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第二章

第一次見面,跟她講不到幾句話,但是她身上的香味還有蹲在洗衣機前的身影卻深深絡印在我的心裡,讓我在朋友某天拎著雞排過來探望我的時候,裝作若無其事地問他知不知道這棟樓是不是有住什麼很漂亮的女生。

他很直接地說:「沒有,至少我住的這段時間都沒有看過,幹嘛?」他從我的語氣聽出些什麼,不斷地逼問,讓我不禁把碰到她的事講出來。

他哦了好長一聲,上下看了我一眼,帶點不屑地說:「一來就想把妹咧,跟你講啦,我覺得這女的有八成是來找男友的,你還是煩惱你的小說比較重要。」

我帶點惱怒地說:「我沒有想把她,只是好奇而已。」

朋友故意打了一個大哈欠,用這動作告訴他我的藉口讓他覺得很無聊,用力地把雞排塞到我手裡,轉移話題,「是說,面試得怎麼樣?」

「上啦,老闆跟你講得一樣是英國人,需要會一點英文能力的人溝通,明天開始上班。」

他咬了一口雞排,嘴裡含糊不清地說:「會講英文,找工作就是方便,其實以你的能力,去外商公司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吧?」

「可能吧。」

「你有想過,這樣值得嗎?」

我不假思索地說:「值得。人生只有一次。」

他聳聳肩,「好吧,可能我沒有夢想,所以我不能理解。」

當時上班的地點在東豐路上的亞芙餐廳。我還記得上班第一天,為了避免給同事隨便的印象,我穿了一件黑色的長褲。結果那時的台南熱的跟烤爐一樣,我一走進去廚房就後悔,渾身大冒汗。

同事還跟我說,你穿長褲不熱嗎?

也就是在這一天,我下班回家時,看到喇叭鎖上掛著一個小紙袋。

我拿起來打開一看,有一張小紙條跟二十塊,紙條上面寫,「善心人謝謝你,我後來報告很順利   :)」

上面沒有署名,不過我知道是她。她的字很好看,不像我這個把作家當夢想的人,字總是寫的歪七扭八。

這張紙條我還留著,就在我書桌右邊第一格的抽屜裡面。

我在台南沒有待很久,卻有了幾個一直到現在都有聯絡的好朋友。其中之一是小白。

她是餐廳的主廚,年紀比我小卻很厲害,教會我很多東西,不過英國老闆倒是應驗了普世對英國人懶惰的刻板印象,把事情全丟給我跟小白做,自己跑去跟客人聊天。

我直到現在還是很懷念跟她一起上班的日子,很忙,可是忙得很有趣,很好玩。在中午用餐的巔峰時刻,看著客人湧進來,一口氣坐滿所有的位置,機器不斷吐出巴掌大小的正方型訂單,我跟小白必須合力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所有的餐點出完。

這考驗默契,還有如何在腦海裡條列出每一項餐點,並且計算、組合出最快的出餐順序。

很累,不過把客人全部餵飽送走之後,卻有滿滿的成就感。

只不過,對於小白來說,惡夢到現在才開始。

餐廳必須呈現出食物最完美的一面給客人,而這背後往往有著名為浪費的代價。我偏偏就是個討厭浪費的人。

我會把餐廳本來會丟進垃圾桶的香菇梗、洋蔥心、甜椒碎蒐集起來,在員工餐時間自告奮勇說要幫大家煮飯,結果煮個幾次後,小白就崩潰於裡面海量的香菇梗、洋蔥跟甜椒了。

當時的日子說起來很單純,早上忙於餐廳,下午忙於寫作,晚上忙於打球。但或許就是單純,時間不知不覺就過了一個月。

在這段時間,我再也沒有巧遇她過,我心想,應該真的就是過來找男朋友的吧,漸漸地就淡忘她了。

但我常常覺得老天爺喜歡開我玩笑,像是祂知道我是個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所以讓我走上寫作這一條辛苦無比的路。也像是我即將忘記她的時候,祂讓她以令我難忘的方式再次出現在我面前。

