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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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N次在這裡遇見她,當次數太多無法記量時,我總會用N來代替。

      關於這個N,呃不,應該說是她才對,她的舉手投足間總是充滿神彩,沒有多餘的動作,彷彿事先計算好的樣子。

      她總是穿著合身的標準OL裝扮,綁著一頭飄逸的馬尾,身高不高,但至少有一六零以上。

      時常都是一台筆電,一個慣性角落靠窗的位置,一杯七分糖的卡布,然後就這樣坐了三個小時。

      然而我總忘了她到底是從何時開始的,關於以上在這裡發生在我眼中的故事。

      故事發生多一點,慢慢的也堆疊出一個樣子。

      它叫人生,但我習慣叫它過程。

      對,就像我跟她之間的過程一樣。*

        晚上六點二十七分,距離六點半還有三分鐘,我邊站在櫃臺前發呆邊看著手錶。

        我並不是期待些什麼,只是在看著一個習慣的發生。

        人是種規律性的動物,只要同個動作不斷重覆著,某個時間後就成了一種習慣了。

        就像你早上起床會先刷牙,刷牙後會洗臉一樣。

      「今天她會來嗎?」我心中突然跑出這樣一句話。

        正當我這樣想時,熟悉的風鈴聲開始響了起來,掛在門上的風鈴因為被打開的關係發生了點聲響,清脆的劃破我心中的疑惑。

        合身的OL套裝,黑色高跟鞋,從鞋跟的長度看來大約是五公分,誤差值是一公分,烏黑亮麗的馬尾服貼的繫綁在她頭上,從她進來之後,我看著的習慣就已經開始了。

        左手拎著包包,右手推門,推門之後用右手拍了下左肩,看了下鞋子之後再熟練的甩了下頭髮,然後很輕盈的朝我走來。

        叩叩叩的腳步聲正逐漸朝我靠近。

        不,是向櫃臺的我走來才對。

        每個動作毫不拖泥帶水,不急不徐的,如果有形容詞來敘述,那我想就是完美吧。

        作為一個數學理工系的我來說,只要看到某個讓我感到興趣的景象,我就會在心中暗自盤算和觀察,然後我稍微算了一下,今天是她連續七天來這邊,以這月來算,但我其實不清楚她到底是從何時開始的,關於她在這裡的一切,畢竟我到這裡打工也才七天而已。

        不多不少剛好一週。

      「一杯卡布,七分糖。」這是她對我說的話,不多不少也剛好七個字。

        但我其實沒問她到底要熱的或冰的,只記得第一次我給她一杯熱的,她沒有點頭表示同意或搖頭覺得否認,只是很順勢的接收了。

      「不好意思,其實我們這邊的卡布有一點苦,通常建議全糖的比較好。」這是我剛到咖啡館打工時所學到的理論,對於跟來買咖啡的客人推薦一杯適合的咖啡,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

        然而在她面前我卻一句都說不出來。

      「一共是六十五元。」這是我對她的第一句話。

      「一杯卡布,七分糖。」這是在我之前她說的第一句話。

        然後她總是會拿剛好的錢給我,接過她手中的錢之後,我會在加句「謝謝」,但她似乎沒聽到,就這樣端著手中的咖啡就走了。

        她總坐在店內一個角落靠窗的位置,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她來時,那個角落總會剛好空出來,是巧合嗎?

        對,一定是這樣。

        坐到位置上之後,她會從包包拿出一台筆電,一個小滑鼠,和幾本我不知道的書籍,包包放在她的左邊,卡布放在右邊,然後書會很散的放在包包旁,通常她都會先輕喝一口之後然後把咖啡放在旁邊,之後就進入打電腦狀態了。

        其實我很想說,咖啡就是要熱熱的才好喝,只是我覺得如果直接過去跟她說,可能會被白了一眼。

      我看了下手錶是晚上六點四十分,從她進來大約六點半到點咖啡,結帳、端咖啡、走到座位上、之後開始打電腦差不多是十分鐘內可以完成的事情。

      她有個很特別的名字叫做林幼曦,曦是晨曦的「曦」,然後我想到幫她取名的人一定是個天才,可能知道她給人一種很冷豔的樣子,所以名字才加入曦字,希望有點陽光的感覺。

      我發覺到她很少笑,從我見到她開始都是用一號表情,嗯,就是完全都沒有表情那樣。

    「如果她笑起來一定很好看。」我心中這麼想著。

      她總這樣從六點半坐到九點半,誤差值是五分鐘,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

      我曾問過同事關於她的事情,但卻沒有人可以說出個所以然。

      對於她的一切,什麼時候來的,或者其他諸如之類的。

    其實我大可以在點餐時就這樣問她,當然我也設想過幾個假設。

      假設一,「小姐妳真有眼光,卡布就是要七分糖才好喝。」

    「所以呢?」如果她這樣回我的話,我就接不下去了。

    「啊哈哈哈哈哈。」然後我就這樣很不好意思的抓著頭。

      再來是假設二,「小姐我跟妳說,卡布最聰明的喝法就是喝全糖,因為那糖份要十分的量才能充分喚出卡布的味道,因此在全糖的挑動之下,卡布的滋味當妳喝下去時,就會在妳舌尖曼妙舞動,婆娑起舞,這樣才是喝咖啡啊。」

    「所以呢?」我猜她應該也會這樣回我,所以我又接不下去了。

    所以假設一和假設二都不成立,因此我從來都沒跟她說過一句話。

      嗯,點餐那應該不算吧。

      在咖啡館打工其實也好幾年了,見過的客人少說也破百,然而像她這樣的我卻第一次遇到。

      到這間咖啡館還不到一個月,因為人事調動之下我從其他分店調到這,或許這就是命運吧。

      當初同意被調來這的決定是對的。

      晚上九點半左右,她喝完最後一口咖啡,闔上電腦然後把桌上散落的書放回包包,很簡潔的動作,絲毫不浪費一點力氣,然後就這樣離開了。

      從我調來這距今已經七天了,如果以月份來算,然後她這七天都有來買咖啡,那麼她的機率在三十天估算之下也就是四點二八,機率有近四成,當然這只是大略的數字,而且這種算法其實很籠統。

      我開始想著那腦中的四點二八,如果她明天也來的話,那麼就會變成三點七五,平均每三點七五天我就會遇到她,然後正當我這麼想時,我卻忘了一件很要命的事情。

      我明天放假。

    「歐買尬。」我心中有點哀嚎。

       

    *機率畢竟只是機率,因為它不是絕對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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