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妖靈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是夢嗎?為何一直醒不過來?

麻木的四肢,卻止不住心口的炙痛⋯⋯

夢境中,他回到青澀年少。

那年,他十八歲,高中即將畢業,一群混混約他到廢棄的工寮談判,那是他第一次見到程欣蕾。

當時,並不知道她的名字,遲至昨日,才對這十年以來,與她之間的感情糾葛有所領悟。

工寮裡,到處散落著木材廢料,他就著窗外灑落的微光,小心翼翼地拾級而上,在二樓窗口邊停下,帶著慣性的警覺東探西瞧。

從破落的窗口望去,那群混混正嘻嘻嚷嚷地呼嘯而至。

藉著居高的優勢,他還看見了一部黃色計程車,藏身在不遠的轉角處,車裡的男人正捂著嘴講手機。

這麼大的陣仗?未免太看重他了。他在心裡悶哼一聲,隨即進入警戒狀態。

也許是身處在幽閉空間裡,身體感官變得異常靈敏。他可以清楚地判斷出,有道細碎的腳步聲,正沿著牆邊朝他而來。

一大群混混在正面集結,而這人卻從背面發難,顯然他們早在進入工寮前,便做了一番佈局。

瞬時,他意識到自己正掉入前後夾擊的險地,為了不讓自己陷入困境,他打算先發制人。

於是,他沿著牆邊緩步移動,與對方的距離越拉越近。

一個轉彎,賀敬廷猿臂一伸,迅速擒住對方。

黑暗中,他正確無誤地一手摀住他的嘴,一手環扣住他的胸。

當他的大掌觸及一片柔嫩的臉頰,和胸前一團綿軟的肉感時,陡然一愣,他萬萬沒料到突襲者竟是個纖弱女子。

一把將女孩旋過身與他對視,雙手並未放鬆警戒。

她不斷地揮手,並且用眼神示意——她不是那群混混的同夥。

明白了她的意思,他輕輕將手放鬆,見她並未掙扎,也沒喊叫,才放心地移開雙手,作勢要她別出聲。

「啪!」一聲,室內頓時大亮。

「老大,有電耶。」

「廢話!我老爸繳了錢,當然有電。」被稱作老大的發話者一掌掃過嘍囉頭頂。

帶頭老大右邊的嘴角上有顆明顯浮起的黑痣,痣上還長了一根毛,在燈光的反射下,異常突兀。

「賀敬廷,還不出來,想當鱉三嗎?」老大氣勢果然凌人,一腳踢飛廢木塊,砸向地上的鐵管,匡噹作響。

看清對方手上並未帶傢伙,賀敬廷才緩緩步出。

「小心,他們有刀。」程欣蕾躲在高大男人的後方,探出一顆頭提醒他。

眉心輕挑,賀敬廷疑惑地瞟她一眼。

「我偷偷跟在他們後面進來的。」女孩聲如蚊蚋地解釋著。

「妳一個人?」這女孩未免太大膽了。

「外頭還有人。」她指尖朝窗外輕點。

循著她的指尖,賀敬廷瞥一眼窗外的計程車,瞭然地頷首。  

「槓,怕我們暗算喔,帶個跟班來幹嘛?」老大橫眉豎目,不悅地道。

賀敬廷掃一眼身後的女子,那小妮子面露憂色,一雙小手緊拽著他的衣角,正抖得厲害。

既然這麼害怕,還來?他覺得好笑,卻也湧生了一絲不捨之情。

「這是我女朋友。硬要跟來,沒辦法。」他對混混們聳聳肩,將她拉近自己,宣示主權,以免對方覬覦。

若不這麼說,這意外闖入狼穴的小白兔恐怕難逃狼爪。

一陣噓聲鼓噪,老大掌心拋空一揮,嘍囉們立刻噤聲。

「你女朋友?」老大走到程欣蕾面前,雙手交胸,定睛地來回打量她。

頭一遭被混混一頓噁眼「招待」,她嚇得渾身不自在,連忙低垂粉頸,大氣不敢多喘。

「小小一隻,還滿可愛的。不過……有點發育不良喔。」老大調侃道。

嘍囉們很捧場地發出一陣爆笑。

