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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2009年   夏

夏日的天空變幻莫測,時而多雲,時而雲層低矮,時而陽光直射,彷彿是催人行動的命令。

「這天氣,真要人命!再站久點,你準備替我收屍吧!」孟小久對她發小葉曉曉控訴道。

嗯,葉曉曉同學,和孟小久從小時候就認識到現在。可以形容為共享開襠褲的好基友。對於她們怎麼認識的,孟小久是印象非常深刻的。

五歲那年有一天,隔壁新搬來的鄰居,帶著葉曉曉來敲她家的門,流程就是混臉熟,互相幫助什麼的。就在此時,葉曉曉突然一句「媽媽,這個弟弟好醜。」還附加嫌棄的臉......

她只不過是剪了一頭短髮,怎麼就是弟弟了......醜你妹醜,還沒長而已!!就是這樣,就成了革命基友......

「嗯,一具焦屍。」顯然過了這麼多年,葉曉曉這張嘴真“棒”(毒)。

此時,正是高一新生開學典禮。他們整整站在操場上半個小時,汗流浹背地聽著校長苦口婆心的致詞。大致上就是你們父母辛辛苦苦送你們來上學,不是讓你們來玩的,別給我惹事,要我幫你們擦屁股,我忙著呢!

根據流程呢,接下來會由高一新生代表致詞。

作為近視眼的孟小久,其實她看不太清少年的模樣,她只是模模糊糊的看到他個子高,一米七左右,身穿著白色襯衫,天氣炎熱導致流了些汗,透過白色襯衫還能隱約看到某些養眼的東西。上面雖然說了她是近視眼,但是只要一碰到肉色,立馬變清晰可見,這是一種本能。

就是這樣定睛一看,孟小久看上了他。她認為所謂的一見鍾情也就是見色起意,她一開始就是奔著他的色去的,慢慢的,卻越陷越深。

她要追他!

葉曉曉很有效率的報上那位少年的資訊。

向易,高一二班,典型的學霸,一天裡說話都不超過十句,唔,高冷型的,她喜歡!

「我發現妳就是抖M。」葉曉曉擺出一副“我面前這個人心理變態”的樣子。

「......」

孟小久開啟狂追模式!

首先呢,天天下課,回家都蹲守在向易的班,等他出來給他個大大的笑容,刷刷存在感。事實證明呢,有點效果。

那些天追向易日子是這樣的。

「向同學,我叫孟小久,我看上你了!」既然說要追他,當然是先表明自己的心意。

「哦。借過一下。」他低沉的聲音響起。

我的媽呀!不得不說,他聲音簡直了。孟小久都感覺她的心臟快廢了。她更加喜歡他了。

還有一次回家,孟小久在他班上等他出來。

「嘿!向易!」她跳出來非常熱情的和他打招呼。可是......

「你是誰?」向易皺眉道。哪裡冒出來的矮個子。他當時內心就是這樣想的。

孟小久也沒被他這句話擊敗,繼續追!小狗看到美味骨頭怎麼會輕易放棄呢?

終於有一次,她N次出現在他面前,他終於回了孟小久一句「又是你?」

向易從一副「你擋我路了」的眼神,到「你是誰?」到「又是你?」的轉變,證明了孟小久的戰略還是可行的,至少向易的十句話裡有三句是和她說的。

喜歡一個人,原來是這樣。雖然他可能不認得你,可是只要他和你說上一句話,你就可以樂上一整天,即使那句話聽起來有點傷人。

喜歡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不管是暗戀,單戀,過程中,可以使你成長。多年後想起來,也能笑著說「原來我曾經這樣喜歡過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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