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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大學〉

      我懷疑我的人生似乎就是從高中畢業典禮之後,掉到谷底的。

      升大學的暑假應該是無限美好,遊山玩水,或者是你想出個國、遊個學都是可以的。唯獨不該做的就是浪費青春,待在家──幹!我也不想阿!難道你要那時的我帶隻剛拿下石膏、大腿還有幾根鋼釘的腳,像其他人一樣去爬玉山、去浮潛?

如果可以我也希望如此,但重點是我不是超人,可以中彈還不死。所以我只好任命在家修養。

對,我出車禍了。

      當然這還不會是谷底──學校宿舍抽籤沒抽中、打工別人輕鬆找到我足足找了三個月、不常蹺課卻還是被當了好幾科、去聯誼每個人都有認識女生就我沒有!

      室友阿給(我們八個人合租一層公寓,分成四間房間,和我同間房的就是阿給)說我什麼都想要、太貪心了,明明他才是要了一堆女生的電話然後又說自己是個專情男子。而且大學不就是這樣嘛?在宿舍鬼混、打工賺生活費來讓自己過得更充實(講白一點就是過得更糜爛)、偶爾睡過頭翹個課以及去聯誼認識未來會陪伴你不知道幾年的女朋友。結果非常好的我一個都不順利──我難道長得很差勁嗎?不然為何連「認識」都沒有機會,又或者是其他地方出了問題?

      「這不是長相的問題,而是心的問題,你必須要有一顆誠摯的心然後……」阿給這麼說。

但我完全不覺得他有所謂誠摯的心,即使有,女生也會被他的「坦承」嚇跑吧?但每當我這麼吐槽他,他總是說他雖然要了很多女生的電話,卻不是亂槍打鳥這麼膚淺,很多人相處過後知道個性上合不來他就只會和對方當朋友──他說他從頭到尾追的女生只有一個。

      「哪一個?」

      「等我追到的時候再告訴你吧!」

這句話,另外一面的意思就是說:要是沒追到還告訴你,一定會被笑好幾年。

但雖然阿給常常說些屁話,可我覺得那句「誠摯的心」很中肯。即使有機會認識,但你不是真的了解對方的個性而只是想交女朋友,不被打槍也會很快就分手的。

      我有誠摯的心嗎?或許曾經有吧……只是它飛到哪裡去了,我不知道。

      而多虧了那個酒駕司機,我報廢的暑假都拿來看小說和看電影了。起初什麼類型的題材都看,漸漸地我發現我偏好劇情是設定在高中生活,管他是要搞八角戀還是上課上到一半突然殺出一個怪物。更漸漸地,我不滿足於那些作家或是導演的作品,總覺得看來看去,胸口還是很沈悶。於是我決定我要自己來寫一個故事,盡管文筆不好,反正我心想這也不是要給誰看的,我只是要打發時間以及找尋一些答案。

      沒想到這一寫,就是五個多月,六萬個字。我是第一次寫小說,所以不知道這樣的速度算是快還是慢。  

      「所以你就以你的高中生活寫了一個故事?」

      「正確的來說,是以高中所認識的人,以我希望的方式寫了我希望的高中生活。」

      我解釋道。或者這樣很像在逃避,但總會有這種想法吧?希望自己那時候再怎麼樣就好,現在的一切可能就會不一樣,而當然我無法回到過去,而我改變的方式就是透過寫下這個故事。

      「所以你希望你的高中生活有亂倫或是老師其實是納美克星人?」

      「別逼我揍你,正經一點拉!」

      「那你寫完了嗎?」

      「還沒,因為那段過去總有些地方是令人難過的,我還在嘗試去面對它。」

      阿給沉默了一會,才把右手放我肩上,說道:「誠恩阿……人要往前看,聯誼什麼的那只是碰碰運氣而已,大學生活還很久,總有天你會碰上你喜歡、也喜歡你的女孩的。」

      「是沒錯,但我想對過往做個了斷。就像你說的,愛情需要的是一顆誠摯的心,如果我不把這個故事寫下,我想我的心依然會是混濁的;如果我能把故事寫完,我想我就可以真的釋懷了。」

