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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凋零之花

冬夜凋零之花

——正如同他一直热爱着的白蔷薇在冬夜凋零一样,他的姑娘也在他冬夜的手边凋零了。

1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九月。秋天,施惠国的秋天很美,至少十三区是这样。漫山遍野的火红和金黄的树叶让山色分外热烈而又典雅,我偷偷溜去过好多次,缺席的课程由他帮我掩护。那时他还年轻,不过他还是像只嚣张跋扈的孔雀,不过是尾羽极端美丽的那种。有趣的是,我那时比他还要跋扈,我的下巴比他抬得更高。来十三区“旅游”的人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那时的我也是总统候选人之一,即使我们还很小很小,不到十四岁。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他在驻地前向他低声下气的朋友抱怨这里的细碎石子过于硌脚、道路过于肮脏、就连在这里工作的人也那么令人不愉快的时候,我捧了一把土倒进他脖子里,笑着说,“现在你和这里一样脏了。”

他看着我手上的戒指,轻轻笑了一声说,“你的举止就算对你来说也过于大胆了。”

那时他还不和毒蛇一样令人厌恶,我也没有从他话里听出毛骨悚然的腔调。从首都来到这里的人既是朋友,又是敌人——作为朋友,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十三区;作为敌人,我们共同的目标是施惠国。当时的我并不害怕,不过也不仅因为这些,还因为……我们两家是世交。我们则是被内定的情侣,至少在总统之位在我二人之间决出之前是这样;听起来好像总统之位已是我们囊中之物,可并不是我们年少轻狂,首都不是什么适合理想主义者的地方,也不是追求梦想的地方。“一穷二白之人在这里只需要运气,家底殷厚者在这里则需要手段,而撼动‘冬日玫瑰’需要的则是做梦的勇气。”——这是写在第三版《首都生存指南》上的话,我只不过在此复述一遍。

总之,我们来这里考察,就像之前那样观测这里的状态,计算我们彻底获胜的几率,然后友好地和来人握手交谈,就好像我们从来不曾剑拔弩张一样。能够好好休息的时间几乎没有,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多好,甚至不比我和13区的人好;说实话,我内心深处是偏爱十三区的,除了这里的美景和我对从来没有见过的地下城的向往,还有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我爱施惠国,也爱她的每一寸土地和每一位居民。我爱他们如同爱自己的手足,我尚和平如同我珍惜我的性命。”

我当时笑着回答,“身上的尘土可以掸去或洗净,但灰暗的眼睛是无法靠空想点亮的。”然后上前一步拉着他的手说,“跟我来,斯诺先生,和我一起去看这一区的光亮。”

自然不会有人跟上,没有人会不识趣。再加上我暗语一般的描述,他们也许只能咬牙切齿地挥手说再见了。

事实上,我只是带着他去看了那一片草地,我珍视的风光里的空白,那里没有树,但有其他的草本植物。他看着那片空白,很认真地跟我说谢谢我和他分享情报,我表达了自己的疑问,他说这里的植物生长状态与其它地方不同,是地下城可能的地点之一。

“当然,”我说,“当然。”

他看见了我的迟疑,笑了笑。

“总之,谢谢你,罗斯小姐。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他朝我俏皮地眨了一下眼睛。

那时,他精明的头脑初露锋芒。

说实话,那时候我不算太聪明。但也许的确过分聪明了,导致我示好的方向明确单一,奔放而不知收敛;张扬又嚣张的姿态使我的名誉并不好看,但我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在乎注定成为手下败将的人的看法呢?他们总有一天会跪倒在我面前,而跪着的人的声音都不会被我听见。

那天下午的课程我去了,斯诺主动坐到我旁边找我攀谈,我们相互交流了对课程老师的吐词方式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并提议通过让别人投匿名信的方式来获取与我们无关的情报,完善了改变授课方式的途径。然后我们浪费了一整节课的时间来下棋;本来并不是什么凶狠的走势,但下课之后大家都围了过来,导致友谊赛变成了表演赛。我不很喜欢下棋,不仅因为这只是纯粹的脑力劳动,也因为这根本不是纯粹的脑力活动。即使你的眼睛里只有棋盘,你也可以从中看见你的对手到底拥有怎样的喜好,掌管怎样的行事方式。他似乎很漫不经心,途中说了几次“该你了,罗斯小姐”,但我——我并不是很想战胜他。如果我们非要决出胜负,也许这不该是现在该发生的事情。而且我脑子里都是那头年轻的母鹿,我前几天在森林里看到的,她怀孕了,而且并不怕人;现在不是猎鹿的季节。

