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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夕

十夕—全

      「我不想分手!」

      「不是你想不想,是我已經決定了。」

      蹲在店門外,腳邊擺了一瓶罐裝咖啡,裏頭飲料已經見底,現在用來裝菸灰。

      「我跟那女的根本沒曖昧!」

      「我看見你們的對話了,你還想騙嗎!」

      吸進尼古丁,吞進肺裡,殘餘噴出鼻孔外。

      「那是誤會,不然我現在開給妳看啊,我叫她跟妳講,我們真的只是朋友。」

      「朋友朋友,你哪一個不是說朋友?」

      沒完沒了啊。

      煙燻的雙眼飄向就站在自己附近幾公尺,旁若無人大吵大鬧的情侶。

      原想抽完這根菸就準備收店,沒想到看見這場意外插曲,吵了十分鐘,那兩人還繼續鬼打牆的沒有結論。

      都聽了十分鐘,她也想看到結局啊。

      叮叮。

      咬著菸,她撿起地板上的手機,看著line的新訊息。

      『今天業績?』

      啊,對了對了,她忘記自己還沒回傳業績回去。

      『三千五!』

      『今天沒人?』老闆又傳來。

      啊,看來有人不滿意。

      『不太多,可能考試吧。』學生時代離自己已經很久遠,誰曉得啥時考試,只是隨便胡謅個理由,想這樣搪塞過去。

      『明天要加油。』

      『知道了!』

      放下手機,她捻熄菸頭,塞進咖啡罐裡,懶懶散散站起,決定趕快收店。

      「我要分手!」

      「不要,別走,拜託,我跟她是清白的,我愛妳啊!」

      還沒完啊?

      已經整理完店務,收拾好東西,在店門外等著鐵門降下,耳朵又聽見兩人的對話聲。

      還以為肯定走了呢。

      會原諒男生嗎?

      拿出新的香菸,叼進嘴裡。

      「求求妳相信我,我真的不喜歡她!」

      打火機呢,放到哪去了,啊,在口袋裡。

      「我不信!我不可能再相信你了!」

      深吸一口,她靠著牆,夾著菸,一手藏在外套口袋裡,冷的直跺腳。

      「十夕妳搞什麼鬼,為什麼還在這裡?」

      看戲的眼轉了方向,望著臉色不善,大步朝自己走來的『大熊』,噢不,只是一個長得像熊一樣壯碩的男人。

      「你怎麼來了?」她拿出手機,果不其然有十條未讀出現。

      知曉男人過來的原因後,她兩手合十,諂媚的甜笑。

      「不好意思啦,今天收店收晚了。」結果還在手指間的菸,不斷飄向男人鐵青的臉上。

      糟糕。

      她立刻把手放在身後,另一手在他面前猛揮,笑得更討好。

      「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哈哈哈。」

                 

      「我載妳回去。」男人瞪她一眼,立刻轉身。

      不好吧。

      沒膽把內心OS說出口,可是為難的目光落在店門前的機車上。

      「可是,我的車在這耶。」這樣她明天要怎麼上班?

      男人站在白色轎車前,手才碰上門,就聽見女人找死的話。

      他回過頭,眼神依舊冷冽,女人將脖子縮在圍巾裡,無辜地瞅著他。

      「明天我載妳上班。」

      果然是這樣。

      可以不要嗎?

