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楔子

我愛上一個再也見不到的人。

你說,愛上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三年?   三個月?  

對我而言,只需三天。

如果你是一見鍾情型的戀愛者,

依靠感覺,而不是日久生情。

而我──就是。

所謂緣分嗎?

如果不是你,我絕不會這麼在乎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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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看過第一章回,可以直接跳去第二章回哦!

我仍然會放第一章回,但堅持不刪原文章,是因為有你們的留言啦!

非常感謝願意看這篇短短故事的各位讀者們,

三天,我的戀情,分享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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