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妖靈稿件大募集

chapter1 -上-

我是一個嚮往活在自由裡的女人。

不喜歡別人管我,當然也不喜歡管別人。

一個人的生活逍遙自在,不需要為誰解釋,也不需要為誰負責,更不用像某些人一樣,需要每天打電話報備自己的行蹤,或是一直照著鏡子,努力成為別人理想中的樣子。

活著就是要光鮮亮麗,不要為誰貶低自己的價值。

人人都知道的道理,我卻活到三十歲才得到體悟。

「你在哪?」找了空位停好車,我掏出手機傳了一封訊息。

「義式簡餐坊,三十二桌。」

獨自生活久了,我不習慣成群的人們,像是學生們的相約夜唱,或是路上緊緊相依的情侶。我發誓,這絕對跟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沒關係,我只是討厭他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然後毫無意識地干擾別人。

最有印象的例子,大概就是我排首刷限定商品的時候。

我不在意剛在一起的情侶邊走邊打情罵俏,可我介意的是,他們利用人多優勢就理所當然地插隊。

就算告訴他們隊伍的盡頭在更後方,卻不知道是故意還是沒聽到,原本能拿到首刷的我,就這麼和名額直接說再見。

那可是我夢寐以求的限量品,從凌晨一點到中午十二點,排那麼久,付出多少寶貴的美容覺時間,他們卻只用短短幾分鐘,就輕而易舉奪走我想要的東西。

以為交往了就可以永遠黏在一起嗎?

最好等到十年後,你們還可以像現在一樣目中無人。

「妳這絕對是偏見、偏見!只有單身的人才會覺得情侶礙眼。」靳成御吸著義大利麵,口齒不清地說。

從小到大,從來沒有人願意當我的朋友,因為我的脾氣不好,耐性又差,很多認識的人都說我太難搞,要是跟我做朋友一定沒完沒了。

跟我當朋友沒完沒了?

拜託,我才覺得跟他們混在一起總一天會直接氣到往生。

又一個例子。

大學迎新的時候,一群不認識的同學硬要拉著我夜衝,唱K、闖夜店就算了,看他們心血來潮又興致勃勃的樣子,還以為他們有多會玩,結果讓我傻眼的是,明明就是不會喝酒的人,卻沒有自知之明狂灌不知道天南地北。

不曉得是誰出的餿主意,他們玩起日本的國王遊戲,最後的下場可想而知,除了我能跟店員正常溝通,其他人根本就是醉到連自己是在台北還是台南都搞不清楚。

為了避免成為一群酒鬼的保母,自那次以後,我決定再也不要參加團體活動,這樣做的下場,無非就是成為社會邊緣人。

But,who   cars?

反正有些人討好再多,注定還是不會成為朋友;有些人不需要特別小心翼翼,照樣能堅持友情直到最後。

「你吃麵就吃麵,不要邊吃邊說行不行?」我望著眼前吃得滿嘴都是的男人,微微皺起眉頭。

明明外表是屬於人見人愛、十個女生有九個喜歡的超級大帥哥,為什麼吃東西的畫面卻可以醜成這樣?滿嘴奶油就算了,桌上還噴的到處都是。

以為自己是五歲小孩喔,吃飯還要媽媽教就是了。

「哎,我們都多熟了,妳幹嘛那麼計較?」

「你在艾倫面前會這樣嗎?」

艾倫是他的男友,他們是我遇過十個帥哥會有八個是gay的同志。

他不是自願對我出櫃,只因高中意外看到他在跟男生接吻,我才知道原來他是同性戀。

莫名其妙的際遇讓我們認識了彼此,還莫名其妙經歷了無數次「他錯愕,我也錯愕;他逃跑,我也逃跑」的歷程。

最後是怎麼化解尷尬我已經忘了,我只記得自己很冷靜地對他說:不用想太多,反正我本來就不討厭同性戀,只是沒見過那種場景,一時之間才會感到不知所措。

當然,我會這麼說是以為再也不會見面,哪想到緣分就是讓人這麼意外,明明我們的教室是相反方向,居然還能在一個禮拜之內巧遇十多次。

從最初的繞道而行,變成彼此會互相點頭的關係,回神三十歲了,我才發現,原來歲月早就讓他不知不覺成為我生命中的一份子,而我也在不知不覺間,成為他唯一能談天說地的好姊妹。

雖說我不只一次想對這個姊妹殺人放火就是了。

「才不會,在他面前我還是有形象的。」一說起男友,靳成御整個人的精神都來了。

哪裡有收容所?快把我眼前的白痴收走。

我翻了一個白眼,「好好好,我知道你跟他的感情一向堅不可摧,但身為一個大男人,拜託別在我面前發花痴行不行?發花痴就算了,重點是你花痴的人還不在現場。出去別說你認識我,我不認識這麼無藥可醫的人。」