程欣蕾眼觀鼻,鼻觀心,不服氣地咕噥著:「該有的都有了,哪裡營養不良?不識貨的傢伙!」

「她說什麼?」老大狐疑地盤問賀敬廷。

賀敬廷唇角弧度微微揚起,他都聽到了,卻故意拿她娛樂大眾道:「我女朋友有自言自語的壞毛病。」

眾人又是一陣訕笑。

程欣蕾銀牙暗咬,臉色困窘。

「我以為萬人迷的女人應該是美豔火辣型的。」對她身材很有意見的男人,一雙賊眼珠子倒是直纏著她不放。

賀敬廷淡笑,向前挪移一小步,以身擋去對方色瞇瞇的眼神,頗有護花意味,「到底什麼事,需要扯這麼大場面?」

老大慢步踱回原地,張著屠夫般的大眼,使勁狠瞪著賀敬廷,彷彿一聲令下就要開戰。

「記得嗎?我說過,敢耍我,你會死得很難看。」他手指捻動著黑痣上的毛,不慌不忙地兀自說著。

「嗯,然後呢?」賀敬廷雙手交胸,不卑不亢,面不改色。

混混們和賀敬廷大眼瞪小眼,誰也不願率先示弱,緊繃的氛圍在空氣中漸漸凝結。

賀敬廷悄然握住小女生的手,掌中觸及一片濕涼。

關注她一眼。呵,原來她也懂得擔心害怕。

隔了半晌,老大終於開口:「敢挑戰我?很好。」雙手一拍,「兄弟們,操傢伙!」

話聲一落,眾人迅速亮刀,程欣蕾嚇得魂飛魄散,止不住抱頭鼠竄,尖聲怪叫。

賀敬廷順勢環臂,一把攬過她,倏地跳退一大步。

「哎呦呦,患難見真情哦!」老大諷笑。

一群嘍囉見恫嚇生效,也隨聲附和。

「有必要亮刀嗎?」賀敬廷未被惹惱,不慍不火地繼續發問。

眼前這般陣仗,任誰看了都要喪膽,並非賀敬廷獵了一頭豹,多了一顆膽,實在是這個小女生臉色灰白如土,他若慌了陣腳,她恐怕會暈死在他面前,這一來,如何能護得她周全?

握著她的手掌隱然收緊,傳遞手心的溫暖,給她無聲的安撫。

回應他的卻是小女子一臉僵硬的面容。

「哈,我還以為你都不怕死。」老大露出得意的神情。

「我還不想死。」賀敬廷從容自若。

「嘿嘿,有guts,我欣賞你。」老大瞬間轉成討好的表情。

他們對話的邏輯怪異,不知在演哪齣戲?程欣蕾當場傻眼。

「故意嚇你的啦,就想看看你的膽子到底有多大。」   老大咧開大嘴,很滿意自己製造的戲劇效果。轉身對嘍囉道:「把禮物拿出來!」

「老大說,請你吃蛋糕,用真刀切比較有誠意啦。」一個嘍囉將蛋糕送上來,就地取材地托起一旁倒放的矮凳,放在凳子上。

「上次你說的那支股票,呵呵,我賺了不少錢,這蛋糕是送你的謝禮,夠意思吧!」他撚著嘴角上的痣毛哈哈大笑,露出嚼過檳榔的滿口黑牙。

「謝禮?糟了……」程欣蕾終於恍然醒悟,「我以為你們……你們……」她表情尷尬,臉頰火燙,勉強擠出一句話,「警察很快就會到。」

「   妳報警喔?shit!兄弟們,閃人啦!我老子會扒了我的皮。」老大ㄧ聲令下,混混們倏地全作鳥獸散。

「總之,這筆帳我們扯平,誰也不欠誰!」   臨走前,老大回頭對賀敬廷道。

賀敬廷望著遠去的背影莞爾一笑   ,這些混混們其實也沒多麼壞。

隨著大批嘍囉一哄而散,整棟廢工寮突然變得靜默。

回過頭來,他終於有時間正眼打量這位勇敢的小女生。

就女孩子而言,她的勇氣的確令人佩服,但思慮欠缺周詳並不可取,總而言之,她不該涉足是非之地。

看她一臉大惑不解,為了滿足她的好奇,他將整件事的始末,簡單敘述一遍。

「幾個禮拜前,同學跟這群混混起了衝突,我趕來勸架,見對方人多勢眾,而自己也非喜歡逞兇鬥狠之人   ,於是,提供了一支自己長期觀察的股票作為交換,要對方看我的面子就此收手。」

