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自序

在徐徐的微風下,創造出的愛情是多麼的動人。

      我不記得花了多久的時間去詮釋這一整個事情,但我只記得我用多少的努力想去把這故事說給各位聽,也許這算是一種溫度。

      熱了就會把小說闔上,冷了就會把小說打開。

      因為熱度會讓你覺得身在愛情裡,而當自己沉默孤寂的時候,用你冰冷的手,可以試著翻開小說,你會發覺愛情就在自己的眼前。

      藏在每一個字裏頭。

      然而的我到了餐廳裡,我就會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做著他們喜歡做的事情。

      而我只是拿起筆記,記記現在的靈感,因為靈感會跑掉。

      也因為靈感是抓不到的。

      很多人在深夜裡講著電話,手上拿著對方的相片,幻想著對象就在自己眼前,這是一種戀愛,而戀愛有很多種。

      有很多人把戀愛搞成是沒有看見對方就沒辦法繼續下去。

      但我把戀愛當成是醉藥,它在我醒的時候把我灌醉,但也在我醉的時候服給我良藥。

      就因為這樣,所以我談了一段不是很久的戀愛。

      不過這已經足夠了。

      足夠讓我回憶每一秒的甜美。

      那天在電話裡,我聽著一位女孩哭泣的訴說她的愛情破碎。

      這樣的電話使我那晚少了三個小時睡覺。不過她的故事,讓我有了不一樣的體驗,歷歷在目。

      我喜歡下雨天,很喜歡很喜歡。

      所以這一整個故事,牽扯到下到雨天的心情。

      在盥洗前,偶爾的會把頭浸到水裡,然後讓自己的耳朵聽聽水流動的聲音。

      我會聽到一些字,一些筆劃流進了耳朵裡,慢慢地我嘴角會上揚。

      因為我總是會因為這樣,讓那一天的寫作靈感源源不絕。

      在下雨天裡認識的女孩,可以讓整個故事有甚麼不一樣的變化?

      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談過這種戀愛,但確實的我在與女友分手的時候,是在下雨天。

      也許我該聽聽朋友的建議,挽回她,再次地接受她。

      「這只是個選擇,像是牽絆。」

      「不會再來了。」

      「來什麼?」

      「我的愛情已經稍稍地離開了,不會再回來了。」

      「追回來。」

      「追一個被自己拒絕的愛情?」

      「不然你要追什麼?」

      這是阿翔給我的良言,像是在勸我不要玩愛情。

      我告訴他這是我這幾年來最後一次碰愛情。

      「這幾年來不碰愛情?」

      阿翔半信半疑地看著我。

      沒錯,他懷疑的還真是實在,因為隔天我跟他走在街上,看到一位很可愛的女孩子,我拉著他的衣服激動的說:「我覺得愛情來臨了。」

      「媽呀,就因為她長髮又標緻。」然後阿翔很努力地把我拉開:「想當初誰說不碰愛情的?」

      「愛情會不擇手段啊,所以我只好狙擊它!」

      「你可真會掰。」

      每次到了深夜,我偶爾的會把手機打開,再打開通訊錄。

      我會找到她,看著她的名子,畫面開始像浮水印的浮出,然後我開始流眼淚。

      我會看著她曾經傳給我的簡訊,把她送給我的圍巾捧在手裡,然後睡著。

      一封一封的簡訊,在我不難過的時候,一件一件刪除。

      因為那種回憶會很麻煩,無聊的時候來找你,快樂的時候也會跟著你,就連寂寞的時候也不會放過你的跟你勾間搭背了起來。

      這是一種孤寂。

      晚上吹著風會想起很多事情,也包括想起一些故事。

      下了一場雨,把地上的泥巴洗乾淨了。樹葉上的灰塵也被雨水沖刷掉。

      而在屋簷下的我們,是跟著雨水流入大海,沒有被洗盡,也沒有被同情。

      因為雨水像是一種分子,它會一直分裂,愈分愈多,直到大海淹沒。

      要是把寂寞當成是雨水,那就會是像大海一樣的永不止境。

      而現在想起來,雨水不就是大海的一部份嗎?

     

      我把一個故事寫成一本小說,是想要讓正在喝咖啡的你們,懂得我現在的感受與心情。

      我說了,這是一本連我在廁所二號的時候也會想起的情節,因為總是讓人回味。不好意思,用了上廁所來打比方。

      我喜歡喝咖啡,只是不喜歡咖啡的顏色。

      咖啡因教我如何談戀愛,但沒有教我如何談分手。

     

      有時候看看小說,會比己看任何書都還來的好,當然的這也只是我的看法。

     

   

      獻給       Seattle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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