      一樣沒膽說出OS,她把菸扔在地上,緩慢的踩熄,其實是在想理由,想個可以打發掉他的好理由。

      「可是你公司和我又不同條路,這樣很麻煩你耶。」

      「妳在跟我說麻煩?」男人咬牙切齒的重複,銳利的眼裡已經射出駭人激光,彷彿她講了一件早該領悟,可是事到如今,才在說的廢話。

      她當然知道男人在氣什麼。

      交往五年來,她幹過的麻煩事多到他的父母嚴厲抗拒兩人交往,身為一名聲名遠播的大律師,卻交了一個毫無用處的花瓶女朋友。

      將她從骨子裡狠狠看透的話,想找出一個優點都很困難,勉為其難硬要講的話,就是臉蛋夠可愛,童顏巨乳,已經二十七歲還是像個高中生。

      除此之外,連她自己都想不到第二個優點。

      「上車!」

      而她的男朋友,有個很壞很壞的缺點就是:大男人主義。

      絕對,千萬,不能違背他的意思。

      「蛤……可是……」而她最糟糕的缺點就是:叛逆加無腦。

      才回嘴幾個字,男人立刻惡瞪她。

      真糟糕,看來是無法避免了。

      她拖著沉重的腳步,一步一步走的極為困難。

      她討厭上班被載,討厭自己的事還得麻煩到他,她和他可是天差地別的等級啊,明明手邊有成堆案子要處理,要出的庭很多,還得來接送女朋友上下班,難怪身邊的人都說:他配她,太可惜。

      她自己也這麼覺得。

      坐進車裡,繫上安全帶,她將兩手藏在口袋裡保暖,男人一坐進車裡,就拿出一對手套給她。

      「套上。」

      「哇,這是女用的耶,你車上怎麼會有?」她邊穿上,邊露出狐疑表情,瞇起眼,壞笑著:「吼——你外遇!」

      「那是買給妳的。」懶的理她,男人發動汽車。

      當然,她想也知道。

      「幹麻買給我啊,冷的話我會自己買呀。」連這點也要被照顧的話,也太沒用。

      「妳不會。」篤定的話傳來。

      十夕表情一僵,這也被發現。

      確實,她超懶得購物,超懶得出門,沒上班就賴在家裡,根本不會因為怕冷,就跑去買手套。

      寧願就這樣凍著凍著,凍到冬天過去,夏天到。

      以前的自己,真的受不了時,還是會去買。

      但現在,因為被某人寵的無法無天,好吃懶做的性格,愈發嚴重。

      大概非得到分手那天,她才會大澈大悟,知道自己過得多麼糜爛。

      「妳今天為什麼那麼晚?」等紅燈的空檔,男人開口。

      他是凡事都要追根究柢的個性。

      「我才晚了十五分鐘耶。」對她來說,一小時以內都不算晚。

      但男朋友是一分鐘都會斤斤計較的A型,難搞。

      「在店外看到情侶吵架,所以忍不住想看結局。」她聳聳肩,把理由說完。

      都是他,最後也沒看到結局。

      「那干妳什麼事?下次一下班,立刻就回家,不准在外頭逗留!」

      他怕她出事。

      最近女性夜晚受害的新聞很多。

      她明白,可是——

      「妳乾脆辭職別做了。」

      就知道他會這麼接。      

      又到一個討人厭的話題。

      目光轉向車窗外,兩手在腿上跟隨廣播音樂,打著節拍,想這樣讓話題結束。

      「我的薪水養妳綽綽有餘。」

      何止有餘呢,養她根本不痛不癢呀。

      「可是,這樣不好啊。」

      「有什麼不好?」他開始討理由。

      「你想想,現在我們住在一起,我雖然吃你的住你的,還是有薪水可以防止分手以後,自己不會突然間餓死。」            

      車子突然在路邊剎住,男人打開雙黃燈,側身惡瞪一臉無辜的女人。

      「妳就只會想著分手嗎!」

      這五年來,身為一個弱勢族群,分手幾乎變成口頭禪,人生勝利的他,反而從沒提過一個分字。

      「唔……凡事都得做最壞的打算嘛……」她可憐兮兮地露出微笑,手指小心翼翼爬上他大腿,握住他手。

      「別生氣啦,我說說的,不提了!」她立刻發誓,反正自己沒自尊沒脾氣沒想法,可以讓他不生氣,低聲下氣都不算什麼。

      「這次,我不會這麼簡單就算了。」男人沒甩開她,眼神變得可怕。

      她突然覺得很不安,自動想把手拿回來,卻反被抓住。

      「呃!」她身體下意識貼著門,驚嚇萬分看著男友表情。

      她吞嚥著口水,斷斷續續的開口:「你……不會……想……在這……」不!千萬不要!千萬不要是她想的那樣!