寧靜的室內,只有他輕緩玉潤的聲律流瀉著,令程欣蕾不由得神醉。

「混混們半信半疑,暫時放過了我們,但撂下一句話,說若敢耍他,我就會死得很難看。」

「原來如此。」她豁然開朗。

「現在,該換妳說明一下,怎會跟蹤他們到這裡?」

她看了一眼賀敬廷,囁嚅地道:「今天原本要坐公車去補習,卻在飲料店附近遇到那群人,他們要去尋仇,還藏了刀,所以我想也沒想就攔了計程車,跟到這裡,並且報了警。」

程欣蕾再看他一眼,臉色陡然緋紅:「我在工寮前足足站了一分鐘,猶豫著要不要進來,心想,也許警察馬上趕到,應不致於有危險,但還是很害怕,雙腳不停地抖。」

「這我相信。」賀敬廷輕笑道,「我已經見識過妳有多『勇敢』了。」

「但又忖量,萬一晚了一步,十分鐘後恐怕就有屍體被抬出來,一想到那恐怖的畫面,我就不由自主地進來了   。」

好個俠義心腸的女孩!在這種人人自掃門前雪的社會,此舉實屬可貴。

賀敬廷神情專注地看著女孩一翕一合的粉唇掀動,煞是可愛。

男人墨黑的眸子睇凝著她,程欣蕾突然住了嘴,四周陷入一片寂靜。

他們很快地發現,兩人的手從剛剛緊握到現在,竟然一直沒有鬆開過。

程欣蕾緊張地抽回小手,卻因太過用力,整個身子往後傾倒。

「小心!」賀敬廷倏地健臂一撈,將她再度抱個滿懷,而這次卻是正面相貼的曖昧姿勢。

懷中的女孩蹭著他的身體意欲掙脫,他卻捨不得放手。

垂首斂眸,望入程欣蕾黑白分明的眼瞳。

四目相觸的瞬間,她的芙頰泛紅,就連雪白的粉頸都轉成美麗的彤暈。

零距離地靠著彼此,他感到對方怦然心跳的速律,正不規則地收縮著。

此刻,她的粉頰猶如初綻的玫瑰,羞澀卻嬌媚;清澈的眼瞳如深山裡遺世獨立的湖水,沈靜中透著謐寧的氣質;白白淨淨的皮膚搭在纖纖細細的骨架上,看似柔弱,卻有著不讓鬚眉的勇氣,這樣剛柔並濟的組合,將她融成了ㄧ股難以言喻的靈秀之美。

賀敬廷的心中驀然一陣悸動。

一種純粹的喜歡,在他胸臆間漫開,眼神停駐在她身上後,就再也無法移轉了。

這算不算一見鍾情?

十五歲時,早熟的他便已嘗了禁果,內斂的個性,加上高大俊逸的皮相,讓他佔盡了優勢,令一干女子為之瘋狂,自動倒貼的美女源源不絕,你情我願的遊戲從沒少玩過,然而至今卻沒有任何一個女孩,能成功吸引他的視線。

這是破天荒第一次,他對一個女孩著迷地看癡了眼,第一次對一個女孩上了心。

他烈焰般的眼神狂燒著她。

見她眼波裡流轉著異樣的光彩,ㄧ種莫名的感動吸引著賀敬廷的靈魂。

他情不自禁地托起她的芙頰,呼吸呵在她臉上,ㄧ吋吋、ㄧ吋吋的緩緩貼近,直到她的瞳孔中清楚地印出自己的倒影……

曖昧的情愫在周遭蔓延,懷中的女子被催眠般地閉起雙睫,配合著他的節奏起落。

他忍不住地將唇瓣停駐在她頰上幾秒,再如羽毛劃過,輕輕地來回刷至耳畔,每刷過一次,便帶起她身上一片雞皮疙瘩。

他終於將溫潤的唇輕柔地印在她唇上。

兩唇相碰之際,賀敬廷的腦中瞬時一片空白,因她美妙的滋味而震懾了心魂。

三秒鐘的短暫停留,賀敬廷輕喟一聲,極盡克制地退開。

依照他的經驗,鎖定的獵物只需他一個眼神,便能讓對方如同吃了迷藥,自動撲上來,收網抑或撒網全憑他主宰。

他不是個情竇初開的小男生,怎會初次見面就唐突地吻了她,連自己都匪夷所思。

他第一次面對囊中的獵物有了掙扎的情緒,想要她,卻又捨不得要她。

她太嫩、太純,不是他遊戲的對象,明知如此,他還是失控了。

若非他自制力強,這女孩恐怕早被他吃得屍骨無存。

她的臉頰紅燙得像火在燒,以這種羞澀的程度和不知所措的反應看來,他敢打賭,那是她的初吻。

他不敢再造次,怕褻瀆了純潔的天使。

氣氛陷入詭異的沈寂。

她如大夢初醒,羞得無地自容的窘態,令賀敬廷又憐、又愛、又想笑。

本想進ㄧ步認識她,但不識趣的司機正好帶著警察衝進來。

向警方證明是場誤會後,她迅速地坐上計程車離開。

對賀敬廷而言,這樣的邂逅實在令人遺憾,第一次讓他動了真心的女孩,竟未留下任何可循的訊息,就在他眼前消失得無影無蹤。

數月後,他出國深造,與她的緣分就此斷了連結。

***     ***

一陣哆嗦,賀敬廷猛然驚醒,發怔半天,才記起昨晚喝多了酒,腦子疼痛欲裂,在半夢半醒之間憶著過往。

他想,他並沒有睡著,只是沈溺在最初的相遇,捨不得醒來。

距離上回醉得不省人事有多久了?

