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還是分手吧

「我去接妳?」快下班時,他打來電話。

「不用,我坐公車。」我細心的校稿,拒絕了他。

他嗯了一聲就掛斷電話。

不到三十秒的通話,誰想過我們曾經一天聊五個小時陪伴對方入睡?

十四年的愛情,從眾人羨慕到平平淡淡。

過了高中後,我們就進入穩定期,再也沒有超過一小時的電話、沒有精心安排的旅遊。

從以前口口聲聲說要結婚,到現在誰也沒提。

他劈腿過無數次,從以前的下跪求饒,到現在只有一句妳別無理取鬧。

他玩過無數個漂亮女人,卻從未想過離開我。

當我得知他背叛我,我從以前的歇斯底里,到現在會幫他整理床鋪。

我也愛過其他人,卻沒有想過跟他分手。

一切,都是因為習慣。

我們最了解對方需要什麼、愛什麼、討厭什麼。

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了解他的習慣。

最後,自己的習慣,成了兩人的習慣。

我站在公車上,下班時間的擁擠人潮,有幾對情侶像我們這樣呢?

從最初的珍惜,到現在的隨便。

一切的反差都那麼大。

真的不離開嗎?我問著自己。

這樣真的好嗎?他劈腿過幾次?不,我數不清了。

他幫忙做過家事嗎?或許有幾次吧。

我想一輩子過這樣的生活嗎?習慣他的背叛,一輩子待在他的身邊,再嚐不到幸福的滋味?不,我不希望。

最後,我愛他嗎?我想習慣大於愛,我已經無法分辨愛和習慣的差別。

下了公車,依然在巷口的滷味攤買了他最喜歡吃的食物。

「又來幫老公買吃的啦?」老闆娘笑容可掬的說。

所有的人都以為我們結婚了,我們久而久之也懶得解釋。

而事實上,我們的配偶欄都還是空的。

老闆娘不用我說就夾了他愛吃的,連數量都記得。

付過錢道了謝,我往家裡的方向走。

這並不是第一次提分手,卻是第一次真的想要離開他。

我踏進家門,他一如往常的坐在沙發看電視,桌上也一如往常的堆滿了碗盤。

我放下包包和滷味,捧著碗盤走到廚房清洗。

清洗完畢後,我坐到他的身邊,很近很近的距離。

他有點不習慣,有點不自在。

「我們交往第幾年了?」我問。

他思考,「不曉得,也許是第十二年?」

「親愛的。」多久沒這麼叫他?「第十四年了。」

他有些驚訝。

「我們還有幾個十四年?我們已經二十八歲,再不分手,我們就老了。」我往旁邊挪,老實說,跟他坐得這麼近我也不習慣。

「我可以娶妳。」他說。

我搖頭,「你娶我是因為愛我?還是習慣?我不想一輩子都過這種生活。」

他皺眉。

「從今以後,你的習慣就讓別的人去習慣。」我走到房間開始整理東西。

他真的急了,我以前提分手不會這樣的。

「不要走,好嗎?」他好慌張,把我放進行李袋的東西拿了出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會抱住他,告訴他我離不開他。

可是現在,我已經要三十歲了,不想要一輩子都這麼下去。

我站起身,嘆氣,「東西我不要了,請全部把它們丟掉。」

我走到客廳,把這個家的鑰匙抽出來丟在桌上。

無視他的哀求,掙開他的手,我離開那個生活八年的家。

踏在回老家的路上,我的心情無比放鬆。

十四年,我的青春全給了他。

十四年,我終於單身了。

離開他,我回到高雄。

先辭掉在台北的工作,然後開始習慣巷口沒有滷味攤、習慣樓下沒有便利商店、習慣晚上沒有他的打呼聲伴我入眠。

以前想到離開他都會覺得自己痛到快死掉,現在卻那麼愉快。

我真的感謝自己的勇氣。

再見,十四年的青春。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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