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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暗櫃

妹妹死了。

那個留著茶色短髮、臉上永遠抹著濃妝的妹妹,現在毫無動靜地躺在地上。她的頭偏著、嘴裡的舌伸出並且僵硬,突出的眼珠是一點生氣也沒有了。

我殺了她。

坐在她身上的我漸漸不再激烈顫抖,我放開停留在對方脖子上的雙手。妹生前我和她狂暴地爭吵打架、撕咬對方;而現在她死了,手上溫熱的觸感成了與她互動的最後記憶。

終於有一次,我和她可以平和地肢體碰觸。

在她斷氣之後。

我的呼吸因為用力過猛而粗重急促,但身體則感到酸痛無力。這是帶著極度憤怒與她打架的結果。

我的手背、指關節傳出陣陣的刺痛,膝蓋附近被她砸過來的檯燈打到,現在則漲得難受,應該是淤清了我想。

我殺了她。

有一段時間我的腦袋一陣空白。

然後我開始回到現實。

霍地,我想從妹的身上站起。但全身酸軟讓我差點又坐了回去。爬吧!我用雙手撐著地板緩緩爬回書桌,最終勉強可以站著了。

想!快點想!沒時間不知所措了!

首先,媽媽和小湘會在六點半左右到家,然後接著是七點半的爸爸。我的頭腦開始轉動。現在是三點三十分,這裡是電梯大樓,有管理員跟保全24小時看著,一個女生拖個超大皮箱出門容易會引人側目。而且,我不知道要拖到哪去?

譚君若,你不會開車,也沒有車給你開。想想別的辦法吧!

別吵!我叱喝自己的內心。

三點半,這個時候家裏沒有人。

從書房看出去,客廳陰暗暗的讓人有點心慌。偏過頭,我盡可能讓視線別瞄到死去的妹,但胸口卻忍不住噗通噗通地狂跳。是不是我先把她藏起來就好?還是把她扔下樓,讓大家以為是自殺?!

不行,家裏的前後陽台都封閉式的,裝潢的時候媽媽堅持用鋁門窗封起陽台,就是怕小湘不慎亂爬出事。

那從頂樓丟下?也不行,電梯裡常常碰到去曬棉被的鄰居啊!女孩子拖著大皮箱往頂樓?不用講一定會被拆穿的!更何況電梯裡還有監視器呢!

我低下頭撐桌苦思。唉!

要隱瞞這件事好難啊!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整個家仍然陰暗而沉靜。

太安靜了。

嗚篤!嗚篤!嗚篤!嗚篤!

嚇!

突地響起的詭異聲音把我整個人嚇得跳起來,幸好手扶著書桌才沒讓自己又跌坐地上。

聲音停了,我在恐懼中漸漸冷靜,依稀辨別出是手機的震動了。那種節奏、聲量與力道,是妹的沒錯。

而且是簡訊提醒。

這下麻煩了,手機還在妹的身上!前一刻我還跟她大打出手,現在人死了我卻希望離她遠遠的;我勉強克制自己的厭惡之情,爬到她的身邊開始東翻西找。無論如何,手機先處理掉。媽媽回家要是聽到妹的手機來電我就說不清了。

最後,妹的手機在牛仔褲的口袋裡找到,費了我好大的勁才將東西抽出。令人氣餒的是我用力過度,滑出的手機還摔到地板整個解體。我也因此狼狽地哉在妹的小腹上。她的汗酸夾雜著濃冽的香水味就這樣鑽進我的鼻腔。

外殼、電池與手機散落一地,那尖銳的碰撞聲像是在叱罵我的慌亂。我撐起身子,搖搖頭。

不管是不是暑假,妹妹如果在家的話,總喜歡拖到被嫌了才去洗澡。如果當天早上跟死黨有約,趕著出門就噴濃厚的香水來應付。這就是我現在聞到的味道。

這個妹妹,到死都沒有改變。

用發抖的手檢起電池,連著空機塞回書桌的下層抽屜裡。這是暫時的,等一下把人藏好我就打算拿著手機回收掉。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長長舒口氣,情緒比較平復了:在沒有想出新方案以前,我只能把妹藏在家裏。

那麼,地點呢?把妹藏在她的房間鎖起來?完全行不通,因為從小爸媽就不准小孩鎖門。小湘也才小二,喜歡到處亂跑亂逛的年紀,稍不留意就可能被她撞見。更重要的是,媽媽一定會進房打掃,這才是我擔心的地方。

客廳沙發底?也不行,小湘本來就喜歡在客廳玩,媽媽為了照顧她常常清理客廳的,不用說一下子就會被發現。

好吧,妹的房間、客廳不行。廚房?別開玩笑了!那根本就是媽媽的地盤啊!