      「我懂你的意思了。但不要太執著,否則你會因為高中的一株小草,而錯失了大學這麼一片森林的。」

      「怎麼?今天的你感覺特別有生氣,該不會是把妹成功了吧?」

      「呸呸!我都說了我是癡情種,用『把妹』這種膚淺的詞來說我的壯烈追求你未免也太過分了。」

      哇靠!還真的給這傢伙追到了,「所以呢?可以說她是誰了吧?」

      「中文系的,說是誰你也不會認識,乾脆明天晚上你一起來吃個飯吧!順便讓她帶個女生給你認識。」

      「都說了我現在沒那個意思阿……」

      「不管,我不是那種幸福了就放任兄弟孤獨的人,你一定要來!不然以後馬桶都你刷。」

      「但我根本沒有交女朋友的念頭阿!」

      「為什麼?難不成你忘不了高中時喜歡的女生?」

      「不是吧……」

      「那不然是怎麼樣?」

      「暫時沒有去喜歡一個人的心情。」

      面對我的答覆,阿給相當困惑──我可以理解,但是事實就是如此:高中的生活讓我很累,我沒有力氣再去承受一次失去的感受。

又聊一會後,我們收拾了一下餐桌上的狼藉,隨即他就去洗澡睡覺了。我則是繼續打著小說,打著打著……其實馬上就要收尾了,只差故事最後的一段,那是我暫時跳過沒寫的部份,後面的結局都寫好了,就差那一段……那一段就是我最難面對的一切。

      「就先打到這裡吧……應該明天就可以完成了,如果我能坦然面對的話。」

      如果我能坦然面對的話。

      「晚上七點在宿舍門口碰面。」

      阿給的簡訊簡短地說著。明明就同一間宿舍,而且平常都是我起得比他早,很反常地他一大早就不見人影,也沒有留紙條給我──竟敢陰我!今天飯輪到他煮阿!算了算了,今天晚上老子不給他吃客王品等級的大餐他回來就等著領「蛋花湯」。

      我又在電腦桌前坐了三個小時,卻只又打了一千多字,還把前面的一大段都刪掉。看來今天是根本沒有心情來弄這個小說。看了下時間:已經一點多了,隨手拿起錢包和手機就出門去。

      今天街上意外的空蕩,平常都有一堆同校的在這閒晃,隨便走都會遇到認識的。不過這倒也好,就不仇想要吃哪家店沒位置要外帶回宿舍,雖然我是不怎麼排斥宿舍,但待久了總是會膩的。我走進平時人都是爆滿、外帶排隊也要排很久的義大利麵店,所謂料好實在──學生優惠加量不加價對於我們這些外宿的更是有莫大的吸引力。我走到一個角落的位置放好東西,點了個青醬培根義大利麵並把菜單交給櫃檯,回座位時剛好和一群剛用餐完的我們學校學生擦肩而過。

      咦?那個棕色短頭髮的不是…...嗎?應該是看錯了,可能大眾臉吧!

      一邊咀嚼的同時我也一邊看著印下來的小說,或者是說,又把那段往事想了一遍。只是怎麼想都還是想不透,到底怎樣的結局設定才是適合我的,才是真正我想要的──歡喜大結局難道就是真的好的嗎,又或者我現在的生活才是走向真正的歡喜大結局?

      原本一頓三十分鐘的午飯我足足吃了一個小時又四十分鐘,反而還是最後發現麵都涼了我才趕緊把剩下的一半吃完。可我還是沒有想出一個答案,或許……原本的一切就已經是最佳答案了。

      回到宿舍,莫名地又一股疲憊湧上,在我想去沖杯咖啡提振精神之前,我就倒在床鋪上睡死了。

我跑在機場,偌大的機場對我而言就是一個巨大的迷宮,我在裡面一直跑、一直繞,每當我好像看見妳的身影的時候,追上去──怎麼又回到原地了?又繼續跑繼續繞,又是不斷地在跑回原地又繼續跑繼續繞。最後我精疲力盡了,攤在地上而只是遠遠地看著妳的背影漸行漸遠,在妳的身影就要小到連一個豆子都不剩的時候,我彷彿看見妳轉過來對我說:「最後你還是沒有勇氣追上,是吧?」

      隨後就是一片黑,視野中我俯瞰見一台飛機和一個男孩,飛機輾過了男孩後起飛,男孩全身都沒有受傷,唯一破碎的,是他左胸口的深處。

      等我再睜眼的時候,看到手機的時間顯示七點四十六──幹!我的晚餐泡湯了……等等,電腦螢幕上貼的那是什麼東西?

      「林誠恩你這王八蛋,竟敢睡過頭,老子去買晚餐了,你最好快點起床去買啤酒回來。」

      那歪七扭八的字體一看就知道是阿給寫的,不過他不是約了他女朋友嗎?難不成因為我睡過頭他女朋友就生氣和他分手了?不可能吧!如果是這樣,那個女生肯定有毛病。但不管怎樣,我還是先去買啤酒好了。

走進便利商店,馬上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是阿給,旁邊那個女生應該是他女朋友吧?好險好險,沒有真的因為我他們就分手了。我緩緩靠近他們,聽見他們的談話。

「晚餐就吃這樣真的沒關係嗎?」

「沒關係拉!我對吃的不講究,而且你室友不是還在睡覺嗎?要是我們自己去吃他就太可憐了。」

「不用管他,而且就算他準時到了八成也是要我請他吃飯。那個狗人現在搞不好還在睡覺,先買幾瓶啤酒回去免得口渴,等會兒我再叫他滾出來買宵夜。」

好阿……這小子有了女朋友就偷講我壞話,講得好像是我強迫他請客的,這是規矩好嗎?看我怎麼來整你!我趁他們還在挑要買哪牌啤酒時去買了一個塑膠袋,然後繞到他們正後方等待時機。

不一會兒,他打開冰箱門要拿啤酒──就是現在!

