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他們雖然看了,卻看不見;聽了,卻聽不進。

-   馬太福音十三章十三節

【本報消息】近來因多項發言引發爭議的新任市議員姚哲,日前出席描寫流浪動物安樂死的電影『那八天』首映會,在記者問到對動物棄養有何解決方案時,姚議員表示將推動修法,在市區增設監視器,結合現有警政監視器網路舉發棄養動物,被舉發者將處以五十萬元罰金,並且終身不得飼養寵物。

姚議員的意見引發網路上正反兩面的激辯,法律學者及律師認為此舉將嚴重侵犯人民隱私權,作家高大全並以『議員大哥正注視著你』為題,指責姚議員企圖以舉發棄養動物為名,行使獨裁統治。

但也有網友認為『姚P這麼有魄力,你們這些恐龍法官只會支持壞人』,『無限期支持制裁棄養動物的王八蛋』,『遺棄狗的畜生連當人都不配,為什麼要重視他的人權?』,『你們這些傲慢的學者只會幫壞人講話,有沒有良心?收了國民黨多少錢?』,『姚P好棒,我們挺你,讓遺棄狗狗的壞人去死』。

關於法律學者的意見,姚議員認為『那些讀書人是不是腦袋裝大便?』,『法律應該是為人民服務,不是人民要為法律服務』,他表示社會有不同意見在民主國家很正常,但他已經打定主意,將於近日推動修法,並在議會質詢時,要求市府團隊在近日內擬定施行細則及公告執行時程。

律師公會表示反對姚議員的提案,將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發起連署活動表達抗議。

※                ※                ※

唐宇威走進事務所時,和正準備離開的助理錯身而過。玻璃門在他身後甩上,留下門軸的吱呀哀鳴,吊在門扇上的小銅鈴不住顫抖,發出警示般的清脆響聲。

「今天怎麼有空過來?」抬頭認清楚進門的是誰,我問。

「你這幾天應該沒好好吃飯吧?」他舉起手上塞著兩個便當的塑膠袋搖了搖,「我帶了便當過來。」

唐宇威是市內望族唐家的獨生子,和我到國中都是同學,加上母親當時在唐家的廚房上班,所以小時候每天我們下課,就在唐家裡寫功課、玩遊戲或是打架,直到母親下班為止。

在歐洲浪遊多年後,唐宇威並沒有繼承家裡的龐大產業,而是和友人合開了一間創意設計公司,為企業規劃宣傳活動,這幾年因為承包市府行人徒步區的活動設計,公司獲利相當穩定。唐家原有的事業則交由他父親生前創立的慈善基金會打理。

我幾年前從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單飛,開了自己的事務所,除了保管唐宇威父親的遺囑,接案子支付開銷和助理的薪水外,有時也要支援律師公會交辦的一些瑣碎事務。