「這句話妳最好收回去喔,這麼歧視的字眼要是被別的同好聽到了,到時被打我可救不了妳。」他瞪了我一眼。

「誰叫你要這麼噁心?」我不歧視同志,我是歧視你。

趁他開口反駁之前,我搶先說道:「你再多說一句話,等等我就不陪你去挑禮物了。」

前幾天邀我吃飯還以為他病了,因為他居然要請客。結果真相是,艾倫的生日近在咫尺,他想送禮物卻不知道能送什麼。

嘖,有選擇障礙的話,全部買下來不就好了。

「好啦!」他又瞪了我一眼,把叉子上的義大利麵一口吸完,話鋒一轉:「所以妳什麼時候交稿?」

「時間不是還沒到?」

「可妳一向不會準時交稿,所以我決定從現在開始催。」他很認真地說。

大學畢業後,他靳成御進到一間出版社工作,聽到我想成為作家,他二話不說就點頭答應。只是當了我的編輯之後,因為我的邏輯不好、想表達的東西太多,再加上急於完成一篇故事,又老是把劇情搞得亂七八糟,導致他每次一看稿,就容易變得暴躁易怒。

對我破口大罵還只是小事,嚴重時,他甚至會丟我東西。

「白文憶,妳這種連小學生都不如的語文程度最好可以出書啦!」他最常吼的就是這句話。

再來就是:「白文憶妳寫的東西能不能有點邏輯?跳來跳去的劇情妳他媽是能看得懂?」

而我對他最常反駁的話則是:「靳成御你這個大白痴!這是白式回憶錄的寫作風格你到底懂不懂?連一篇故事都不知道在寫什麼,你他媽還當個屁編輯!」

他每次生氣都叫我乾脆別出書了,先滾回高中重讀國文再說,不過氣完後,還是會努力幫我搞定出版的事情。

說真的,我很感謝有他這個朋友。

前提是,這個朋友不要站在一堆玩偶面前,一副快要痛哭流涕的樣子。

買個禮物也能搞得像是世界末日,我看全世界除了你,大概也沒有別人了。

「我不知道他是喜歡貓還是喜歡狗。」他哭喪的臉醜到讓我很想一巴掌打下去。

「你是不會打電話問喔?」

「打電話就沒有驚喜了啊。」

「那你買這個好了。」旁邊的憤怒鳥那麼可愛,有沒有看到它在跟你招手?

他瞪了我一眼,「白文憶,妳可以認真一點幫我挑嗎?」

我一臉無辜,「我不認真嗎?」

「妳從剛才就一直拿奇葩的東西給我,機器人、企鵝、小恐龍……抱歉,我看不出妳哪裡認真。」他很誠實地說。

「靠,那你給我自己挑!」踢了他一腳,我決定放生這個傢伙。

「噢!」他吃痛地叫了一聲,對我吼著:「白文憶妳真的不是女人,是男人婆!」

「我先去旁邊逛,等等買好打給我。」自動忽視他的話,我豎起最長的手指回應他。

進到星巴克,我找了一個最角落的位子,從包裡拿出筆記本和原子筆,開始思考小說接下來的劇情該如何發展。

很久以前,我以為當作家只需要一本筆記本和一隻筆,就可以在文壇裡闖出一片天下。直到投入這個行業之後,我才發現,寫作確實只需要一本筆記本和一隻筆,除此之外,還得擁有一個空間概念不錯的腦袋。

沒有合理的邏輯,沒有合理的解釋,沒有讀者們喜歡的劇情,就沒有人閱讀你的作品。

所以靳成御最常用怒吼跟丟東西伺候我,說我根本只是想任性,硬要寫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來糟蹋編輯的精神和腦力。

被罵的當下難免賭氣不高興,但也多虧他的火爆指導,再加上我堅忍不拔的意志,沉澱了一段時間,我終於從一個懵懵懂懂的新手初學者,變成勉強稱得上是作家的人。

現在,我只期盼能用自己的文字,寫出讓讀者難以忘懷的故事。

不奢望每個讀者都認得我,只希望那些故事足以扣人心弦,就像設計Logo一樣,一翻過就刻骨銘心,一看到我的筆名,就知道我的寫作風格。

畫著角色關係的樹枝圖,我拿起咖啡喝了一口。

此時,門口傳來一陣金屬風鈴聲,有一對年輕的男女走了進來。

「潔西卡,我最近真的很忙,下次想買東西妳可以跟妳的好姊妹一起去,不要再跑到公司叫櫃臺找我,那會干擾我工作。」男人看上去三十歲左右,平淡的口吻裡參著非常明顯的不悅。