所以当他说出“罗斯小姐,我输了”的时候我有些惊讶。他故意为我造势,我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我不喜欢,但也不讨厌。周围围过来的人开始嘘声,我乜他们一眼,拉起他的手说,“跟我来。”他没有反对,但走到居住区边界的时候他停住了。我回头看他,他说,“今天你想去哪里呢?”“今天我有些想回去休息,”我勾起嘴角说,“我们明天再一起出去吧。”

“你不想去看看那头鹿吗?”他笑着问,“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问问村民该如何饲养鹿宝宝。”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找人跟踪我?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非常擅长也非常乐于掌握别人的喜好,但我不知道他居然对任何人都是这样;或者至少,他热爱用你在乎的东西指引你走向他为你规划好的道路,即使那是断崖你也不得不跳下去。

“我是跟着你一起去的,前天你走得太专心,没有发现后面的我,”他耐心解释道。我又一愣。他继续说,“昨天我去看了,还给鹿妈妈带了些吃的,也许今天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看它们怎么样了。”

“当然,我很乐意,”我说,“之后我们可以一起去。”

“Deal.”He   said.

“约定好了。”他说。

那天的天气很晴朗,我穿的还是便服,但我似乎太心不在焉了,裙子被勾破了几道。后来他牵着我走,我们蹲在远处瞧着那几只鹿亲昵地依偎。温馨之余我想到并不遥远的冬天,只要能活过冬天——活过冬天,春天就一定是美满的吗?

回去时天色已经慢慢暗下来,在路上看见两只动物交叠在一起,走近些看才发现是在交媾。他怔愣了一会儿,又看向我。我捏捏他的手,拉着他走开,说,“这是自然规律,你不必为它们感到羞赧。”

走到该分别的位置,他开口说,“罗斯小姐,无意冒犯,他们都说你不好相处,可我倒觉得,你温柔得没边。”

“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竟然敢在你面前说我坏话?”我笑了一声说,“我们本来就该相互照应,我们之间暂时还不用开战。”

“我只是想说,”他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样也好,我想独揽你的温柔。”

我瞪大了眼睛看他,夜已渐深,沉暮使我看不清他的脸色。

But   I   said,“Deal.”

但我说,“好的。”

“从今以后我的温柔只留给你一个人。”

有哪一句是真心而没有额外含义的呢?没有。冬雪和玫瑰紧紧缠绕在一起才使皎洁更凌厉,才使活着更简单。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家族默许之下,就连那句大胆的占有若无上辈授意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也许这些甜言蜜语总有一天会撕开伪装变成数字,但在此之前,我个人更愿意相信这掺杂了一些我们的情投意合。但与此同时我也仍在怀疑,古老带来的传统有时是女性的枷锁,至少我的父辈(事实上,包括我父亲)并不喜欢看到女性主事者坐在总统的位置上。

事实上,十四岁的温柔留不过三年。我十七岁那年,他和我的父亲都被人暗算身亡,母亲回宗族求助,我们很少有坐在溪边的交流了。我们出席大大小小的酒会、宴会、各种需要盛装出席的会议和宴席,甚至催吐剂已经可以从视觉上引起我的呕吐欲望。我父亲的兄弟虎视眈眈,同时还要注意其他藏在暗处的敌人。但这并不能让我精疲力竭,真正让我精疲力竭的是那些自以为是的追求者——

“娶我就可以获得整朵玫瑰吗?”那夜我不耐地朝他抱怨,“总归还是瞧不起我。十七岁算个什么年纪?”

“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你的名字,罗斯小姐,”他拿着酒杯笑着对我说,“虽然不至于骄纵蛮横,但跋扈你当年是占全了的。”

“都是我抢了你的风头,”我揶揄道,“要是我收敛一点,我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置。”

“该是你的,一定是你的,”他抿了口酒说,“你的叔叔们在你父亲在时不敢违抗你,现在要是敢伸手碰不该碰的东西,你也一样可以剁了他们的手。”

“我知道分寸,你这傻瓜,”我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就算我没办法,我也可以找你帮忙,不是吗?”