若不是昨晚回國參加妹妹的婚禮,遇到那個多年前曾找過他麻煩的混混,勾起對欣蕾的思念,也不致於再度灌醉自己。

是那個混混先喚出他的名字。

因他嘴上那顆長了毛的黑痣,賀敬廷才記起這號人物。原來他的名字叫康永盛,這也是賀敬廷昨天才知道的。

他依然頂著俐落的小平頭,是新郎最小的舅舅,現在在C市開了一間木器加工廠,已不再是當年的混混,賀敬廷與他成了姻親。

「世界真小。」事隔這麼多年,康永盛居然還能認出他,不得不佩服康永盛的好記性。

「應該說我們的緣分很特別。」康永盛食指揉著下巴,語帶神秘,嘿嘿笑道   :「不久之前,我還遇到過一個人。」

誰?賀敬廷一挑眉,好奇心被勾起。

康永盛與他的世界八竿子打不著,   他想不出兩人有何共同的交集。

「你以前的女朋友,程欣蕾。」

程欣蕾?聽到這熟悉的名字,他的心臟不由自主地用力一跳,陡然失了規律。

他有沒有聽錯?他是在說他的前妻?還是那個曾經令他心動過,卻無緣認識的佳人?

那麼多年不見,兩人生命中的交叉點又僅限於工寮那一幕,賀敬廷肯定對方不知道他有個前妻叫程欣蕾,既然如此,那麼他所指的分明是那位只有一面之緣的女孩。

塵封在賀敬廷心底已久的模糊影像,漸漸與前妻的臉龐重疊,記憶中的女孩有對羞怯的眼神,仔細回想一下,那眼神的確和欣蕾有幾分相似。

她也叫程欣蕾?世上會有這麼巧的事?

和欣蕾離婚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愚蠢的決定,若她們是同一人……

這樣的聯想讓他沒由來地慌亂。

不論她是哪個身份,都是他遍尋不著的人。

「她在哪兒?」思念與焦急同時浮現賀敬廷臉上,失了慣有的沈著。

「哇,瞧你急的,這可不行哦。人家結婚了,而且還有個小孩。」

「我⋯⋯只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她結婚了嗎?雖然知道她遲早會再婚,但是知道歸知道,真正聽到消息的當下卻令他心亂如麻。

「她在C市一家叫『灰姑娘』的飾品材料店當老師,我老婆很喜歡串珠珠,是她的學生,有一回我去接我老婆,跟她聊了一下,覺得她很眼熟,卻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我這人天生記性就不錯,可我老婆以為我對她有意思。」說話者突然頓了一下,表情變得有些不自在。

「呵呵,其實我有不良記錄,老婆一氣之下帶著孩子搬出去,我現在是勉強保住了配偶欄的位子,所以千萬不能再讓她誤會,為了證明我的清白,我就努力地想、努力地想,終於想起來了。而且,她也證實我沒認錯人。」

喜歡串珠珠,又叫程欣蕾……再加上康永盛的指認,應該錯不了。

這麼說,欣蕾的確是當年那個女孩!

消息來得太過突然,賀敬廷猶如被雷劈到,驚愕得片刻發不出任何聲音。  

留學美國那段期間,他專注在人生的目標上,努力往前衝刺,也漸漸收拾起玩心。

由於家中經濟中上,為了不讓家人有太大的負擔,他在課業之餘一面在酒吧裡打工。

離鄉背井的日子難免苦悶,剛到美國的前幾年,他時常想起那個女孩,也曾有過多次衝動,想尋找她的下落,但他連她的姓名都不知道,根本無從著手。

多年下來,他放棄了尋找她的念頭,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年那女孩的影像在他心中早已漸漸模糊,唯一不曾忘記的是——那份真心的悸動。

直到昨天他才知道,他的前妻竟是他一直珍藏在心底,以為永遠無緣再見面的佳人。

這個遲來的發現,並未帶給他欣喜,只有加深他的悔恨、唾棄自己的昏昧。

他的個性向來內斂,凡事不習慣顯山露水,才會讓感情無聲無息地沈澱在心中某個深處,任它一點一滴的滲入骨髓,而自己卻渾不自覺。

若是幾年前,有人說他是個癡情男,他恐怕會以為對方說了什麼火星語。

事實證明,這些年來他一直愛著同一個女人而不自知,即使物換星移,兩人再度相遇,他的心仍舊忠於原來的感覺,只會因她而悸動。

他終於了解前妻的心思,為何當初執意要嫁給他。

原來,她跟他一樣,相遇之初,早已在彼此的心中留下了不可抹滅的記憶,因為一直戀慕著他,所以願意將最美好的第一次保留給他。

而今,她都已再婚了,他還能挽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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