「可是你最近都不陪我,我一個人很無聊啊。」那名金髮碧眼的大美女嘟著嘴巴,雙手纏著男人的同時,身體還不自禁往他身上磨蹭。

我向來不喜歡把咖啡店當酒店的人,於是我低下頭,決定繼續畫角色關係圖。

「我們已經分手很久了,有什麼事妳應該去找妳的男朋友,不是私底下找我。」男人極力壓著不悅,冷靜又無奈地說。

「不要這樣嘛……當初是我錯了,我不應該背著你跟其他男人偷偷見面。現在我學乖了,也分手了,難道就不能再給一次機會,讓我回到你身邊?」玻璃倒映出那女人的表情,梨花帶淚又楚楚可憐的樣子,是很多男生都招架不住的類型。

不過她說出口的話,連我這個旁人聽了都想翻白眼。

誰不知道這年頭劈腿想複合的人最喜歡把「當初是我錯了」掛在嘴邊,結果過一段時間還不是照樣拈花惹草。

順道一提,我絕對沒有偷聽的嗜好,一切都是他們講得太大聲,不想聽也全聽進去了。

「都過去了。」男人掙脫女人的手,試圖跟她保持距離,「我對妳沒什麼怨言,妳也別再糾纏我了,妳值得更好的。」

這人可真佛心。

明明是被背叛的那一方,還這麼友善地說話……換作是我,早就叫對方滾回去吃屎了。

「煜帆……」見對方沒有改變想法的意思,女人急得都快哭了。

「不好意思,後面還有其他客人,你們要不要先點杯咖啡,入座後再慢慢談?」店員委婉地打岔。

「你別插嘴,沒看到我在跟我男朋友說話嗎?」女人瞪了他一眼,繼續努力向男人撒嬌,「煜帆,我們也不要消費了,去別的地方逛逛好不好?」

「潔西卡,不要這樣。」男人和店員低聲說了一句不好意思,再轉頭跟那個女人說:「要回去的話,到大廳出口,我幫妳叫計程車。」

「你不送我?」女人一臉被雷劈到的表情。

「對不起,我沒辦法。」男人委婉地拒絕了,「再說了,我還跟人有約,要是送妳回家,會來不及回來。」

「你騙人!」

「是真的。」男人無奈。

「那你跟誰有約?」女人不信。

似乎沒料到她會這麼窮追不捨,男人愣了一下。

環視一周,沉默幾秒,最後玻璃的倒映告訴我,他的視線在我身上停下。

「……」

拜託別為了掙脫一個女人就找上另一個女人,我只是偷看一下,不會剛好這麼衰吧。

「跟她。」

哪知老天根本沒聽到我的祈禱,男人指著我,對著那個女人說:「我跟她有約了,妳說對不對?親愛的。」後面那句則是看著我說的。

誰是你的親愛的?

我死死瞪著那個男人,本想反駁一句干我屁事,可一看到他眼裡盡是無法言語的無奈,最後還是心軟賣了一個人情,假裝很熟地說:「是啊,寶貝,你怎麼現在才來?我都等你多久了,還待在門口做什麼?」

雖然沒有認真看,但眼角的餘光告訴我,附近的客人和店員在聽到這句話之後,幾乎有一半都轉頭來看戲。

別誤會啊各位,現在是臨陣磨槍的狀態,上場的人還是素未謀面的我。

「妳跟我男友是什麼關係?」

這世上有多少定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古以來,當一個女人為一個男人瘋狂的時候,身為同性就會莫名其妙變成敵人。

所以當那個女人凶神惡煞地問我到底是誰、又為什麼認識她的煜帆時,我完全不會感到意外。

只覺得莫名掃到颱風尾。

「寶貝,你還不趕快過來?」我耐著性子,對著那個男人微笑。

希望他看得出來我的眼裡已經火冒三丈,居然要叫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寶貝,別說其他人,靳成御要是知道一定會笑到噴淚。

「煜帆,你什麼時候認識她了?居然還叫她寶貝……你眼裡的寶貝不是只有我嗎?」女人強拉男人的手臂。

「潔西卡,拜託妳別鬧了……我很忙,趕快回去找妳男朋友吧。」男人快忍到極限了。

女人把鋒頭轉到我身上,惡狠狠地說:「妳這個不三不四的女人,高攀別人的男人遲早會有報應。這次就算了,本小姐沒空跟你們玩,妳最好祈禱別再讓我看到妳,不然妳就完蛋了!」接著又變臉似的朝男人甜甜笑了一下,「我不會放棄的,這一次,我會讓你看見我的真心。」

「……」

我究竟為什麼要莫名其妙被詛咒。

翻了一個白眼,心想鬧劇終於結束了,但握著原子筆的手寫了又頓,頓了又寫,寫了又頓,頓了又寫……真是多虧剛剛那個潔西卡,讓我的情緒變得異常暴躁。

好不容易想到的劇情都不知道飛到哪了,所以現在是誰惹誰,我的男女主角到底發展到什麼地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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