      男人一手抓住她,另一手伸進口袋裡,當著瞠目結舌的女友面前,拿出一枚鑽戒,在她無法掙脫時,直接拿下手套,套進她手指上,還用力壓到最底,象徵著:這輩子絕對把她套牢!

      「明天立刻跟我去公證!」事成,奏樂!

      車子重新發動,男人臉上陰霾一掃而空,表情愉悅地轉著方向盤。

      十夕瞪大雙眼,好似要將手指看穿一樣的,瞪著那枚鑽戒。

      好重,她的手指頭好重。

      「親愛的,這個戒指……不是我在雜誌上看見那個,比車子還貴的,卡卡卡卡——」牌子名稱還沒說完,她就想起了遙遠記憶裡的介紹——三個環圈,三種顏色,和諧地交織在一起,神秘莫測。具有遠見卓識的路易·卡地亞。

      她要吐血了。

      「不准摘下來!」她一動作,立刻被喝止。

      男人瞇起眼,語氣森然。

      「如果被我發現妳沒帶著它,我立刻就舉辦婚禮!結婚後妳敢摘下它,我就讓妳懷孕!」

      他明明知道她最討厭人多,所以根本不喜歡婚禮,因為幼稚的像個小孩,自覺會成為非常失職的母親,所以還沒心理準備有小孩。

      他用此來威脅,太卑鄙了!

  

      「可、可是,戴著這個,我根本沒辦法專心上班啊!」一不留神戒指不見,幾乎等於一台車消失了啊!

      「那正好。」男人露出惡質笑意,高傲的睥睨女人,語氣冷然:「妳就專心在家,只需要想如何照顧我就夠!」

      這更天方夜譚,因為一直被照顧的人根本是她。

      「親愛的,不然你換一個便宜貨給我好不好,這個讓我鎖在保險箱裡!」

      「不准!」

      「但、但要是不見了——」

      「我就再買一個新的。」男人完全覺得她的擔心多餘,稱不上問題。

      沒了,就買。

      不見了,就買。

      被偷了,就買。

      有錢,就任性。

      十夕盯著自己手上價值昂貴的鑽戒,好想哭喔,窮慣的自己,怎可能忍受這東西消失的可能性,而天天戰戰兢兢的上班。

      他絕對是故意的,知道她會擔心受怕,知道她會非常在意。

      「嗚嗚,人家明白了……我、我明天就跟老闆提辭職……」

      「很好。」男人露出滿意的微笑,「還有,明天一樣去公證。」

      她瞪大淚眸,還以為這樣就算結束了。

      男人轉過頭,對那張可愛的臉蛋,可是有深深的不信任與懷疑。

      五年來,她躲過無數次的求婚。

      她甚至可以當著所有人的面,哭著拒絕他的求婚。

      法國、英國、泰國、韓國、日本——算起來,他大概快在全世界被拒絕完。

      這次,他不會再心軟了。

      對於一個逃跑慣犯,最好是手段強硬,直接壓著硬上。

      「妳以為,這輩子我會放開妳嗎?」

      聽見耳邊嘶啞的嗓音,十夕紅唇委屈一憋,既無辜又柔軟的替自己平反。

      「人家又沒有想逃。」

      「但妳卻不想嫁給我。」他瞪眼。

      「因為你值得更好的呀。」

      「對我來說,妳就是最好的。」

      她胸口一疼,被他難得的甜言蜜語,滿足到胸口快要爆炸,忍不住在車子還沒紅燈時,就撲上去,緊緊抱住男人的虎腰。         

      「嗚嗚,親愛的,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他摸著女人的腦袋,笑了。

      「我也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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