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刮別人鬍子前,先刮自己鬍子

若不是某頻道爆抄襲事件,

或許不會刻意去了解著作權法。

什麼改作權,什麼授權,

自己不小心踩到雷,真是諷刺,

同時感到慚愧不已。

刮別人鬍子前,得先刮自己的鬍子,

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抄襲呢?

雖然平時工作偶爾接觸法律,

但是只對考試範圍內熟悉。

其他條文,又是不同境界,

讓人不禁仰頭一嘆:有看沒有懂。

/

法律條文,大量的文言文淹沒腦海,

一時無法消化吸收,有些腹脹。

目前只知道:

作品出現歌詞,雖然能主張合理使用,

但不一定得用歌詞不可,應取得授權。

部落格放上中韓或中英歌詞翻譯,

雖然沒開盈利,但公開原文歌詞(原著作),不可以。

幫忙翻譯中文,雖然屬於衍生創作,

但是得經過原作詞家同意。

即使為部落格帶來一些人氣,

還是有些罪惡感,先把文章隱藏起來,

並移除跟歌詞有關的內容,

後續陸續清查修改。

其他平台持續跟進,後續對於題材與內容,

得確認相關著作權問題。

若遇到喜歡的歌曲,單純作為靈感來源,

並用自己的話說出來,取代使用歌詞。

#努力讀著作權法中

#雖然心痛,但是得為自己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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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4)

什麼???!!!
所以標明出處也不可以嗎?我一直以為只要標明出處就可以……
2020-05-13 21:39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我原本也以為標明出處就可以…後來才發現:
標明出處是符合著作權必須做的事,
但不代表我們只要標來源,就能使用。
/
得先經過作者授權,例如:歌詞翻譯,需取得改作權。
原文歌詞放上部落格,公開傳輸權和重製權。
若涉及商業使用,又是更複雜的議題。
/
若不是這次某頻道抄襲事件,還真沒發現QQ
2020-05-13 22:30回覆

酸酸的腦血管厚度需要人來測試,小莫莫有沒心情好一點,記憶吐司壓上去吃下去。(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修改權簡易說明-->正式的法律用語是重置權/改作權/散佈權(就是先拷貝->改內容->在自己網址上公開。)

再給我聽到說要請律師來威脅同學的直接電爆,這讓我想起小強和板凳吃瓜事件。

不闖禍不惹事也是種本事。
2020-05-13 14:06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哈哈~看到要測試腦血管厚度,不自覺笑了~
此刻在酸酸大面前,根本拿不出屁孩或S的一面XD
/
為侵犯到著作權,感到很愧疚和自責,還沒辦法釋懷。
回憶這個事件,果真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這片記憶吐司必定吃好吃滿,絕對不會排遺,
要把它留在腦袋和心上!
酸酸大的解釋淺顯易懂,一下子便能明白,多謝分享:)
2020-05-13 22:50回覆

油管作者的影片要上新聞台,記者也是必須向作者取得""""授權"""""
將要報導的文案和文字草稿之類給有關作者看過,這關係到作品形象有權要求記者修改才能使用影片(作者知情也點頭答應不會有事後法律問題。)

但有一個例子說明就是館長的直播,館長自己的油管同時授權(知情下同意)給另外兩個頻道編輯及使用,那就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記者要上新聞或網頁報導,引用館長知情另外兩個頻道著剪輯出來的影片畫面,文案和文字內容就是給兩個頻道的人看過或是隱瞞不說.或根本不知道權益睡著。............輿論效應全是館長要扛。用肌肉思考。
2020-05-13 00:57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酸酸大提到新聞台,讓我想到有些新聞,會在畫面某個角落,
寫上OOO授權,感覺沒問題。然而有些寫翻攝自網路,
就有點著作權的疑慮。
/
若記者將報導文案和草稿給作者看,知情之下,
避免未知修改,確實能減少作品形象之影響。
/
看到酸酸大舉的例子,消化一下~目前的想法,
指的是:館長之前已經授權給兩個頻道使用。
然而記者上報導,引用兩頻道剪接影片,配上文案和文字,
卻沒提供及告知頻道就發布,最後導致館長扛下輿論效應?
/
居然還有這種情形…這樣等同侵害館長和頻道者的權益(思考
酸酸大的例子,更讓我體認到修改權的重要性,
尤其是額外標上文字,為了博取收視率,
改成殺人標題或斷章取義,而扭曲作者原意,安捏母湯!
希望大家能對著作權有更深的認識(包含自己)
2020-05-13 22:18回覆

