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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意外 (1)

    我一直覺得,劍橋是個有著很多故事的地方。比方說,這條通往市區的街道上,他們也偏要鑲幾朵花的圖案做裝飾,像是要給我們過路人一些走路的情調。某個轉角,有一間糖果店,門口立了一根好大的彩色棒棒糖,不知道是想把這樣甜的微笑送給誰的眼淚。

    斜對角還有一個小小的冰淇淋攤位,聽說那個老太太人很壞,只是每次我去買她的冰淇淋,她都會給我一個笑容。還有,她賣的香蕉冰淇淋很好吃。

    人家都說,英國的天氣總是陰陰冷冷,說變就變,其實夏天的時候,英國的太陽還是願意露臉的。不會說很熱,暖得足夠你在陽光裡喝一杯熱巧克力都不嫌太燙。我就常這樣做,還在某條街上發現一間不顯眼、卻風味十足的義大利小咖啡館,說它不顯眼,只不過是因為星巴客就在不遠處。

    還有一個可麗餅攤位,老闆是位熱情且不失分寸的大叔。我才去幾次而已,他就把我給記下來了,每一次結完帳,他都會很熱情的對我說:「明天見!」讓我明天不得不再去光臨。菜單實在是花樣很多,甜的鹹的,搭配的食材更是玲琅滿目。

    而我特別喜歡香蕉切片、淋上巧克力醬、再撒一點餅乾的甜可麗餅。

    說到這,可也得提到這可麗餅攤位旁邊的小空地。那個地方,是我最常去的轉角,算是我的工作崗位吧。

    來到英國,轉眼間已經一年半。我選擇了這個美麗的小鎮,像是如此就能掩蓋任何醜陋的往事。在決定離開台灣之前,我躲在房間裡,拿了書桌上用來裝飾的假玫瑰花,一片一片的開始拔。走、還是不走?離開、或者留下?流浪、或者輕狂?

    而當最後一片玫瑰花瓣狠狠地落下,輕聲卻殘忍地告訴我:「走吧。」的時候,我竟毫不猶豫的拉著行李離開了。行李明明很輕,可是我的手臂卻很沉。沉得像是故意要拖住我的腳步。又或者,不過是我自己奢望有人來留住我吧。

    其實,在離開之前,我還去找了蔚懷澈,和一段故事。我坦白了所有事情,而我覺得自己永遠也忘不了,他給我的最後一句話。

    我深深吸一口氣,眨眨眼,將注意力拉回眼前的事物上。這個小鎮太美,美得給我一種錯覺、彷彿我的往事也能是一種美。

    上午十點,可麗餅店還沒有開,可是附近已經有人聞香而至,等在小廣場周圍。我把帶來的折疊椅子打開,熟練地擺好豎琴,戴上我習慣彈豎琴時戴的紅色圓頂帽,坐下。

    有幾個路人看見我的動作,停下腳步。其中有個很年輕的女孩,我記得她的臉。她昨天放了五磅在我的盒子裡。

    簡單地說,我就是他們口中的,街頭藝人。

    這個早晨太美好,天氣太溫暖,實在不適合我的憂鬱,可是我今天莫名地想彈這首Stairway   to   Heaven,譯為,〈可以到天堂的階梯〉。沒怎麼猶豫的,我的手已經撥出輕輕的小調旋律。隨著琴聲,越來越多路人駐足,有些甚至拿起手機開始錄影。每次有人上前來投下零錢,我就會輕聲說謝謝,或者如果那時有一隻手閑著的話,我會很快地拿起帽子,學著歐洲人禮貌的致謝方式,用帽子行禮,然後戴回去。

