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喬木稿件大募集

第二章,之一

      愛麗絲擁有那樣的思想會被人笑死。

      估計會被人解讀為愛戀或痴迷,我不能全然否定那樣的解讀,兔子先生確實是我眼中很不錯的傳宗接代對象,但我自己明白想跟著他跑的原因。

      想要追趕,想要一探究竟,想要他帶我到另一個地方建立更好的一切。

      兔子先生老是說:「來不及了!」、「沒時間啊!」

      他在趕的是什麼樣的時間?在忙什麼樣的事?在追什麼樣的明天?

      他的人生好像比我有趣。

      他一定有他的目標,我呢?

      「小姐,請上車。」

      我沒有,所以把他當成目標。

      「小姐……」

      「不要跟我說話,我在思考。」我咕噥一聲,加快步伐。

      「別這樣啊小姐,妳這樣我很難做人。」

      放學沒多久,我快步走在校外紅磚鋪成的人行道上,人行道外部的邊沿並無停放車輛,禹桀開著破爛的老舊轎車緩速跟在我左側,他搖下車窗不斷對我強調難做人。

      「那你就不要做人。」

      「……妳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

      「不,我不知道。」

      「這是我的工作,妳這樣我很難做。」

      禹桀滿是抱怨的語氣在我聽來有那麼點小孩子氣,明明都二十四歲的男人了。我朝他瞥去一眼。

      「難做就不要做。」我擠出笑臉。「需要幫你遞辭呈嗎?」

      「赤花,這種事情不要拿來開玩笑。」駕駛座上的禹桀板起一張臉,在車裡隔著空的副駕駛座瞪著我,黑漆漆地眼睛瞇得細長。

      我對他微笑。

      「叫名字不叫小姐真的好嗎?」

      「……赤花、小姐──」他明顯咬牙切齒。「勞煩您、上車,謝謝。」

      「我想走回家,用我、的腳,謝謝。」

      我壓低身子學他一頓一頓的說話,接著看見他翻白眼的反應。

      我大半的人生非常無聊,我想這句話說出來會被禹桀唾棄,甚至咒罵,罵我人在福中不知福。

      無所謂。

      日子過得衣食無憂,回到家什麼都不必自己來,但那是百無聊賴的一件事。

      父親經營著大事業,卻對外努力製造貧窮的假象。

      他非常低調,不隨便出席公開場合,平時衣著平凡,不戴名錶不穿名鞋,不輕易拍照,到公司的路上開著幾乎要被市場淘汰的舊車,在公司地下室停妥了車就搭電梯直達隱密的辦公室,平時沒有經過層層確認,員工或任何人都無法進入父親辦公室。

      這樣的父親對女兒我的設定更是謹慎,父親最怕的是綁架勒贖,所以從小我就被教育:「在外面要說自己很窮喔。」

      奇怪的教育,我知道。

      這就是我一輩子遵守的家規,徹底奉行。

      包括禹桀在內,從小有三位保鑣伴我成長,全由父親在我幼時僱用,除了保護我人身安全,還分別負責煮飯、家教、接送。

      父親把我當小公主對待、無條件讓我承受這些呵護,但出了家門我就是一級貧戶,這是父親給我洗腦的成果。

      所有生存技能都在家門以外學習,但能學習的技能有限,畢竟負責維護我在外安危的禹桀太難甩開,尤其最近,我不曉得背後的原因,但我猜得到大概。

      近日以來,只要我一放學那傢伙就會跟著不放。

      盡責到煩人的地步。

      而更煩人的,是積年累月父親的警告。

      ──老闆有交代啊,妳不得學單車,不得下廚,不得做任何危險的事。

      這句話被禹桀複述了不下百次,只差沒寫成毛筆字鑲框掛在客廳。父親不用現身,他的警告也會透過禹桀的嘴貫穿我的人生。很厲害吧。

      綁死我了!

      被剝奪行動自由,徹底無趣的人生啊,估計一輩子等不到青春開花吧。好的好的,我都準備好垂垂老矣了。

      才怪。

      我啊,死都要保有愛麗絲的地位。

      唯有追兔子能讓我擺脫綁束,什麼限制、安危、規範都去見鬼,我因為想追而追。

      只有追逐時保有自主權,這不是才真正活著嗎?

      關於人生的意義,與青春的氣味。

      所以說,死都要保有愛麗絲的地位。

      當初說要成為愛麗──嗯,當初說要成為糾察隊,我求了父親許久。

      「求你了!爸!」那天我雙手合十,用上我大量的笑容額度,諂媚兮兮。「我今年被提名糾察隊候選人,糾察隊耶!很了不起的!讓我參賽啦──爸你最好了,求你了!」

      我甚至列出長串的表單,說明當上糾察隊的好處。

      一,維持優秀的成績;二,訓練觀察力;三,成為糾察隊以身作則,讓我能更好的自我管理;四,如此一來我就能對外放話:「我是因為想賺獎學金幫助家計,所以才努力當上糾察隊的喔。」為自己的偽窮苦形象大大加分。

      第五項第六項到第三十七項我就不多贅述了,總的來說,當時花了好一番努力才終於說服父親,成功在高二上學期當上糾察隊。真是萬幸。

      如今一想,煞有其事提了如此多藉口,當糾察隊的原因說到底也就一個呢。

      目標,從來就只有一個。

      不過我想父親永遠也不會曉得的。

      「小姐,妳的膝蓋怎麼了?」

      持續開著慢車跟在不斷行走的我身邊,禹桀皺眉盯著我邁步的雙腿。

      我低首望了下膝蓋。稍早經過保健室處理,膝蓋下緣皆貼著紗布,白色的布面透出點血漬,周圍皮膚沾有優碘乾去的茶色痕跡。

      我轉頭望回車裡的禹桀。

      「擦到地板流了點血,超可憐的。」我笑嘻嘻的解釋,對上他目光的瞬間,對他轉為瞪眼。「要是敢告訴我爸,你就可以準備找新工作了。」

      他聽著我的變相恐嚇先是一怔,下秒癟下脣角。

      「當糾察隊的關係?」

      「嗯?」

      「執勤時受傷的?」

      「對。」我彎著眼睛笑瞪,重申:「敢告訴我爸你就慘了。」

      「……回家記得馬上換長褲,擋一下。」禹桀面色無奈的回瞪向我。「不然被妳爸看到,妳也慘了。」

      「哎呀,聰明。」

      「那聰明的禹桀有沒有這個榮幸載赤花小姐一程?」

      他維持同樣車速,雙手靠於方向盤上,等待我回答的表情刻意促狹,像是模仿電影裡常見的把妹痞子,這讓我下意識笑出聲來。

      路上沒有太多行車,街道安靜的只剩零星學生細碎的腳步與談話,一些與我穿著同款制服的男女與我擦肩而過,聽見鳥鳴之際,我點了點頭。

      「好吧,看你可憐。」

      我抬起下頷刻意擺出大小姐的架子,接著看見禹桀笑開眉眼的臉。

      「Lucky   me.」

      聽見他語氣酸溜的道出這一句,我笑著在他停車時拉開副駕駛座的門。

      坐進車裡的同時我想著,幸運的,其實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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