妳真得踩到地雷了。
當作品完成按下"公開發表"的鍵在網路世界這一秒,著作權就被法律賦予,如同小孩出生那一瞬間婦產科醫生及護士見證下就算沒有身分證,新生兒受到所有法律保護,證件只是事後再補的問題。

授權及修改權(盡量解釋簡單好懂。)

授權是作者知情的前提下,願意給妳使用文章內容,能不能改(或是翻譯)答案是不行,尊重原創的著作權只有作者能改內容。

修改權最常發生在字幕或是各國語言翻譯,指將作者的作品拷貝一份(絕對是隨手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只要誠心說喜歡作者作品增加分享量也許還可以補救一點點,但完全沒有貼上原創者的網址來源就GG,如同寫論文最後一定會備註參考那些著作ㄧㄧ打上去。)

這裡會有侵佔著作權嫌疑(同侵佔新生兒說是自己生出來一樣。)例如千千的頻道被不少人轉貼各國語言及翻譯,她授權就會在頻道欄寫下翻譯頻道名及翻譯語言,表示她個人知情願意讓別人幫她翻譯。

一般會看犯後的悔意決定要不要開罰,妳是故意犯還是不懂差異犯下,這點一定要表明初犯及能了解上面錯在哪裡,一般不會再追下去⋯⋯錯在哪裡要真得清楚。
2020-05-13 00:43 透過電腦版 回應
真的,這次地雷踩大了,若不是看到有位youtuber影片提醒,沒意識已經違法。
同時為自己的無知,跟侵犯作詞者的著作權,感到羞恥和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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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到著作權在公開發表的剎那,已經賦予,無須申請。
自己天真以為,翻譯或取用一兩句歌詞,
與抄襲造成的侵害相比,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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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附上相關做詞曲者、歌詞來源網址等相關參考資料,
但是沒有授權,一切免談,對我而言是震撼彈。

(腦袋停留在不能將別人文章複製貼上,不能買盜版,
和不能將課本全影印的最早期著作權的觀念)
/
卻忽略一個重點:不僅未取得授權翻譯,還把原文歌詞貼上來,
等於犯下三種錯誤,包含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及改作權
影響原作者權利,實在是非常不好的示範!(想掐死自己)
/
平常喜歡聽歌,搜尋雙語翻譯影片,了解歌詞內容。
上網爬文發現:音樂的著作權,還分成歌曲和歌詞授權
從中發現有些youtube影片,僅取得配樂授權,
很擔心有人碰上跟我一樣的問題。
希望透過自己的經驗,讓大家別犯一樣的錯,讓原創者傷心QQ
/
後續嘗試跟原創者取得授權,目前先把文章隱藏,
還是能搜尋得到標題,只差在內文看不見,嘗試請求下架網址或改內容。
至於短文內使用一兩句歌詞,雖然有資料指出,可宣稱「合理使用範圍」,
但是看到某部落格提及日本作品,只要內文涉及到歌詞,
哪怕是一句,都得標記JASRAC編號,並繳交費用才能使用,後來還是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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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查到的資料,能否修改內容,得看作者授權我們的範圍,
例如:CCO圖庫,雖然不用標出處,但是為了感謝提供者,
我還是會標~有些僅開放使用,不允許修改,
例如:禁止改作標示(ND)
/
就像酸酸大提到的:有些影片,下方會寫OOO授權,是個好的開始。
最保險的方式,還是向原作者申請協助上CC字幕
將所有利潤回歸到原創者身上,才是最好的方法。
為避免發生類似問題,研讀著作權法,有機會跟大家分享一下:)
2020-05-13 21:27回覆