我迅速把塑膠袋套在他頭上,然後把打開的冰箱門關上夾住他半個身體,「你這個淡水阿給,有了女朋友就說我壞話是吧?夾死你,把你做成冷凍阿給!」

「幹!林誠恩你完蛋了!」他一邊大叫,一邊要把冰箱門推開。

這陣嬉鬧聲傳遍整間便利商店,所有客人都往我們這邊看,但我們還是很無恥地繼續互嗆,直到店長都看不下去,跳出來阻止我們:「同學不好意思喔,不要玩冰箱的門。」我們才就此罷手。

「哈哈!看你下次還敢不敢說我壞話。」

      「你這王八蛋,算了,等等宵夜換你給我買單。」

      「誰理你阿!規定就是規定。咦?你女朋友跟人跑了喔?」

      這時阿給才發現怎麼她不見了,原來是站在一旁怕被認為是一夥的太丟臉,她躲雜誌區去了。

      「黃明君!」阿給大叫。

      咦,黃明君?等等,他女朋友該不會就是……

      「林誠恩,好久不見了,你還是一樣幼稚。」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當下我覺得那句話有幾分怒火。

      「欸?你們兩個認識阿?」

      我們兩個都沒回他話,她還是如高中那時般地冷冷地看著我,而我看著她,視線裡出現的卻不是她。

記憶的洪流又將我淹沒。

那個晚上,很漫長,長得我像是又活十八年似的。

我們從七點多聊到半夜快一點,買來一打半的啤酒都已成了空鋁罐,牛肉麵只剩下少許的湯汁附著在碗壁上。整夜的話題圍繞在我和她的高中時期──但高中時說真的我們沒有很熟,能說的也只是一些表面的事情──以及我和阿給相處的這幾個月裡,他就已經幹了哪些蠢事,也只有聽到這裡的時候,黃明君才會笑,否則前面講高中的事時,她都一副「我和他不熟」的模樣,雖然那也是事實。

阿給的酒量並不好,在他喝完第三瓶的時候,很明顯地就可以感覺到他說話開始語無倫次,一下子大呼小轎,一下子拍手鼓掌──對,他醉了。我提醒他,但他就唱起《流浪到淡水》的那段「……我沒醉、我沒醉……」

可怕的是唱得走音很誇張。就這樣給他鬧到了最後一瓶終於喝完。

「我去幫他買個綠茶解酒好了,妳要喝什麼嗎?」我起身,決定不再放任這個瘋子繼續胡鬧,另一方面也是出去走走透透氣。唉!整間宿舍被弄得都是酒味。

「不用。」

許久不見,她依舊很酷,高中時不少男生都叫她「大姐頭」只因為她生氣時真的沒有人敢惹她。

平常時就不太會和女生相處的我,理所當然和她相處起來更是戰戰兢兢,很怕這一秒說錯什麼話一秒,下

一秒就一腳踹過來了。但她不是心機重的女生,所以三年下來我也就只有被瞪過幾次──這算好的了。說到這裡,她怎麼會喜歡阿給這種不正經的女生?

      正當我在一邊疑惑、一邊拿鑰匙錢包準備去便利商店時,她突然開口。

      「林誠恩,你還記得她嘛?」

      我嚇到了,「怎麼突然說這個?」

      「我問你──你還記得她嘛?」她語氣很堅決。

      如果沒記錯,個性很酷的她在高中的時候,也因為太酷而得罪了不少女生,所以幾乎是整班的女生都不怎麼喜歡她──除了一個女生。對,除了那個陳靜秀以外,不會是其他人了。

      我深呼一口氣,「嗯……如果我們講的是同一個人,我還記得她。」

      「當時……你對她是怎麼想的?」

      「我……我……」我結巴了,那是一個隱藏很久、藏得很好的祕密,好得沒有人發現到過。

      「不要畏畏縮縮的。」

      「我喜歡她。」

      我承認了。這一句當初沒有勇氣說出、沒有機會說出的話,我在半年後,在她最好的朋友面前說出來了,我很難描述當下的感覺……因為當時我是腦中一片白的,唯一傳上心頭的感受是一種酸……那種酸常常被稱作「後悔」。

      她沉默。我則是走到電腦桌旁,把一份訂好的紙張遞到她面前──那是我列印下來原本要給阿給看的,是我的那部小說。

      她接下後,我就出門了。

      而那天,我抽了人生第一根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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