當時是晚上的十一點多,我從大林路上的體育場打完球,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因為肚子餓到受不了,猶豫再三後還是跑去勝利路上的7-11,買了個微波便當吃。

走進巷弄裡準備回家的時候,我看到一個穿著白衣服的女生坐在大門旁的階梯上,嚇了一跳。

只不過往下一看,那女生有腿,讓我不禁鬆了一口氣,走向前,覺得這女生或許在等人,沒有想太多地拿出門禁卡想要嗶進去時,她飛快站起來,朝我走來。

我訝異地看過去,因此認出她來,而她也認出我,我們兩個人互相對對方「欸」了一聲。

「嗨,好久不見,妳在外面等人嗎?」

「好久不見,」她對我露出一個無奈的笑容,「我剛剛去外面吃晚餐,回來這裡的時候才發現我忘了帶門禁卡。」

「吃晚餐,這麼晚才吃?」

她語氣帶著疲憊與無力:「對啊,我是研究生。」

為什麼研究生就要這麼晚吃晚餐?我並沒有把這個疑問問出口,看她很疲倦的模樣,立刻把卡片貼在感應器上。

啪的一聲,門開了。

「謝謝。」

「妳沒有帶門禁卡,那妳有沒有帶房間鑰匙?」我本來只是想要開玩笑。

殊不知,走在我前頭的她,回給了我一個苦笑,「我有的時候會忘記鎖門,希望我今天早上出門的時候就忘了。」

「啊,所以妳真的沒帶鑰匙?」

「對啊。」

「如果有鎖怎麼辦?睡朋友家嗎?」

「可能就回研究室吧。隔天再請房東太太幫我開門。」

我拿起手機一看,已經快十二點,她穿著熱褲,腿又白又長又細,白T裡面的內在美若隱若現,這種美女孤身在夜晚走在路上,危險性只怕跟我在身上貼滿千元鈔票差不了多少。

我提議,「妳住幾樓?如果有鎖門的話妳跟我講,我幫妳開鎖。」

她驚訝地問,「開鎖,你是鎖匠嗎?」打量我一眼,臉上寫滿驚奇。

我為她的聯想力感到哭笑不得,「不是,只是我大學跟兩個好朋友住家庭式的房子,其中一個室友很常鎖了門之後才發現鑰匙忘在書桌上沒帶走,為了幫他開門,我就學會如何開鎖了。」

「真的假的?」她半信半疑。

「真的,我用L夾就開得了喇叭鎖,不信我等一下表演給妳看。」

「好,如果我真的被鎖在門外的話。」

我們一起走上樓,而我直覺她有鎖門,所以回到房間把便當放到桌上後,我拿著L夾走上樓,差點就撞到準備往樓下走的她。

「鎖住嗎?」我問。

「嗯。」她有點懊惱的模樣,「可能最近事情有點多,常常忘東忘西的,要再麻煩你了,很不好意思。」

「沒關係啦,我們是鄰居嘛。」我露出大大的笑容,可以再次幫到她,讓我覺得很雀躍。

我們一起走到四樓,她帶我走到門前。我轉了轉喇叭鎖,確定是鎖住的,拿著L夾,左手把門往內推,然後把L夾插進門與門框之間的縫隙,用力往下一刷,第一次失敗了,但是這個   動作重複幾次之後,L夾順利滑進鎖與門框之間的咬合處,啪擦一聲開了。

我左手一推,門往裡面退。

她立刻哇了一聲,顯得很驚奇。

我說:「所以喇叭鎖其實很不安全,防君子不防小人。」  

她點了點頭,「謝謝你,我下次買飲料請你喝。」

「沒關係啦,倒是要不要加個Line,如果下次又被鎖住的話,可以叫我幫妳開門。」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臟砰砰亂跳,深怕她會覺得我很奇怪。

「好啊,說不定真的會麻煩你。」她倒是沒多想什麼地拿出手機,開了賴,掃了一下,我得以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她很明顯累了,加完賴後就說要回房間休息,而我下了樓,腦海只迴盪著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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