“当然,”他说,“可是找我帮忙代价可是很大的。”

“那我需要付些什么呢?”我挑眉看他。

他突然凑近了说,“你的一生。”

“我醉了,”我说。他什么也没说,脱下西装外套披到我身上,然后抱住我。那一瞬间我的心脏似乎跳动得要震破鼓膜。我不敢谈感情;凯匹特的风云瞬息变幻,我不敢赌。但这似乎又是一场很有利的交易,冬日玫瑰终于在夜色浓烈之时开放,这是所有人都不乐意但又愿意看到的事情。

但我终于孤注一掷,把他的西装换成了婚纱交还给他。我们的筋脉终于相互交融,再也无法分割。我们把各自擅长的产业和关系打理得很好,家族的地位和资产都蒸蒸日上,但我终于也逐渐窥见斯诺真正擅长之处,他也终于看见了皮囊之下的我。但正因为我们是相似的人,所以才相互理解吧,我当时这么想着,一头栽进了他的陷阱里。

1.5.1

从最开始,斯诺家族的野心就一直传承得淋漓尽致。我们最大的敌人是除了斯诺之外的所有人,当然也包括罗斯。我耳濡目染学到的是阴谋与暴力、谄媚与抬举、谎言与模仿,却从来没有学过享受爱与美丽。罗斯小姐给我的感觉并不如她自称的那么跋扈,只是我已习惯奉承与欺骗,她则总是直白得让人讨厌。她很主动地维护家族的利益,但总是太过,太过直接。她懂得诱惑,却总是不屑;对我,她也只晓得交换筹码。罗斯家族是多么庞大的家族,她有嚣张的资本,但骨子里的敦厚不适合现在的凯匹特,我懂得我的优势。

她带我去看那片草地,那眼神让我觉得她美得不合时宜。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她不适合阴谋,但她可以成为一位好总统,但那得是十万年之后的施惠国总统。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嫉妒,但这并不妨碍我爱她。还有那头鹿,她发现了我存了威胁的心思。我后悔大意,但她也不在乎。只要斯诺和罗斯存在一天,她就不会与我为敌。

那要是它们不存在了呢?

我是很有名的“行动家”。我用了许多方法来完成这个实验,但她比我想的还要坚强。一场又一场的宴会打不垮她,一次又一次的讽刺与打扰使她变得更坚韧了。我说过,我是很有名的行动家,所以我把从她那里学到的主动用在她身上,她很快作出了回应——她嫁给了我。我们辛勤耕耘,后来她为我生了一个女

对不起。

我知道你还活着,这个包裹会寄出去,我提前很久付好了邮费。我爱你,从最开始,从最开始,从最开始——你爱我吗?

我已经不必再辩解了。我一直以为我爱自己胜过爱你,但我发现我错了。我没有想过爱别人是这样一件耗费心力的事情,早知道我就不爱你了——可我还是抑制不住。

我存放了一些罗莎很小时候的照片(其实也有我自己的),希望你喜欢。

1.5.2

我有外孙女了,附上几张照片(也有我自己的),希望你还记得我长什么样子。

1.5.3

外孙女长得很好看,希望你一个人过得很好。我没有时间照相了,所以只有罗茜的照片。

1.5.6

时间过得太快,可我还记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个夜晚。不知道你收到这么多信笺会是什么心情?

P.S.   我打算等我八十岁再寄,希望这些笔墨还有原来的样子,你还能从中读出我的情意。

1.5.?

艾佛丁小姐很聪明,她使我想起你。

1.5.??

也许我将死于我自己的手段,不知这是否能使你感到快慰。可这也不影响我爱你,希望也不要影响你对我的感情。

2

我偷偷收买了他的仆人,然后通过一些小手段得到了他雇佣人员的背景。他的手伸得太长,长到我都觉得不可思议。罗斯家族是个守旧的家族,斯诺家族也是,再怎么手段狠辣,他们也以自己的古老和传统为荣。但他比惊悚的传统还要狰狞得多,他的根系四通八达,特别是在他当上总统之后,罗斯已经成了大半个斯诺。骄傲就容易轻敌,这是我十五岁懂得的道理,现在我又懂了一次。我又找来我喝葡萄酒的杯子随便交给谁校验——那个时候他已经发现了我发现了一切,不过是破罐子破摔罢了。

我已到孕中期,他惯用的伎俩早就被用在了我身上。其实我早就该想到,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也是个冬夜,我们像往常一样手挽着手在花园里散步,然后我感到气血翻涌。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我真的没有想到。他握着我的手,但并不扶起我。

我注意到他在哭。

“科瑞尔,”我说,“科瑞尔。”

他此生最后一次吻我。

当然,如果我真的去世了,你们也不会看到这些。只是因为我老了,他也老了。行刑的部分我看到了,也谢谢你们把这个东西寄到我手上。谢谢艾佛丁小姐放过他,也谢谢你们放过他。这些录像你们可以公开,没关系,这只是老一辈的爱情故事罢了。

3

那个尘封的包裹送到了该送的人手上,我们的故事也听完了。老太太笑着送我们出来,我们互相道谢,然后上了火车准备回首都。天上下起了雪,我们都相信在冬天的夜里,玫瑰重新盛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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