中的乳房。

      但可以說是因為這樣的契機?當我知道對方的目光不在我的雙眼時,我反而可以直視他們的臉;麻煩的是,面對同性或極少數不把目光放在我身體上的男同學時,我依然習慣性地把眼睛聚焦在對方的耳朵,要不就是看向對方的側後方。

      「也許是斜視吧。要不要找父母帶妳去眼科檢查一下?」

      我相信導師是不經意地脫口說出這句話。因為她很清楚我的家庭狀況。要不,這麼多學生當中她憑什麼對我特別關照?

      我沒有父母。

      當然我也不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且他們倆人也都活得好好的──大概吧。

      只是一個我從來沒見過,另一個則從來沒見過我。

      如果對某個人事物,我們既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那麼它即是不存在。譬如鬼神。

      又哪怕即使是真實存在,像是生活在地球的另一端的某一個人,他有自己的家庭、朋友、社交圈、名望甚至可能是當地有頭有臉的大人物,然而對沒有任何渠道認識他的我們而言,他在我們的認知中仍然是不存在。

      廣義地說,我們甚至可以懷疑月球根本沒有另外一面:因為我們只會看到月球面向地球的這一面。

      也許國中時期的我,雖然不明白這些直到在哲學系的課堂上才學到的道理,但已經下意識地身體力行了:

      ──只要不看著對方,那麼對方在我的世界中就是不存在的。

      我們的存在都必須立基在別人的視野、別人的認識與思維中。同樣的,只要沒人見到「我」,「我」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正如月球的另一面。

      我不存在。因為它們只會看到一個乖巧聽話的學生,一位出身於不幸家庭的少女,一對乳房。

      同理,我沒有父母。

      我看不見他們,他們也看不見我。

      這個世界上或許沒有任何人看得見「我」。

      不過,只要有一個人看見「我」,我在這個世界的存在就不會消失。

      唯一看得見對方的,也只有我。只能有我。

      如此,其他人對我們抱有再多的凝視與注目,才會變得毫無意義。

      才能擺脫沙特設下的地獄。

      「──歡迎光臨,美式咖啡第二件……啊、店長,」

      超商的門鈴聲打斷了我的思緒,而眼前出現的人更是中斷我每天無意識地複誦的推銷詞。

      只見一名中年以上、體型略微矮胖的婦女不悅地看著我:

      「妳又在櫃檯發呆了?」

      「……不,我只是──」

      「我在門外站了好一段時間,妳都沒看到。」

      黑髮中參雜些許白絲的她果斷地攔截了我還沒捏造出的拙劣藉口。

      店長盯著我的雙眼──那雙總是避開對方目光的雙眼──然後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幸好這個時間沒什麼客人。別在顧客面前發呆就好。換班時間到了,妳可以回去了。」

      畢竟我確實從打工第一天開始到現在,沒讓店長接到任何客訴、平常工作也無可挑替,她對我偶爾在櫃檯前放空的狀態,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再說了,店長心裡也很清楚:這時段不可能不在櫃檯前發呆。

      我們門市坐落在一個相當尷尬區域:雖說是位於銀行林立的商業區,但在超商過度飽和的首都圈,鄰近的街口就有三家超商,於是絕大部分顧客都被分流到那三間去了。

      我值班的時間是下午三點開始的晚班。除了偶爾會有一些人過來點咖啡,一般超商尖峰時間的晚餐時刻,由於附近商業區大多數上班族,可能是選擇回到自家附近的超商再打理晚餐,所以這間門市即使是六、七點,也幾乎沒有客人。

      沒有客人,自然就沒有客訴。

      尤其到了深夜十點、十一點,一而再、再二而三把地板拖得光可鑑人,將所有食品的過期時間確認好幾遍之後,就再也沒有其他工作可以做。

      就只能站在櫃檯裡,看著沒有擺上熱狗的熱狗機不斷空轉,漫無目的地攪拌腦內各種片段的記憶。

      換下制服,我一如既往地把幾盒過期便當塞入自備的購物袋中,禮貌性地知會店長:

      「店長,這些過期便當我就拿走囉。」

      「喔。」

      代替我站進櫃檯的店長應了一聲,然後瞥了一眼我的環保袋:

      「看妳這麼瘦,每次都拿這麼多,吃得完嗎?啊,多拿一些也沒差啦,反正每天都會剩一大堆。」

      客人少,過期食品自然會剩下很多;即使進貨量已經很少了。

      按照規定,這些東西是不能吃的──不過根據每家門市店長的寬容度不同,有些是嚴格要求報廢品全部給廠商回收,有些則是在過期數小時內開放讓店員在休息時間吃掉;至於我們店長,該說是特別寬容,抑或只是在這沒多少客人的門市更加懶得管這些小事,所以總會讓我帶走兩、三個過期便當或飯糰之類的回家──條件是:往後任何日子都不准以吃壞肚子的理由請假。

      這條件其實有些不合理:吃壞肚子又不一定是因為吃了店內的過期食品。不過對我來說,除了店內的過期品之外,我還真沒多少其他的食物來源。

      我乾笑回答:

      「可以啦,並且我食量不小喔,高中時可是體育生。」

      即使剛入學沒多久,校隊與體育班一同解散。於是明明是用體育加分保送入學的我,也只能被編入入學分數遠遠高於我模考分數好幾倍的普通班,最終勉強考上了成績不上不下的私立大學。

      「那就好。」店長慵懶地擺了擺手:「大半夜的,一個女孩子回家的路上小心啊,張若曦。」

      「嗯。」我臨出店門時也揮手致意。

      ──夜晚,才是女人的天下。

      我的同居人曾如此說過。

      不過我不會說出這種話,也沒必要跟任何人說我有同居人,而那些便當不是我一個人要吃的。

      沒必要的話語,就不必多說,對吧,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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