只有一個地方可以讓我用各種理由防止家人「碰到」死去的妹。

我的房間。

很早我就自己整理房間,媽媽也放心讓我自主。我決定把妹安置到床底下,短時間內不至於有人發現。

床的底部設有暗櫃,忙碌的我很少買東買西,暗櫃就一直讓它空著,現在,倒是有機會一用。

方案有了,我終於完全冷靜下來。

現在,為了度過今晚,也就是媽媽的生日,剩下的就是把妹搬進暗櫃,然後編造出一個好理由讓家人不疑有他,在妹缺席下一起為母親慶生。

那麼,我該怎麼做呢?

我將床尾的卡筍解開,將床墊撐起。暗櫃裡空空的,要容下矮小的妹還算OK。

其實,妹與全家人處得不好。國中時候就很叛逆,只因為媽媽嫌她生性懶散貪玩,又不注重居住清潔,幾次約法三章都引爆激烈的口角,之後就跟著網友蹺家了。

半年後社會局通知爸媽接人,她已經懷了三個月的身孕。回家後又因為小孩的事情跟爸媽發生衝突,一氣之下她自己跟死黨籌錢拿掉了胎兒。

「不讓我走是嗎?我就擺爛到你們受不了為止!」

從此之後她更加暴躁叛逆,也常疑心我這做姊姊的打她報告、監視她。於是姊妹倆變得時常爭吵、打架,仇恨愈積愈深。

幾經思考,腦海裡閃過一種說辭:妹因為跟我爆發了嚴重的衝突,所以打完架人就氣沖沖的離家了,也不知道去哪……

至少,我和她打架的部份是真的,手上、臉上都還帶著點擦傷。這樣解釋起來應該合情合理,不易穿幫吧?

當然,媽媽打手機是找不到人的,透過朋友詢問下落更不可能。因為媽媽連她的死黨號碼多少都不知道。另外現在是暑假,要取得校方的協助也得花一番時間呢!

好吧!就算爸媽真的很在意妹的下落,頂多就是今天慶生會喊停找人。那我就有更多時間來思索下一步。不過,我相信這種機會微乎其微,妹老早傷透全家人的心了,我們隨時都有她會再度蹺家的心裡準備。

更嚴謹地講,想找她,除非報警。但沒找到屍體前,警方會用失蹤人口來辦,那拖延的時間就更長了。只要我能盡力隱瞞,警方不可能第一時間就把注意力專注在這種案子上。

是的,譚君若,從現在到屍體發臭為止,你還有思索下一步的時間。

不要怪我,妹,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也很久了。這一次,只能說你自己太霸道無理。在浴室裡吸毒被我撞見,對我大呼小叫,還趁著高漲的情緒想揍人?

孰可忍、孰不可忍。只是我沒想到自己會氣到把她掐死。看著她腳趾間的坑坑疤疤,或許她的毒癮就是在蹺家那段時間染上的吧?

妹,我是殺死了你。但我覺得對全家人都好呢。

從後面架起她上半身,好重!沒想到人死後比預期的還要沈!酸酸的汗味又撲鼻而來,我不禁加快手腳。

四點二十分。我幫妹「穿」好了塑膠袋,再利用膠帶封住鬆脫的缺口。這樣包得緊緊的,一時間那汗酸味我也聞不到了。

五點整。經過各種艱難的移動嘗試,我終於將妹塞入了暗櫃之中。完成這項動作時已經讓我滿身大汗,氣喘吁吁。一切都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反而讓我沒時間慌張了。

全身又痛又無力,但我卻異常冷靜。

藏屍完成。我再也看不到她的死人臉,內心反而比較輕鬆了。

「……」

看著她木乃伊一般躺在暗櫃之內,心裡還是升起了一絲歉意。但,一想到她腳趾間密密麻麻的爛孔,我又鐵起了心腸。

暗櫃關上,卡筍鎖緊。理由也已編好,就剩晚上了。

一個沒有全家團員的慶生會。

媽媽的四十三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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