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01。

      01、

       

   

      『所以妳就為了參加朋友婚禮,特地從美國飛回台灣?那妳朋友我當初勸妳不要去美國,是勸心酸的?請問。』

      「很好的朋友。」遞了個盒子給他後說,「伴手禮,別氣了。」

      『嘖,這還差不多。』他輕嘖一聲,接著露出微笑。

       

      首先,我有一陣子是在美國的,本打算好好玩個一個月,但聽到欽亞要結婚,在我猶豫三秒鐘後,就決定飛回台灣,搭上當天的航班。

      回到台灣後我照舊一人住在台北,曾有過『搬回高雄跟家人住不是更好嗎?』的念頭,但還是抵不過我想住在台北的心情。我嚮往的台北。

       

      再來,這麼介紹他以及我們的要好程度吧。青梅竹馬,好到只差沒穿同一條內褲長大的青梅竹馬,從我有印象開始他就是我玩耍的伴,雖然中間我們斷了聯絡,時間是他在搬家的那陣子,高中、大學時期,而後來為什麼又開始聯絡,只是單純因為他打錯電話。

      『對不起,我不應該說出口,我──』

      「你打錯電話了……」說完我又將電話拿遠離,感覺這號碼很眼熟。

      對方沉默了一下接著開口道歉說,『抱歉喔。』

      連一秒也沒猶豫,瞬間我脫口問:「等等、你是阿澤?」

      這次電話那頭沉默更久,才不確定的回問:『妳是璇?』

      你還記得我啊?我在電話這頭靜靜微笑著。

      然後我們很客套的問起對方最近過的怎樣,就以這樣為開頭,我們又聯絡了。

           

      我們很要好,超乎你想像的要好。   

               

      「你說是吧?」

      『我男妳女,是要怎麼穿同一條內褲長大?』

      「意思是我們很要好啦!」

      『那說的這麼轉彎幹嘛?直說我覺得我們很要好欸,不就好了?』

      「我覺得?」我挑出他話中的語病。

      『更正,是我們事實上就很要好。』

      是事實上就很要好。

         

      「小編,新的這部後天給你校對。」

      『是是是,大作家。』電話那頭的他說。

      這口氣,很優秀。

      「那就下個月再給你校對吧?辛苦了,謝謝。」

      『大姊行行好,我錯了。稿明天中午後再給我,先這樣我去忙。掰。』

         

      我一直以來把寫作當成興趣,看自己空幻想的東西轉變成實質書籍並受到大家喜歡,是支撐我在寫作這條路下去的原因,當然有一半也是因為興趣。我從來沒有想過興趣可以當成工作,對於以前的我而言,可能連一秒都沒猶豫就回答,世上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工作呢?但起碼寫作是。

      我寫愛情我看愛情但卻不談愛情,並不是不想談戀愛,也不是裝堅強的說,我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啊,等等……只是單純覺得還不是時候。

      女人啊,出社會到一定的年齡,總害怕談對以後沒有把握的戀情。

      明明是長大了要更勇敢,但我總感覺我越活越過去。

       

      只是我覺得。

       

         

      這天我下午依舊來到By   Dream,習慣性地坐在最角落的位子,點了杯太妃拿鐵後下意識的將筆電拿出。

      By   Dream,欽亞帶我來過一次後我就愛上了。位於轉角處的它,擁有落地窗、窗上都是彩繪,裡頭撥放著歌曲,適合每個人的心情。老闆總是不笑,擺著一張撲克臉迎接每位這人,即使如此還是有很多死忠顧客的By   Dream,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總是在這度過我絕大多數的下午,在我還沒去美國前也是如此。

      在這裡聽著音樂,敲打著鍵盤,有太多作品是每天坐在這一天天打完的。

       

      服務生端著飲料走過來,說著,『太妃拿鐵。』

      我微笑指桌面上,示意他放這。

      喝了幾口,打了幾篇,過了幾小時,我低頭看著錶,已經將近七點了,已經差不多了。

      他應該到了才對。才剛想完,就傳來熟悉的聲音,『提拉米蘇,招待。』

      呵,果然來了。

      我微笑著說,「我等你下班,這次要好好喝個三百杯不止。」

      『不醉不歸。』說完他看了我一眼,然後笑了一聲走掉。

         

      看著他的背影,我的嘴角不自覺上揚。

      我去美國這幾周,你過的好嗎?

      葉光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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