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CHAPTER 2.

      那年的我,九歲。

      歲數還是個位數的年紀,對人生太多事,太傻太天真的時候。

      妳,小柔,坐在我後頭。

      我很少跟妳有所接觸,只知道妳是個成績不差的女生,長得算是普通偏好看吧。

      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是這樣,畢竟在那樣無知的年紀,同學們誰不是愛玩愛鬧,誰會有那樣的心機去看誰漂不漂亮呢?那似乎是青少年的專利吧?

      那時我的成績非常的好,算是我人生走到現在,表現最亮眼的一個年紀。

      身邊的朋友們都沒有一點打扮,每個人保持最原本、沒有粉飾的模樣,不但是外表如此清純,內在也是那樣的單純而沒有隔閡。

      那也是我最快樂的時光──我的成績總是前三名,靠著我媽生給我那張清秀的臉,在女孩們普遍還不打扮的年紀脫穎而出,吸引了不少追求我的男孩們;而我單純的個性在那時卻意外受到歡迎,孩子就是這樣吧?也難怪長大後許多人都說我孩子氣。每次選股長,我總是壓倒性的以四十幾票抵別人的十幾票獲勝。

      當時風光的我可能也太驕傲了吧?完全沒有注意到妳的存在──即使後來的妳,以不服輸的姿態一路超越我。

      當時妳買了朋友冊,類似大家到了畢業都喜歡傳來傳去的畢業紀念冊,小張小張的給了許多人。

      妳也給了我──有點理所當然非不得已的,大概是妳的作人圓融,覺得同學都要各給一張;也因為那時的我,是班上最受歡迎的人物,就算我們之間似乎真的沒什麼相處,頂多偶爾轉頭說幾句話,而那也是極少數的。

      健忘的我一直忘記拿給妳,而妳後來一再催促,催得我很尷尬,當時妳的表情就像是在對我嗆:妳好煩。好像把它拿給妳只是一個逼不得已的差事,而不是真心留話──

      的確,那個年代我們從來只會寫些「百事可樂」、「友情可貴」、「步步高升」、「勿忘我」這些毫無創意、毫無意義的複製,感覺只是為了寫而寫,那一個又一個相同的冰冷,看過即忘,毫無紀念價值。

      這樣的理所當然,我一直想不起來那時的我在留言處寫了些什麼,大概也是寫一些那樣無聊的傻話吧?

      我一直很想回到那個寫的當下,刪掉那些無關緊要的千篇一律,換上我真的想說的──

      可惜那時的我,尚未意識到妳對我的重要性,也許是年紀小而看得不夠遠,也大概是因為,那時妳尚未走進我的心裡。

      何況就算有機會,我想我還是不會說出口的,關於那些藏在心裡,持續了好幾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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