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妖靈稿件大募集

#回去

其實這個練習的過程,對我來說就像一直回到原點。

一開始的講師們力求標準,我不敢說自己練習得多努力,但每一次都覺得我的字有挑不完的毛病,漸漸地自己也對自己嚴格了起來。那幾個星期,我發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啊,我已經越來越不想看到我的試卷了,好像有什麼在追趕我,大概是我自己和那些對我有期待的人吧。

寫一份試卷的時間拉得很長,兩百題,縣賽之前我可以在八分三十秒內完成,但一要求起字跡,就需要接近十二分鐘,逼自己寫快點又覺得字根本不能看。

真的很倦怠又厭惡,覺得自己怎麼沒辦法突破,怎麼就是不能達到。那陣子好不容易寫了一份九分五十一秒完成的試卷,又對因此感到開心的自己覺得鄙視:幾個星期前的妳,需要這樣嗎?

對自己的要求成了巨大的包袱。

遇到轉捩點時,已經很接近全國賽了。

那位講師只帶領過那一次集訓,她的主張是,評審們花在每份試卷上的時間並不多,不要走樣得太誇張就好,注意那麼多細節反而會讓你不知道怎麼寫字。她要我們拋棄那些吹毛求疵,完全否定前面幾次我們被灌輸的概念,卻讓我覺得好像得救了。原來不是只有一種作法啊。

我決定要把遺失的速度感找回來。

話是這麼說,雞蛋裡挑骨頭的慣性卻已經養成了。「找回來」,其實意味著培養出新的習慣。從仔細注意著細節到撇開嚴苛的規則,是心態的轉變。

不過我不敢完全把前面幾次講師的話拋諸腦後—會那樣說必定有其道理—所以我的目標是中庸:不要綁手綁腳,要有速度和起碼的標準度。

當時我只剩兩個星期了。

其實那段時間裡,我覺得有點掙扎。把幾個星期以來的信念抽離,那我不是回到原點了嗎?這樣,先前的那些,又有什麼意義?而我,有可能來得及嗎?我就在這樣的懷疑之下一張張的練習著。

慶幸的是,放下的過程比拿起簡單。最後一個星期,我終於能夠在規定的十分鐘內寫完了。包袱還是在,但它的重量已經減輕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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