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喬木稿件大募集

其實比起讀,我更愛的是寫

關於「讀」。

大概在國小、國中的時候,是「言情小說」風行的時候,我沒有跟上;大概在高中、大學的時候,是「網路小說」泛濫的時候,我還是沒有跟上。充其量,我不過就是偶爾在書店翻翻小說,偶爾到圖書館借借書,一個禮拜頂多看一本,一直沒有真正的閱讀習慣。

曾經買的書,有些是不知名作者的文集、有些是暢銷小說如我後來愈來愈不喜歡的村上春樹的,當然也買了不少關於寫作或是養生的工具書,不過不論是言情小說還是網路小說,幾乎都沒買過。

說到網路小說,我只買了一本王蘭芬的《旋轉木馬嘩啦啦啦》,因為喜歡她描述童年的氛圍,所以受它影響很深。

最喜歡的書,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想像羊一樣只關心水和食物的我,每當在現實生活中覺得過得很辛苦的時候,都能從它身上得到一些能量。像是:

「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

「天命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個人,在他們年輕的時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

最喜歡的作家,是乙一。偶爾在網路上看到了推薦,然後買了《ZOO》,真是好看到不行,所以開始蒐集他的書。喜歡是因為,他對人生的黑暗面、對孤獨與寂寞的描述,讓我有「原來這個世界上,不是只有我自己感覺孤寂」的另類安慰。

然而對於世界經典、名家著作,很汗顏地我看得並不多,而且多半因為想要奉行「多閱讀才能寫得好」的這種話,所以我硬是啃了一些我根本就沒興趣的書。可是最後也讓我發現,其實比起讀,我更喜歡的是寫。

關於「寫」。

從小就有寫日記的習慣,雖然是斷斷續續的,每天也不過幾行字,可是把心情化成文字記錄在紙上,就像是一種神聖的儀式,可以淨化我的心靈。到最後,也搞不清楚是因為喜歡所以擅長,還是因為擅長所以喜歡,我就成了一個用文字表達感情,比用語言表達還來得好的人了。

後來接觸了網路,部落格風行的年代,就把紙本的日記化為毒氣,轉移陣地。不過,那些故事的構想,還是靜靜地躺在小本子裡,藏在我的行李的最底層,每次搬家的時候,都會帶著他們上路。

真正開始寫作,是在國中之後。上課不上課,偷偷在小本子上寫了一篇篇故事,可能只有幾百字,可是卻是我的寫作原點。每當我對人生的枯躁覺得乏味倦怠時,就會想:

「如果我就這麼死去,那有什麼事會讓我覺得遺憾的?」

答案往往是:

「難得腦袋裡有那麼多有趣的故事情節,卻都沒有寫成小說留下來,好像很可惜。」

然後,我就會有動力開始寫、繼續寫。

那時的寫作是興趣,我從不想把它當作事業經營。所以我就讀的科系,和寫作什麼的有十萬八千里這麼遠,還用「反正有很多作家也不是本科系出身」當藉口來說服自己。我更以為「如果把寫作當事業、當工作、當責任,那麼我就不會那麼喜歡寫作了」。

但是我錯了,繞了這麼一大圈,我才發現:

「不論是什麼工作,都會有倦怠的時候,如果沒有興趣和熱情來支持,那麼才是真正痛苦的開始。」

我將會覺得無聊、覺得沒有成就感、覺得自己只是一隻平凡的工蟻,一生只為了餵養女王蟻而活著,只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軀體。

對我來說,「沒錢」和「沒靈魂」相比,後者真是可怕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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