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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報章報導

1月26日報章報導

東方日報以『求釋劉山青       港代表碰壁』為題報導『關注劉山青被捕事件的二十四似團體其中五名代表於本月二十日專程赴穗,先後和廣州市勞改局、廣州中級及高級人民法院的接待人員會面,要求准許他們到廣東梅縣劉山青被囚監獄探訪和要求有關司法部將案件重審,但接待的三個單位代表對他們的要求一一回絕。團體代表甘浩望說,會聯絡行政、立法兩局的部分民主派議員,希望他們能赴穗與有關司法單位進一步諮商。』

英文虎報以『Lau   has   to   confess   to   have   jail   term   cut』為題報導『The   committee,   representing   22   local   pressure   groups,   now   planned   to   petition   Omelco   and   also   clarify   the   legal   practices   of   the   Guangzhou   authorities.』

2月25日前往兩局議員辦事處

新聞稿

關注劉山青事件的廿四個團體的數名代表在二月廿五日上午前往兩局議員辦事處,與數名立法局議員見面,要求議員們支持爭取劉氏能早日獲釋。團體代表指出議員們在推動香港政制民主化的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但亦希望議員們能同時積極保障人權,尤其劉氏仍本港居民被中國政府監禁超過六年一事,因為民主政制的其中一個目標是要保障在此制度,每個巿民的基本權劉利不會被無理侵犯。

此外,團體代表亦指出本港的社會領袖有道德上的責任,爭取早日釋放劉山青。因為,劉氏乃一熱心參與社會,爭取公義的青年,對香港社會的發展曾作出貢獻;兼且部份社會領袖亦曾與劉氏在爭取社會公義時,並肩作戰,故此,實應支持劉氏早日釋放。

最後,團體代表要求各議員:

(一)在立法局的會議中,把劉氏案件提出討論,好使更多人能瞭解、關注及支持劉氏的境況及早日釋放。

(二)個別議員向其本身的功能團體、或區議會成員反映劉氏遭遇及爭取更廣泛的支持;

(三)希望議員日後若有機會與中國領導人接觸時,可代劉氏爭取早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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