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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下標題:乞丐不好惹哦~

03下標題:乞丐不好惹哦~  

      假若這是諸事不順後的轉機,我可以不要嗎?我寧可繼續一路衰到掛,唉唉。  

      豔陽高照的日子讓人心浮氣躁,火氣也理所當然特別大,什麼東西看在眼裡就是不順眼,最好識相點別輕易招惹,要不就準備當砲口下的灰燼吧!抹去額間不斷冒出的大顆汗水,我在心裡碎碎念著。  

      真想趕快回到家把冷氣打開,再將溫度降到16,如果能配上加冰塊的冷飲豈不是人生太美妙嗎?我開始幻想,然而現實是我現在不在家裡,我人還走在熱得會冒煙的柏油路上,這裡離我家少說還要徒步20分鐘。  

      幹!真的很幹啊!除了「幹」這個字以外我想不到更power能表達我現在心情的形容詞了。  

      什麼?淑女不該罵髒話,我現在是嘴砲女王,可不是什麼嬌滴滴的淑女,罵個髒話我還嫌太少,而且就算我不罵髒話,誰會覺得我是淑女?不可能嘛!那我還顧那些形象幹麻?哼。  

      大概再10鐘就到家,難道都沒有近路可以抄?就在我這麼想的當下,我發現一條小巷子,想想……依悉可以通到我家附近?  

      有近路可以抄就要抄啊!現在不適用什麼「人生不可以投機取巧」的大道理。我興高采烈手甩皮包,蹦蹦跳跳往小巷子裡走去,有林立的高樓當擋盾牌遮去毒辣的陽光,瞬時涼快不少。  

      但為什麼越走進裡面越覺得這條路沒有盡頭?該不會是死巷?不可能!本女王的記憶力是不可能會出錯的,還是問人看看?才起這念頭,旁邊就有個聲音插了進來:「小姐,請看我可憐吧!施捨給我一點錢!」  

      ……誰?是誰!我左顧右盼一會兒,發現在我腳邊有個衣衫襤褸、渾身髒兮兮的乞丐,這還不打緊,這乞丐一開口,接連許多聲音也跟著傳入耳邊:「小姐!我已經好幾天沒吃飯,拜託賞點錢吧」、「小姐,我已經餓了九天九夜沒吃東西了」、「小姐,我還有小孩要養啊」排山倒海而來的請求使我亂了方寸。  

      等到我好不容易回過神,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這才驚覺原來我誤闖到乞丐巷啊!才想起好久前隔壁鄰居面露猙獰叮嚀我:「絕對、絕對不要抄近路!要不妳會無法全身而退的哹哹哹。」  

      早知道我就該把話聽進去,而不是嘴砲他:「就算我想抄近路你也管不著好嗎?今天不是愚人節,麻煩不要拿這種陳年老梗來捉弄人。」然後拿掃把把他揮出去。  

      標準「不聽鄰居言,吃虧在眼前」是吧?靠……那些乞丐有的爬、有的走、有的跑,不過他們的目標很一致就是──我!

      叫我拿錢打發他們?我哪有這麼多錢灑給這些乞丐啊!  

      不管了!不管了!先跑再說!  

      這輩子遇到任何問題,我總像現在這樣全力以赴,雖然我沒辦法像全力兔把全力馬達開到兩百,但我至少也開有他的一半。  

      所以,為什麼我沒辦法得到對我而言的幸福?是因為我沒全力兔知足嗎?  

      妄想之際,一個大聲的「碰」,我吃痛跌倒在地。  

      「小姐……」  

      揉著發痛的地方,我望向眼前的男子,深怕他也是乞丐團的團員之一,我決定先拿砲口掃射他:「一個大男人好手好腳不工作只會在這裡跟弱女子要錢跟討飯吃,除了有男性象徵外你還有哪點能證明你是男人啊!」  

      我以為話講這麼難聽對話應該會知難而退,最好是到屁滾尿流那種地步。  

      孰知他面無表情瞟了我一眼,接下來一點也不憐香惜玉將我狠狠推開(剛好命中擦傷處,雪上加霜),蹲下身一一把剛被我撞翻的袋子裡頭所有灑出來的東西裝回去。  

      然後,他將袋子打死結揹到自己身上,冷冷對我說:「一個女人只會在這裡不分是非大聲嚷嚷,除了有胸部外妳還有哪點能證明妳是女人,嗯?」  

      「你……」準備回嘴,對方又毫不留情打斷:「還有,我不覺得撿資源回收拿去變賣有什麼錯,讓開。」  

      我瞠目結舌看著他漸行漸遠的背影,啞口無言,也忘記傷口隱隱作痛。  

      當下我想到的是:這是我第一次回不了嘴耶……要不要比ya拍個照紀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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