    我得說,當一個街頭藝人,這種感覺其實挺好。你並不會被深刻的記住,卻多多少少會在幾個過路人的心思裡留下一點腳步。你只是輕輕的,帶來一點美好,然後又輕輕的走了。

    幾首歌過去,我稍微估計一下時間,就準備收起豎琴回家。彎下腰要撿起盒子的時候,突然地,一雙紅色球鞋就這麼闖進眼裡。

    就如同這個人之後,就這麼闖進我的生命裡一樣。

    我訝異的抬頭,看見這個好適合紅色的男孩。他的眼睛混了一些棕色,直直的映出我的倒影,感覺是個很率真的人,還有他勾起的嘴角,和簡淇相似的,漂亮的酒窩。

    「嗨。」他說,不是用英文,「妳彈得很好聽。」

    我微愣,「謝謝。」

    「我果然沒猜錯,妳是台灣人。」男孩笑得更深,小小的酒窩更陷進去了一些。「我叫程苳雨,很高興認識妳。」

    我有些猶豫的伸出手,正想開口介紹自己的名字,他就轉身走了。臨走之前又說:「如果妳願意的話,明天晚上五點可以來這裡看看。」

    我只是看著他走遠,果然被一個陌生人搭訕是一件讓人驚魂未定的事。

    可是並不討厭。

    紅色帽子就這麼斜斜的擱置在我的頭髮上,有些搖搖欲墜。

    簡淇曾經說過:「街頭藝人,基本上不是走投無路,就是為了自由。」然後看了我一眼,「向晚,妳例外。」

    「不然我是為了什麼?」我好奇。

    「妳當街頭藝人,就只是為了當街頭藝人。」她難得正經的說完這句話,就又大笑,「不過妳戴的那頂帽子真的很失敗。明明大紅色就不是適合妳的顏色啊,也太豔麗了吧。」

    「謝謝。」我翻白眼,對於她的評論無動於衷,仍是在每個星期六早上十點戴著我的紅色帽子,照樣去彈我的豎琴。

    我想,有些時候,明明知道不適合,還是會固執的堅持己見,這也是人的天性之一吧。

    我和簡淇是同一間宿舍的室友,也是在英國難得能遇見的同鄉,簡淇是那種標準的陽光女孩,總能將場面炒熱的靈魂人物,剛開始會注意到她,純粹是因為我喜歡她笑起來的樣子,嘴邊綴著兩朵極深的酒窩,甜得像糖一樣。

    我一直都很羨慕有酒窩的人,然而大家卻說是臉部顏面神經失調的關係。

    巧的是,笑容跟糖一樣甜的她,就在劍橋的那間糖果店打工。我有次去店裡捧場的時候,曾經半開玩笑地問過她:「妳的笑容跟這些糖果,到底哪一個比較甜?」

    她愣了一下,「我的笑容怎麼拿來跟糖果比?」

    「都很甜啊。」

    「怎麼個甜法?」

    那時候我說,「甜得像是可以救贖所有人吧。」

    然後,她微微苦笑,有些諷刺的,正因為我才剛稱讚她發自內心的笑容。

    「好耳熟的一句話。」她最後說。

    於是,我知道了一件事。簡淇和我,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們從來沒有問過對方為什麼要離開台灣,又為什麼來到這個童話故事般的小城鎮。或許是一種莫名的默契吧。

    我沿著原路走回糖果店,這個時間點剛好是簡淇打工的時候。

    「街頭藝人結束了?」簡淇問,邊包裝手邊的軟糖。

    「明天晚上五點,我們有空嗎?」我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應該有吧?要幹嘛?」

    「剛才有一個台灣來的男生跟我搭訕,說我彈得很好聽,然後問我明天晚上五點要不要去那裡看看?」

    「真的假的?」簡淇大笑,「這不會就是所謂的命中註定、一見鍾情吧?」

    「又不是童話故事。」我也笑了,「只是我有點好奇,有點想去看看而已。」

    「那走啊,當然去!」簡淇做了個鬼臉,「對了,糖果店出了新產品,要不要試吃?」

    「是什麼?」

    「伯爵紅茶巧克力。」她說著,遞了一片過來。

    「真好,在這裡打工就這樣免費吃糖。」我邊說邊把巧克力塞進嘴裡。卻覺得,這巧克力名字聽起來很好吃,巧克力的甜味卻膩了伯爵紅茶清新的口感,像是被淹沒過度的甜。

    好像什麼東西太甜了就會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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