「可以借我一張紙墊便當嗎?」門旁的茶几上堆了幾摞紙,唐宇威一屁股坐下,一隻手插進塑膠袋拿出便當,另一隻手伸向紙堆,作勢要抽一張出來。

「那個不行,」我拿起一張紙,走過去遞給他,「用這個吧。」

「不都是連署書嗎?」他瞥了一眼手上的紙,「而且這個是填好的,應該會用得上吧。」

「是啊,如果簽名的人真的叫這個名字的話。」

唐宇威把那張紙湊到眼前,即使站在對面,我都能看到氈頭筆滲到背面的字跡,三個大字張牙舞爪地斜過紙面:王八蛋。

「我這裡還有『去死』和『殺你全家』的版本,要不要試試看?」我坐在他對面,「說不定便當放在上面,會比較好吃一點。」

唐宇威遞了個便當過來,「連署不是很順利?」

「看到我助理了吧?」我說:「早上我們分頭去發連署書,她在另一個地方被人罵到哭,我只好放她半天假。讓她回家休息一下。」

「有那麼嚴重?」

「誰叫人家是目前人氣最高的市議員,」我打開便當,「人家光是坐公車、吃麵的照片就可以拿到一兩萬個讚,我們?走在街上只會被一兩萬人吐口水吧?」

「不能想辦法推辭掉嗎?」

「律師公會的所有會員都要參加,我沒得選擇。」我說:「我真正擔心的是,萬一真的遇到案子,有沒有辦法幫當事人辯護。」

「這個法案還沒成案,應該沒那麼快。」

「難說,」我轉身抽出辦公桌上的平板電腦,點了幾下後遞給他,「看這段影片。」

畫面中是一條窄巷,攝影機以四十五度角向斜下方拍攝,可以看見對面灰撲撲沒有上漆的水泥牆,地上靠牆放著幾只附蓋的大型垃圾桶。

一輛白色小型車從左下角駛進畫面,在畫面中央停住。

過了一兩分鐘左右,車子開始起步,只見一團半個人高的黑色毛球滾下車,消失在畫面底端,車門隨即關上,從右上角駛離畫面。

唐宇威把平板還給我,「這是   -   」

「最近被人不斷轉貼的一段影片,標題是『將狗狗載到後巷推下車丟棄!向惡質飼主宣戰!』」我夾了顆滷蛋塞進嘴裡,「你可以用這個句子當關鍵字找找看,到今天早上為止,光是在Youtube就有二十萬人點閱,如果加上其他的網站,不知道還有多少。」

「慢著,那團毛球是狗?」唐宇威放下筷子。

「我拿平板去寵物店問過,他們叫這種狗『佛蘭德牧牛犬』,」我點頭,「牠的特徵就是那身長長的卷毛。以前還有人形容是『一團長了四條腿,濕答答的髒抹布』。」

「有人會養這種東西?」

「有,而且價錢還不便宜。」我說,「今天姚哲接受訪問時才拿這段影片當例子說,如果這種推狗下車棄養的人不法辦,感覺上怪怪的。你也知道,這一陣子被他用三個字形容的人,他們後來的下場。」

「我記得好像有兩個里長的臉書被灌瀑,然後被檢舉露點照。」

「拜託,那兩個里長的年紀加起來都快一百五十歲了,拍露點照有人會看嗎?」我說:「還有另外一個批評他是義和團大師兄的作家,隔天出席簽書會時,一個大學生朝他向丟大部頭的精裝書,書本打中他的後腦,讓他當場趴倒,腦震盪住院住了兩個禮拜。」

「傷得那麼重,那學生後來有被告嗎?」

「沒有。」

「沒有?」

「那個學生跟檢察官說,他原本要拿書給那個作家簽名,但是被人牆隔開,才想到用丟的,沒想到剛好打中作家的後腦,結果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學生走出檢察署時還高舉右手比出V字,說是『真理和正義的勝利』。」我聳聳肩,「雖然這個法案還在審議,但是這幾天我遇到的同行都說,在這個影片不斷轉發引發的媒體效應下,通過只是遲早的問題。」

「沒有其他辦法可想了嗎?」

「往好處想,我們現在的處境應該比那個影片裡的苦主來得好,」我說:「想想看他萬一被肉搜出來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   」

一陣清脆的鈴聲像微風滑過耳際,我抬起頭,只見一個男子站在門邊。

「不好意思,」他的聲音帶點顫抖,「請問這裡是律師事務所嗎?」

「這裡是,」我站起身,「有什麼我們可以   -   」

「請你們幫幫我,」男子大步上前,抓住我的手,「法扶協會介紹我來的,我就是那個影片中的苦主。」

※                ※                ※

相片裡只有草地上一團小山似的黑毛線,如果沒有兩隻小眼睛、露出的牙齒和舌頭的話。

「牠叫『抹布』,因為當初在垃圾場發現牠時,又小又髒,跟塊抹布沒兩樣。」

說話的人叫文勝斌,年紀大約三十出頭,平頭,國字臉,繃在圓領汗衫和牛仔褲下的矮壯身軀直挺挺端坐在沙發裡,似乎不太習慣事務所的氣氛。

我拿起放在茶几上的名片,「事務用品批發商?」

「主要賣些像衛生筷、紙杯、吸管、塑膠袋、購物紙袋之類的事務用品,給像商店、餐廳之類的店家。」他搔搔頭髮,「我都把貨放在卡車上四處跑,沒有固定的辦公室。」

「您說在垃圾場發現『抹布』,大概是幾年前的事?」

「大概四年前吧,」文勝斌說:「當時我辦完法事正要回家,經過殯儀館的垃圾堆時,看到有什麼東西在動,就把牠帶回家了。」

「法事?」

「我太太,癌症。」

「哦,抱歉。」

「不要緊,」他揮揮手,「我以前在建設公司當監工,太太生病要人照料,工地抽不開身。就跟朋友手上頂下這個生意,自己學著當老闆。」

「養這種大型狗不輕鬆吧?」唐宇威問。

「是啊,第一個月我幾乎沒睡好。」文勝斌笑了笑,「抱給獸醫看過之後,獸醫說有寄生蟲,身體也差,那時候讓牠睡在卡車駕駛座旁的籃子裡,有空就餵點東西,到休息站就抱下車大小便,看看有什麼不對勁的。一個月之後,身體才慢慢結實起來,個頭也愈長愈大。」

