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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公開課:關於早戀。

說實話,我不太喜歡用早戀這個詞彙,畢竟我認為青春期的孩子怦然心動是合情合理,又何來早戀一說?

但幼兒園就戀愛,似乎真的太早了。

這是一堂分享課,課程內容是我與兩位孽徒的初戀分享。

雖然我也很懷疑這到底算不算初戀,但姑且就把它歸為初戀吧。

第一位選手,是我,茶老師。

這是一段只維持一天的悲戀,在我四歲那年,還是幼兒園中班的小茶兒,被一個男孩子告白了。

人生第一次被告白,隔天就失戀,我也是萬萬沒想到。

前一天說喜歡我,隔天牽其他女孩的手。真是夠了,耽誤我青春歲月的臭渣男,把我那一天的真心還給我。

第二位選手,是孽徒一號小魚兒。

這是一段純純的愛戀,但是結婚生子都已經想好了,最後也是悲劇收場。

據當事人所言,有個男孩子與他在幼兒園時兩情相悅,那時她上課都會帶著小娃娃,兩個人睡午覺時會睡在一塊,男孩子甚至會對著娃娃說「不可以吵醒媽媽喔。」

我:敢情你倆是已經想到要結婚生子了?

第三位選手,孽徒二號小肆ㄆ,這位更是重量級。

因為她穿了一件好看的裙子,於是有個男孩吻了她。

小肆ㄆ:我的初吻就這樣沒了。

等等,這真的不是性騷擾嗎?

雖然是分享早戀故事,但幼兒園的戀愛就是純潔的,那到底算不算戀愛呢?如果不算,那又該歸類在哪一種感情呢?

2022.07.03   思索著戀愛定義的茶老師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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