「現在您還是帶著他四處跑嗎?」

「我出門送貨時,他都坐在駕駛座旁邊,」他說:「『抹布』長大後很貪吃,又愛玩。我送完貨後習慣到某家串燒店喝一杯,串燒幾乎都是牠吃掉的。有時我們到餐廳送貨,牠聞到香味就自己開門跳下車,一不注意就跑到廚房裡。我還因爲這樣丟了一些客戶呢,哈哈。」

「辛苦了。」

「不過跟客戶熟了之後,有些老闆或主廚會留些東西,在我們送貨時給『抹布』填填肚子,讓我可以安心搬貨。串燒店的老闆也常留點客人吃剩的雞肉,讓牠打打牙祭。」

「你有考慮過養小一點的狗嗎?」我問。

「有朋友問過我要不要把『抹布』給他們養,一個月前在串燒店,還有客人問我能不能把『抹布』賣給他。」他嘆了口氣,「不過我想『抹布』或許是我老婆留給我的,要不然我不會在法事後撿到牠,這四年牠坐在駕駛座旁,就像老婆坐在我身邊一樣。   -   律師先生,你會賣掉自己的家人嗎?」

「我明白了,」我拿起平板放在他面前,「影片中這部車是您的嗎?」

「是的,」他回答,「是我以前當工地監工時開的車。自從我太太去世後沒開了。」

「影片裡面的巷子您認識嗎?」

「認識,就在串燒店後面,我們給串燒店送貨時,就從這條巷子把貨走進廚房。」

「那天您為什麼會開著平時不開的車,出現在串燒店的後面?」

「幾天前有人撥電話給我,說是建設公司的代表,想找我回去繼續當監工。約我在串燒店後面見面,為了影響形象,要我不要開卡車,我只好開以前那部車出門。」

「這部車看起來滿小的,那隻狗坐得進去嗎?」唐宇威問。

「前座塞不進去,只有後座可以。」文勝斌嘆了口氣,「那天應該讓牠坐前面的。」

「你有遇到那個打電話的人嗎?」我問。

「沒有,我在後巷等了一兩分鐘,對方就打電話說今天臨時有事,改天再跟我聯絡。剛一回去就發現『抹布』不見了,開著車回頭沿途找也找不到。隔天就收到動保處的通知,說有人指控我棄養動物。   -   棄養吔,怎麼可能?」

「依照動保法,動保處應該先通知你把動物領回去被你拒絕,棄養才能成立吧?」我問。

「如果這樣,我就不會過來這裡了。」文勝斌朝桌上的平板一瞥,「這個影片在網路到處亂跑之後,動保處說我有虐待動物的可能,不准我領回『抹布』,要我等法院調查後再說。更麻煩的是   -   」

「生意受影響了?」唐宇威說。

文勝斌點頭,「目前有一半的客戶說,不想跟會把狗推下車的人做買賣;還有客戶說不知道我是這種人,叫我不要再上門。甚至還有人查到我的車牌跟手機號碼,一天到晚打電話,罵我是王八蛋,叫我去吃大便,吃大口一點,我的卡車停在路邊還會被人噴漆。天啊   -   」

「我們知道,」我拍拍他的手背,從那疊寫著『王八蛋』,『全家死光光』的連署書裡抽出一疊,塞進他手裡,「其實我們同病相憐,這裡還有很多,慢慢讀吧。」

文勝斌一張一張翻過,抬起頭來,「律師先生,這樣說,您會接我的案子嗎?」

「會的,我會。」我說。

他把紙放在茶几上,一把抓住我跟唐宇威的手猛搖,口中喃喃說著「謝謝,謝謝。」

「不好意思,我不是律師耶。」唐宇威連忙說。

「啊?」

「他是我朋友啦,」我說:「他不是律師,但是解決過很多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您可以信任他。」

「喂,我又不是混黑道的,」唐宇威轉向文勝斌,「文先生,是不是能麻煩您幫個忙?」

「有什麼吩咐?您請說。」

「能告訴我是哪家串燒店嗎?我們晚上在那裡見面。」

「沒問題,   -   就這麼簡單?」

「您請我朋友當律師,困難的事當然交給我朋友做,」唐宇威問:「我們去動保處一趟吧?」

「是啊,去打聲招呼也好。」

「那麼簡單就好了,」唐宇威噗地笑了出來,「動保處不可能光靠一段影片,就不准文先生把狗領回去。背後一定有人提出更多理由,逼得動保處不得不把狗扣下來。你要打仗,總得搞清楚對手是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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